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给水管道的布置和敷设时必须首先了解建筑物的建筑和结构设计情况、使用功能、室内所有建筑设备设计的整体方案,然后综合考虑本系统的用水要求、配水点和室外管道的位置,以及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和排水系统的布置,同时兼顾供暖、通风、空调和供电等其他建筑设备工程管线布置等因素。
1.基本要求
(1)确保供水安全和良好的水力条件,力求经济合理。一幢单独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宜从建筑物用水量最大处引入。当建筑物内卫生用具布置比较均匀时,应在建筑物中央部分引入,以缩短管网向不利点的输水长度,减少管网的水头损失。当建筑物不允许间断供水或室内消火栓总数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水量大于15L/s时,引入管至少应设置两条,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供应全部用水量。并应分别与室外环状管道的不同管段连接。
建筑内部给水管道尽可能与墙、梁、柱平行,呈直线走向,力求管路长度最短,以减少工程量,降低造价。给水干管应尽量靠近用水量最大设备处或不允许间断的用水处,以保证供水可靠,并减少管道转输流量,使大口径管道长度最短。
(2)保护管道不受损坏。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协商处理。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常用的措施有:软性接头法,见图2-11,即用橡胶软管或金属波纹管连接沉降缝、伸缩缝两边的管道;丝扣弯头法,见图2-12,即在建筑沉降过程中,两边的沉降差由丝扣弯头的旋转来补偿,适用于小管径的管道;活动支架法,见图2-13,即在沉降缝两侧设支架,使管道只能垂直位移,不能水平横向位移,以适应沉降、伸缩之应力。管道不得布置在烟道、风道、电梯井内和排水沟内,以防止管道腐蚀。管道不得穿大、小便槽,当立管位于小便槽端部不大于0.5m时,在小便槽端部应有建筑隔断措施。
图2-11 橡胶软管法
图2-12 丝扣弯头法
(www.xing528.com)
图2-13 活动支架法
(3)不影响生产安全和建筑物的使用。给水管道不能从配电间通过,以免管道渗漏,造成配电间电气设备故障或短路;不能布置在妨碍生产操作和交通运输处或遇水易引起燃烧、爆炸、损坏的设备、产品和原料上方;不宜穿过橱窗、壁柜、吊柜等设施和在机械设备上方通过,以免影响各种设施的功能和设备的维修。
(4)便于安装维修。布置管道时其周围要留有一定的空间,以满足安装、维修的要求,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和建筑结构的最小净距见表2-5。需进入检修的管道井,其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0.6m。管井应每层设外开检修门。
表2-5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和建筑结构之间的最小净距 单位:mm
2.布置形式
给水管道的布置按供水可靠程度要求可分为枝状和环状两种形式,前者单向供水,供水安全可靠性差,但节省管材,造价低;后者管道相互连通,双向供水,安全可靠,但管线长,造价高。一般建筑物内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
给水管道的布置按水平干管的敷设位置可分为上行下给、下行上给和中分式三种形式。上行下给式水平干管一般设在顶层天花板下、吊顶内或技术夹层中,由上向下供水,如图2-7(b)所示,适用于设置高位水箱的民用、公共建筑和地下管线较多的工业厂房,其特点是最高层配水点流出水头稍高,安装在吊顶内的配水干管可能因漏水、结露损坏吊顶和墙面;下行上给式水平干管埋地、设在底层或地下室中,由下向上供水,如图2-5、图2-6所示,适用于利用室外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供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这种布置方式简单,明装时便于安装维修,埋地管道检修不方便;中分式水平干管设在中间技术层内或中间某层吊顶内,由中间向上、下两个方向供水,适用于屋顶用作露天茶座、舞厅或设有中间技术层的高层建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