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原则
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首先要重视教育公平,即社会成员接受高职教育机会的平等,即在大致相同的条件和规则下,个体能够获得的受教育机会相同,政府及高职教育系统承担着实现教育公平的社会责任。
教育公平包括两个最基本的内容,一是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二是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从教育活动过程来看,教育公平可以分为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教育公平的结果是根据一定的公平原则进行操作而产生的,从这一角度来看,教育公平可分为原则的公平、操作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教育公平原则是教育结果公平的前提条件,操作的公平需要把实施步骤合理化,并以制度化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公平的程序,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各种形式的监督、评价及配套的手段,从而保障结果的公平。
政府及高职教育系统作为教育公平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应通过规则的制定,在财政预算拨款制度的运行中实现高职教育的公平,减少人为原因、地域因素、经济发展因素等造成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因此,高职教育预算拨款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是保障高职教育公平的必由之路。
目前,公认的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原则,主要包括资源分配均等、财政中立、照顾弱势群体、成本分担与补偿等原则。具体如下:
(1)资源分配均等原则。这一原则主要用于保证同一地区对所有学校和学生实施教育财政预算拨款的公平。此外,为减少区域之间的差异性,教育资源应当从富裕地区流向贫困地区,这是目前各国判断教育资源是否公平的重要标准,也是教育财政公平的最高目标。因此,在高职教育预算拨款制度改革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原则,设计适合各省区实际情况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保障高职教育的公平目标。
(2)财政中立原则。生均教育财政经费在考虑地方财政供养能力与贫富程度的同时,应当体现中立原则。从这一角度来说,政府财政部门需要进行宏观调控,要减少地区间过大的差异,从制度上保证各区域学生获得均等的教育机会。
(3)向弱势群体倾斜原则。财政资金分配时,对于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贫困、身心发展障碍等特殊的弱势群体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财政拨款。(www.xing528.com)
(4)成本分担和补偿原则。按高职教育成本分担原则理论,对高职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一定的教育费用,并对部分学生采取资助的政策,以保证高职教育公平。
二、效率原则
按经济学的效率理论,高职教育财政投入的效率是对投入到高职教育领域的财政资金,应当力求以最少的财政投入获得最大的教育回报,那么高职院校应当运用这些财政资金“生产”出更多、更优质的学生,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这才是高职教育财政投入效率的关键。
高职教育的效率,是指高职教育财政资源在现行体制下的有效配置,一方面表现为财政资源在各地区、各高职院校之间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效率也表现为各地区、各高职院校教育和管理效能的充分发挥。培养的学生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人才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高职教育财政投入最重要的成果。但由于人才质量和社会效益的特殊性,其难以量化的特点,导致目前我国缺乏操作性较强的高职教育绩效评价的指标和标准体系,高职教育财政投入的绩效评价成为实践中的难点。
21世纪初,由于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高职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解决了我国高等教育“上学难”的问题,长期将重点放在高职教育的规模建设方面,忽视了高职教育的质量与效率等问题。
现行高职教育预算拨款存在的不同地区、不同层次高职院校的不平衡性,高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低下等一系列问题,都要求我们必须重视高职教育领域的支出绩效问题,必须考虑如何缩小地区与院校差距、提高财政投入绩效等问题。通过高职教育预算拨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利用机制来合理引导高职教育的质量发展与内涵建设,实现高职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因此,效率原则是高职教育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必须遵循的原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