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可附加企业自定代号)。汽车代号排列顺序如图1.21所示。
图1.21 汽车代号顺序图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各种代(序)号的意义及规定如下:
1)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是识别车辆制造企业的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CA:长春一汽;EQ:第二汽车;FV:一汽大众;SGM:上海通用;SVW:上海大众;DC:东风雪铁龙;HG:广汽本田;CAF:长安福特;XMQ:厦门汽车(金龙)等。
2)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是表明车辆附属分类的代号,各类汽车的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按表1.10的规定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表1.10 车辆类别代号
3)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代号是表明车辆主要特性的代号,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按以下规定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①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当总质量在100 t以上时,允许用3位数字表示。
②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 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10倍数值表示。
③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10倍数值表示。
④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在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⑤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www.xing528.com)
⑥主参数不是规定的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补位。
4)产品序号
产品序号表示一个企业的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的投产顺序,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定的补充代号,一般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种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转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择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绞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予企业自定代号。一汽集团的企业自定代号见表1.11。
表1.11 一汽集团的企业自定代号
编制型号举例:
CA1091表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二代载货汽车,总质量为9~10 t(实际总质量为9 310 kg)。
EQ2080表示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生产的越野汽车,总质量为7~8 t(实际总质量为7 720 kg)。
SH3600表示中国上海重型汽车厂生产的第一代自卸汽车,总质量为59~60 t(实际总质量为59 538 kg)。
EQ1092表示第二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三代中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9~10 t(实际总质量为9 310 kg)。
TJ6481表示天津客车厂生产的第二代轻型客车,车辆总长度为4.8~4.9 m(实际总长度为4 840 mm)。
CA7220表示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一代中级轿车,发动机排量为2.2~2.3 L(实际排量为2.21 L)。
TJ7131U表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第二代普通级轿车,发动机排量为1.3 L,U为厂家自定义符号。
CA1258P11K2L7T1:CA表示一汽,1表示货车,25表示总质量25 t,8表示是第九代产品,P表示平头,K表示柴油发动机,L表示长轴距,T1表示驱动形式为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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