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样上的尺寸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及尺寸数字,如图1.11 所示。
(1)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应小于2 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 ~3 mm,如图1.11 所示。 图样轮廓线也可用作尺寸界线。
(2)尺寸线
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两端宜以尺寸界线为边界,也可超出尺寸界线2 ~3 mm,如图1.11 所示。 图样本身的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
(3)尺寸起止符号
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 2 ~3 mm,如图 1.11 所示。
图1.11 尺寸的组成
图1.12 小圆点和箭头尺寸起止符号
轴测图中用小圆点表示尺寸起止符号,小圆点直径1 mm,如图1.12(a)所示。
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箭头宽度b 不宜小于1 mm,如图1.12 所示。
(4)尺寸数字
尺寸数字表示物体的实际大小,与绘图比例或绘图的精确度无关,如图1.11 所示。 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米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mm)为单位。 尺寸数字不用注写单位。
尺寸数字的方向应按如图1.13(a)所示的规定注写。 若尺寸数字在30°斜线区内,也可按如图1.13(b)所示的形式注写。(www.xing528.com)
图1.13 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
尺寸数字一般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 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可用引出线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如图1.14 所示。
(5)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①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如图1.15 所示。
②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较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远,如图1.15 所示。
图1.14 尺寸数字的注写位置
图1.15 尺寸的排列(一)
③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线,距图样最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 mm。 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宜为7 ~10 mm,并应保持一致,如图1.15 所示。
④总尺寸的尺寸界线应靠近所指部位,中间的分尺寸的尺寸界线可稍短,但其长度应相等,如图1.16 所示。
图1.16 尺寸的排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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