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发生频率高
据国际紧急事件数据库(Emergency Events Database,EM-DAT)中国际灾害数据库(The International Disaster Database)的不完全统计,19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8日,全球共发生1943次洪涝灾害,占所有破坏性强的灾害类型的37.12%,居所有灾害之首(图1-1)。受全球变暖的影响,近年来洪涝灾害发生频率有不断增高的趋势(图1-2)。
图1-1 1900—2016年全球不同灾害类型发生次数
图1-2 1900—2016年全球严重洪涝灾害发生趋势图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符合国际紧急事件数据库的编入标准:①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②受灾100人以上(含本数);③1省(自治区、州)等宣布进入紧急状态;④请求国际援助。
2.造成损失大
洪涝灾害不仅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破坏农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还对生态环境形成严重威胁。据国际紧急事件数据库(Emergency Events Database,EM-DAT)中国际灾害数据库(The International Disaster Database)的不完全统计,19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8日,洪涝灾害导致的人员死亡为681.01万人,占所有破坏性强的灾害类型致死人数的34.65%,仅次于旱灾导致的人员死亡(图1-3);洪涝灾害导致的受伤人口为124.87万人,占所有破坏性强的灾害类型致伤人数的27.92%,排在地震、风暴之后(图1-4)。(www.xing528.com)
3.危害范围广
洪涝灾害的发生往往呈现片状,大流域的洪涝灾害可能同时影响几个省份,甚至一些小河的溃堤也可能殃及多个县市。例如1931年我国江淮长历时大范围洪水时,长江及其主要支流,如金沙江、沱江、岷江、涪江、乌江、汉水、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以及淮河、运河、钱塘江、岷江、珠江,都发生了大洪涝,黄河下游泛滥,伊河、洛河的洪水为百年所未见,导致23个省份受灾,其中江淮流域的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河南省和山东省受灾最为严重。1998年长江、松花江、珠江、闽江等流域出现特大洪水,初步统计,洪水导致29个省(市、自治区),受灾面积3.18亿亩(1亩=666.7m2),成灾面积1.96亿亩,受灾人口2.23亿人,死亡4150人,倒塌房屋68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达1660亿元。
图1-3 1900—2016年全球不同灾害类型致死人数(单位:人)
(注:此图中的其他灾害包括滑坡、火山活动、火灾、极端天气、块体运动等)
图1-4 1900—2016年全球不同灾害类型受伤人口(单位:人)
(注:此图中的其他灾害包括火山活动、滑坡、火灾、块体运动、旱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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