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小区给水管道布置和敷设
居住小区给水管道有小区干管、小区支管和接户管三类,在布置小区给水管网时,应按干管、支管、接户管的顺序进行。
小区干管应布置在小区道路或城市道路下,与城镇给水管道连接,沿用水量大的地段布置,以最短的距离向大用户供水。为提高小区供水安全可靠程度,在小区内干管应布置成环状或与城市管网连成环状,与城市管网的连接管不少于2根,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连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
小区支管布置在居住组团的道路下,与小区干管连接,一般为枝状。接户管布置在建筑物周围人行道或绿地下,与小区支管连接,向建筑物内供水。
给水管道宜与道路中心线或主要建筑物呈平行敷设,并尽量减少与其他管道的交叉。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的净距,应根据管道的类型、埋深、施工检修的相互影响、管道上附属构筑物的大小和当地有关规定等条件确定,一般按表6-1采用。
表6-1 居住小区地下管线(构筑物)间最小净距 单位:m
注 1.净距指管外壁距离,管道交叉设套管时指套管外壁距离,直埋热力管指保温管壳外壁距离。
2.电力电缆在道路的东侧(南北方向的路)或南侧(东西方向的路);通信电缆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一般在人行道下。
给水管道埋设深度,应根据土地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强度、管道交叉阀门的高度等因素确定且不宜小于0.7m。(www.xing528.com)
为便于小区管网的调节和检修,应在与城市管网连接处的小区干管上,与小区干管连接处的小区支管上,与小区支管连接的接户管上及环状管网需调节和检修等处设置阀门。阀门应设在阀门井内,居住小区内城市消火栓保护不到的区域应设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和间距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执行,当居住小区绿化和道路需洒水时,可设洒水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2.居住小区排水管道布置和敷设
居住小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应根据小区总体规划、道路、建筑的分布、地形标高以及污水和雨水的去向等情况,按管线短、埋深小、尽量自流排出的原则布置。
排水管道一般沿道路、建筑物的周边平行敷设,布置在建筑物排出管多并且排水量较大的一侧,尽量减少与其他管线的交叉。排水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为:当管道埋深浅于基础时,应不小于1.5m;当管道埋深深于基础时,应不小于2.5m。排水管道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管线之间的水平净距可按表6-1采用。
居住小区排水管道的覆土厚度应根据地面荷载、管材强度和土层冰冻因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覆土厚度不小于0.7m,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厚度不小于0.3m。管道的基础和接口应根据地质条件、布置位置、施工条件、地下水位、排水性质等因素确定。
小区排水管与室内排水管连接处,管道交汇、转弯、跌水、管径或坡度改变处以及直线管段上一定距离应设检查井,检查井井底应设流槽。直线管段上检查井最大间距见表6-2。雨水口的形式和数量应根据布置位置、雨水流量和雨水口的泄流能力经计算确定。雨水口一般布置在道路交汇处或建筑物单元出入口附近、外排水建筑物的水落管附近、建筑物前后空地和绿地的低洼处、地下坡道入口处。道路布置的雨水口间距宜在20~40m之间。雨水管长度不宜超过25m,每根连接管上最多连接2个雨水口。平箅雨水口的箅口宜低于道路路面30~40mm,低于土地面50~60mm。
表6-2 检查井最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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