我国战时工矿建设负有四个基本的任务。“第一,增加军需原料和制品的生产,以提高国防能力;第二,增加出口物资的生产,以提高对外的支付能力;第三,增加日用必需品的生产,以安定人民的生活;第四,发展基本工矿业,以奠定工业化的基础。”为了迅速有效地达成这四个基本的任务,经济部自始就以最大的努力,积极推行两大政策:即一方面用国家资本,在后方各省,自行经办各种重要的工矿业;一方面协助战区的重要民营工矿迁入内地,并奖励人民大量从事后方的工业投资。
国营事业的兴办,主要的系由经济部资源委员会依照计划,负责进行。到目前为止,该会已设或筹设的工矿业已达70余个单位,其中已较有规模者,计工业29个单位,矿业22个单位,电业20个单位。工业方面,特别注意机械、电气、冶炼、化学等基本部门。矿业方面,特别注重开发和国防及易货有关的资源,如煤、铁、石油、铜、钨、锑、锡、汞等。电业方面,则特别注重后方各新兴工业中心的动力的供给,庶几动力的发展可以和整个的工业化之推进密切配合。为促进金矿增产,经济部附设采金局,民国二十九年度后方各省产金共40万两。
民营事业的协助,主要的系由经济部工矿调整处负责推进。工矿调整处的前身是军事委员会工矿调整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以前,还有一个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成立于沪战发生以后,由资源委员会,及军政、实业、交通等部派员参加。故上海的迁厂工作可以说是和战争同时开始的,以后战区日见广大,迁移的工作遂亦随之扩展到无锡、苏州、鲁东、豫中、江西、湖北、湖南等地。当时兵慌(荒)马乱,笨重的机件辗转搬移,实非易事。负责办理的人员因此不得不设法利用一切可能的运输工具,以达成使命。拿当时运输最方便的长江来说,因轮船多已征作军用,故器材的输运大部分只得仰赖民船。大家知道,民船的运输能力非常低微,且易遭敌机的袭击;更因经过许多危滩深峡,木船往往出险;然而办理的人员都能不顾困难,英勇地完成了任务。尤其是在武汉撤退的时候,全国工厂均能依照计划,于最短的期间内,安然撤出,秩序井然,行动迅速,实在值得敬佩。
迁移的时候,政府特别注意机械、电器、化学等厂,因为这些工厂都能直接帮助兵工的制造。其他与民生有重要关系的各厂,如纱厂、面粉厂等也都尽先受到帮助。这些工厂都是依照政府的既定计划,分别迁到各指定区域,从事重建工作。政府除了低利放出大宗的贷款,供它们作迁建之用外,还自海外大量购储各种材料,和协助技术员工内迁,以应各厂的需要,同时又颁布兵险法以保护各厂的器材,使其不受空袭的损失。
截至二十九年年底止,由政府奖助,迁到后方的厂帮共有450个单位,器材的重量几达12万吨,由政府出资迁入的技工共计12000余人,加之他方协助迁入者当不下3万余人。兹将过去三年迁到后方的机器和材料之累积吨数,依照种类,表列如下(单位为吨):
经济部除了协助战区的民营厂矿内迁外,对于后方原有工矿事业亦多方加以奖励。奖励的方法可分四方面。(一)战前国府原有工业奖励法及特种工业保息及补助条例公布。不过这两项法规,一则奖励的方法太少,只列5项,即减低或免除出口税,减低或免除原料税,减低国营交通事业之运输费,给予奖励金,和准在一定区域内享有五年以下之专制权;二则标准太高,即资本额在国币100万元以上者,始得呈请保息或补助。二十七年十二月经济都呈奉国府明令公布非常时期工矿业奖助暂行条例,将上列两种缺点,加以矫正。关于奖励办法,由5项加至9项。关于奖助标准,将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上之限制取消,凡国人在后方所办有关国防民生之重要工矿业,实收资本已达必要数额,即可呈请奖助。(二)战前国府原公布有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其中主要之点,即受奖励者得享有专利权10年或5年。去年十一月,经济部又公布奖励工业技术补充办法,对于研究机械化学之物品或方法有发明者予以实验的便利,在实验期间,生活如有困难,经查明属实者,经济部得照技佐的俸给给以半年或一年的生活费。(三)经济部于二十八年二月公布小工业贷款暂行办法,凡经营纺织、制革、造纸、金属冶炼、化学、陶瓷、农林产品制造等工业,资本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者,可呈请经济部贷款。二十九年三月又公布小工业示范工厂暂行办法,在川康两省,设立制革、造纸、纺织、制糖、烛皂、玻璃等示范工厂,参用机器和手工混合制造,以便人民。中央工业试验所对于工业改良及推广方面,均有贡献。(四)经济部又于二十九年三月呈奉国府令公布特种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此种公司由政府发起组织,准许本国人民或外国人认股,以便利私人参加国家的重要建设事业。依此条例成立的新公司,对于后方建设,颇有相当关系。
经济建设原是一件费时费事的工作,非短期间可以奏功。不过我们过去,由于政府和人民多方努力,在短短的三年多中,居然在后方建立了15个新的工业中心区域,这真是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根据去年年底的统计,资本在1万元以上,劳工在30人以上的用动力的工厂,在这15个区域中,已达1354家。其种类如下:
机器工业 312家
冶炼工业 93家
电器工业 47家
化学工业 261家
纺织工业 282家
其他 259家
我国战前的工业发展有两大缺点:一是各重要工厂都集中于沿江沿海的通都大邑,一是重工业的发展过于落后,经过这次的抗战,这两个缺点可以说都已获得适当的矫正,这是最值得注意的。
经过三年多的建设工作,到底使后方的工矿产品增加到怎样一个程度,恐怕是国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现在由于各地的小厂矿过于分散,生产数字不易搜集,对于后方工矿生产的总数还无法统计,但就以政府所能直接管辖的各重要厂矿来说,二十九年全年的出品价值,依照我们最近的估计,亦已达国币47万万元。其分配情形约如下表:
煤 114000000元
铁及钢 127000000元(www.xing528.com)
煤 280000000元
铜 1200000元
钨 65000000元
锑 10000000元
锡 160000000元
汞 5000000元
其他矿产 2500000元
机器制造 67000000元
电器制造 181000000元
化学工业 1438000000元
纺织工业 1763000000元
食品工业 39000000元
电力 99000000元
其他 342000000元
共计 4693700000元
后方的工矿建设现正在积极推进中,将来筹设的各厂次第完成,已设的各厂努力改进,生产的数字自然还要激增起来。最近八中全会通过了一个“战时三年建设计划大纲”,对于今后的经济建设工作定有重要方针,详细办法正在分途促进,要使后方的工业化更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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