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时代,已有园圃的经营。园(園),是种植树木(多为果树)的场地,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有的字样,即“圃”字的前身;从字的象形来看,上半部是出土的幼苗,下半部是场地的整齐分畦,显然为人工栽植蔬菜的场地,并有界定的范围。足见殷末时期的植物栽培技术,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准了。西周时期,往往园、圃并称,其意亦互通,还设置“场人”专门管理官家的这类园圃,“场”即应是供应宫廷的瓜果园或蔬圃。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城市商品经济发展,果蔬纳入市场交易,民间经营的园圃亦相应地普遍起来,更带动了植物栽培技术的提高和栽培品种的多样化,同时也从单纯的经济活动逐渐渗入人们的审美领域。相应地,许多食用和药用的植物被培育成为以供观赏为主的花卉。老百姓在住宅的房前屋后开辟园圃,既是经济活动,又兼有观赏的目的。而人们也越来越侧重树木和花卉的观赏价值。
观赏树木和花卉在殷、周时期的各种文字记载中已经很多了,人们不仅取其外貌形象之美姿,而且还注意到其象征性的寓意,《论语》中就有“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的比喻。《论语》又载:“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社即社木,也就是神木,以松、柏、栗分别为代表三个朝代的神木,则更赋予这三种观赏树木以浓郁的宗教色彩和不同寻常的神圣寓意。园圃内所栽培的植物,一旦兼作观赏的目的,便会向着植物配置的有序化的方向发展,从而赋予前者以园林雏形的性质。东周时,甚至有用“圃”来直接指称园林的,如赵国的“赵圃”等。(www.xing528.com)
所以说,“园圃”也应该是中国古典园林除囿、台之外的第三个源头。这三个源头之中,囿和园圃属于生产基地的范畴,它们的运作具有经济方面的意义。因此,中国古典园林在其产生的初始便与生产、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个关系甚至贯穿于整个生成期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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