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现有37所公办高职院校,其中9所为省教育厅主管二级预算单位,12所为省直其他部门办高职院校,16所为各地(市、州)所属高职院校,各地(市、州)院校中既有一级预算单位,又有教育部门主管的二级预算单位。这种现状造成了全省高职院校预算拨款方式的复杂性,也导致了高职院校拨款在一定程度上受地域、行业、人为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
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湖北省对高职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2016年湖北省省属高职院校提前一年达到中央制定的生均拨款标准,各地(市、州)的高职教育投入也呈大幅增加的趋势,但也存在省区内发展不平衡、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
面临新的环境,有必要对高职教育财政拨款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从制度上保障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提高高职教育财政支出的绩效,促进高职教育又快又好的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促进湖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从各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来看,绩效化拨款的引入和应用已成为一种趋势。近年来,我国各省区越来越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于近两年开始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编制及绩效评价,进行重点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价,财政拨款时适当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为推进高职教育发展,湖北省在高职教育的财政拨款制度改革,特别是引入绩效拨款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
一、多管齐下加强高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高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以高职教育或高职院校财政收支为对象,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或项目的产出或效果为内容,以促进高职教育或高职院校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而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一)将事前绩效管理融入部门预算编制环节
各部门或单位在年初编制预算或项目申报时,必须在项目申报文本中编制项目支出的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将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细化为二级绩效指标。同时,要求各部门或单位根据发展实际,提前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做实二级项目的部门项目库,确保纳入预算的二级项目全部从项目库中选取,预算批复后可以尽快拨付或下达财政资金,以提高财政项目支出的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近两年,省属高等院校等省直部门已开始进行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的编制和整体绩效自评等试点工作。
将绩效目标的确定与分解工作融入到预算编制过程中,改变了以往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以事中和事后管理为主的特点,这种事前管理不仅仅是财务管理中的预算活动,也是财政支出部门或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的一种承诺,是财政支出部门或单位责任意识和契约精神的一种体现。
(二)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012年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对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行了明确规范。2016年,财政厅组织各部门或单位进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或整体绩效评价,对各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进行评审定级,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省级财政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并在财政资金的分配中积极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为解决高职教育预算拨款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提高拨款核定和下达的透明度,避免政府部门到高职院校拨款模式受人为因素影响过大等缺陷,促进高职院校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提高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近几年湖北省尝试通过政府采购引入了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全省高职院校财政支出绩效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将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等各方评价结合起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质量逐年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公开力度明显加大。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
2016年,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多项全省重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评价,其中对包括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在内的7项教育专项资金,并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应用,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项目进行勒令整改、收回资金等处理,对相关地(市、州)进行了奖惩,将高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2017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分配挂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湖北省还对各部门上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了评估和定级。2016年,省直139个部门上报了622份有效的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资金总额达到317亿元,22个省直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87个部门在公众网或部门内部网络公开了绩效自评报告,54个部门对绩效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整改,61个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应用。省财政厅对省直部门137个份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了评级。
在此基础上,各地(市、州)也在逐步推进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预算项目的编制、财政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财政支出部门整体绩效的评价试点等相关工作。
二、湖北省对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专项的绩效评价
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对全省2015年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绩效评价,经历了前期准备、现场实施、评价分析、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并将绩效评价初步结果应用于全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的分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对全省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40所高职院校(其中37所公办高职院校和3所民办高职院校)的55个专业共64个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分布于省教育厅直属11所院校(其中公办院校8所、民办院校3所)、15个地市州直属17所院校,其他11个厅局、集团公司单位所属12所院校,涵盖了工科(30所院校)、医药(1所院校)、政法(2所院校)、财经(2所院校)、艺术(2所院校)、师范(1所院校)、林业(1所院校)和综合(1所院校),计划投资总额为1.3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400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纳入湖北省2015年度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400万元,涉及21个品牌专业23个项目、34个特色专业41个项目。
(二)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采用目标比较法、公众评价法、实地调研法、定性与定量结合法等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对总项目和单个项目两个层次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是目标比较法,指通过对项目实际产出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状况的方法。
二是公众评价法,是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分发利益相关人群(如教师、学生等),最后汇总分析各方反馈情况进行评价。
三是实地调研法,由评价人员现场调研,深入了解项目建设的最新动态和运行维护情况,搜集第一手资料,核实项目建设实施、产出和效益情况。
四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指标尽可能采用定量指标,不得不使用的定性指标也需要进行适度量化处理,既有定量数据,又进行定性分析,避免过于笼统、无说服力的结论。
同时,以单个项目绩效评价为基础,对全省高职教育特色和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进行综合评价,采用加权等方式计算总项目的绩效评分。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
评价小组根据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特征,研究制定了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及评分表,并对每个指标设定了标准分、目标值或参考值、评分标准等。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框架分为指标、目标值或参考值、标准分值、指标解释、指标说明和评分标准、证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等,标准总分为100分。
项目绩效评价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精细化61个评价点。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维度。具体如下:
1.投入类指标
投入类指标主要评价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前期投入调研充分程度、程序规范程度及资金落实程度,从项目立项及资金落实两个方面设计指标,设定了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
项目立项从项目立项规范性和绩效目标合理性两个方面考虑,设定了项目立项规范性和绩效目标合理性2个三级指标:
一是项目立项规范性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从总项目和具体建设项目两个层级进行考核。总项目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有规划,是否按管理办法和分配办法分配资金。具体项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有规划,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项目执行时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二是绩效目标合理性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考核内容包括是否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目标和指标的设计是否符合目标管理规范,根据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的对比考核目标设立的合理性,绩效指标是否具有可测性。
资金落实从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两个方面考核和评价,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及时性程度。
2.过程类指标
过程类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从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设计指标,设定了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1)项目管理从项目组织及制度保障、项目质量可控性两个方面考虑,设定了项目组织及制度保障、项目质量可控性2个三级指标。项目组织及制度保障考核项目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从项目组织机构、总项目及具体项目三个层级进行考核。项目组织机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是否设有专设机构管理项目建设;总项目层级考核内容包括是否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具体项目层级考核内容包括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及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项目公示制、政府采购等,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项目质量可控性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考核内容包括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考核、评估、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有完整的项目台账或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2)财务管理指标下设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管理制度健全性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是考核省财政厅拨付的补助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标准、计划金额,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财务监控有效性考核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包括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范、财务信息是否可靠,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3.产出类指标
产出类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完成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主要考核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和成本控制,从项目执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和成本控制五个方面设计指标,设定了5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
一是项目执行,主要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下设项目执行率1个三级指标。
二是实际完成率,主要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下设品牌专业数,特色专业数,实训基地新增数,本专业专任教师增长率,生师比,双师型教师比例,担任B、C类课程教师比例7个三级指标。
三是完成及时率,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下设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个三级指标。
四是质量达标率,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下设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课程开设结构、生平接触教师时间、学生实训人数增长率、毕业生顶岗实习对口率5个三级指标。
五是成本控制指标,考核项目的成本控制效力,下设生均日常教学经费1个三级指标。
4.效果类指标
效果类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情况,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满意度四个方面设计指标,设定了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
一是经济效益指标,考核项目校企联合办学、高职院校为地方经济服务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影响,下设工学结合效应1个三级指标。
二是社会效益指标,这是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重要绩效指标。下设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社会吸引力、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本专业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次数、直接就业率、毕业生就业去向7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考核专业方向设置与地方课程开发符合湖北经济发展需求及湖北高职教育教学的需要,以专业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和实践活动场所的达标情况来衡量;社会吸引力,考核参建专业当年招收新生的状况,以招生率反映;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考核学校接受企业订单的情况;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考核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水平状况;本专业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次数,考核项目专业学生参加国家、省级高职高专技能比赛的获奖情况;直接就业率,考核项目专业应届毕业生已直接就业(或创业)的情况;毕业生就业去向,考核项目毕业生当年已直接就业状况,包括就业的专业相关度、省内就业比例、小微企业就业比例、骨干企业就业比例等。
三是可持续发展指标,下设可持续发展保障指标1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四是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下设教学质量评价满意度、教职工满意度和毕业生质量满意度3个三级指标,度考核企事业、学生和家长、教职工对本专业的满意度情况。教职工满意度考核本专业教职工对专业创建管理过程及效果的满意度,毕业生质量满意度考核接纳本专业毕业生的企事业对毕业生素质、能力评价的满意度。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6-1。
表6-1 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续表
(四)评价指标的权重或分值设定
综合考虑绩效评价因素,评价设定的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的指标权重分值分别为12分、20分、34分、34分。每个二级指标下设若干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下设若干评分条目,共设置13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其中,投入指标下设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过程指标下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产出指标下设项目产出项目执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和成本控制5个二级指标;效果指标下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
(五)评价指标标准值的确定
指标标准值是绩效评价指标的尺度,既要反映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又要符合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鉴于高职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即按照《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申报所确定的绩效指标目标值作为评价指标标准值,部分指标值以上年度值为绩效指标目标值。
(六)绩效评价等级的设定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211号),将评分结果级别分为优(90~100分)、良(80~90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四级。
(七)证据收集方式
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主要采用案卷分析、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满意度调查、调取会计核算系统数据等方式采集绩效评价相关证据。
1.案卷分析
从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收集项目建设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判断项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公开性、公平性,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所提供评价资料的完整性、充分性,为绩效评价提供相关分析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2.实地调研
根据项目特点和再评价需要,合理选择抽样单位实地调研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和现场管理水平,了解项目最新动态、相关进展情况以及产生的效益情况,核实其与资金支出情况的匹配性,同时直接掌握项目建设、运行与维护管理情况的基础数据和信息,确保绩效评价工作与项目管理的有效衔接。
3.开座谈会
通过听取抽样项目单位对于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的陈述和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部分问题,及时与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洽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尽可能消除评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满意度调查
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证据内容,设计调查问卷,根据项目利益相关人群设定调查对象,采取分层抽样的办法进行满意度调查。
5.会计核算系统等数据平台及其他公开信息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从各相关院校会计核算系统、高职教育数据平台、预决算系统等数据平台或其他公开信息获取相关评价证据。
将所有从案卷分析中获得的证据与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会计核算系统及公开信息中获得的证据汇集起来,对同一指标在不同文件资料中的证据进行对比、印证、核实和补充,经过验证和确定后形成准确、可靠和有效的评价证据。
(八)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5424.33万元,计划投资完成率39.1%,整个项目绩效综合评分为77.5分,等级级别为“中”(具体见表6-2)。
表6-2 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综合评分表
结果表明,湖北省2015年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总体上决策科学合理,项目运作基本正常,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公众满意度较高,项目建设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进度有待有效推进,过程痕迹管理有待强化,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尚需进一步规范、细化、量化,指标需要进一步科学化,绩效核算及信息统计工作有待规范和加强。
1)投入评价
项目投入方面,主要包括立项和资金到位情况的评价。许多项目承担院校没有编制项目规划,大多数单位未形成规范的项目评审方案,项目遴选程序痕迹不清晰,部分项目单位项目申报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不够规范。建设项目的年度目标、绩效指标不清晰,部分绩效指标可测性较弱,部分指标及目标值设置不够合理,定量不足,可操作性不强有待改善。
总体而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及时拨付到位,部分院校自筹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或者因地方财政困难未能及时配套支持,到位率较低。从核实的各院校项目情况进行分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拨付项目单位资金率为94.97%,自筹配套资金到位率56.88%。
资金到位的时效性方面,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于2015年4月拨付,并陆续到位,但部分项目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较迟,自筹资金到位及时率低,对项目进度有一定影响。
2)过程评价
项目过程评价主要是评价项目管理方面的组织及制度保障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
(1)项目管理。总体来说,教育主管部门项目组织、制度保障性较为有效,项目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但缺少项目跟踪管理痕迹。大部分项目实施院校结合项目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如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项目跟踪检查管理制度》、《实训室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实训室开放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各项目组的主要职责,规定了项目实施、检查、监督等办法以及项目考核、资金管理等管理原则,明确了项目专项资金预算、使用和项目仪器设备购置、验收、管理等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了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了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
据统计,项目实施单位均成立了高职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了较完备的专业建设方案和专业建设任务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考核、评估、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保证项目的有序进行。
大多数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目标明确,质量可控,但项目痕迹管理较薄弱,过程记录资料不够充分,信息不够完整,尤其是实训、顶岗实习过程信息不充分,管理不够规范。
(2)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评价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三个方面。
从核实情况看,项目单位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效地规范了项目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理、虚列项目支出等现象,没有发现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未发现以现金支付工程款、设备材料款,白条抵库等现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院校执行《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项目实施方案为报账依据,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小组审核认定,院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项目财务监控总体有效。各项目院校基本上能够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的要求组织项目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遵循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由经手人、专业项目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专业项目分管院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按照学院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工作流程办理支付手续。项目单位及时组织了会计核算,项目结算、审核、报账符合规定程序。
总体来说,项目财务管理较好,但存在少数院校将非项目费用计入项目支出的情况,有的将2013年、2014年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存在挤占项目经费现象。但大部分院校未实行专账核算或未健全辅助账,支出信息需要从不同会计核算科目进行整理合成,项目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瑕疵。
3)产出评价
项目产出主要评价项目执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控制五个方面的指标,考核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实现程度、时效目标、质量目标、成本控制等目标的实现程度。
(1)项目执行。项目执行评价主要以项目执行率(即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到位资金的比率)为依据,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www.xing528.com)
从全省40所项目院校资料分析,项目到位资金未及时、有效地运用。2015年到位资金8767.58万元,实际使用5424.3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61.87%。其中,省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单位6078.35万元,使用4445.99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率为73.14%。
(2)实际完成率。建设项目实际完成率评价包括品牌专业项目数,特色专业项目数,实训基地新增数,本专业专任教师增长率,生师比,双师型教师比例,担任B、C类课程教师比例七个方面指标的完成情况。数据显示,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完成的项目数完成率较低,具体数据如下:
①品牌专业项目数:建设品牌专业项目计划23个,基本建成13个,完成率56.52%。
②特色专业项目数:建设特色专业计划41个,基本建成16个,完成率39.02%。
③实训基地新增数:根据40所项目院校提供的64个项目资料统计、分析,2015年末,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校外实训基地达到1216个,比上年增加276个;校内实训基地达到581个,比上年增加99个,较好地达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④本专业专任教师增长率:2015年末,64个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任教师人数为2102人,比上年1922人增加180人,建设项目专业专任教师增长率为9.37%。
⑤生师比:本建设项目专任教师人数为2102人,相关专业学生人数为45861人,生师比为21.82/1,比上年的生师比提高6.83%(2014年本项目专任教师人数为1922人,相关专业学生人数为45026人,生师比23.42/1)。
⑥双师型教师比例:预期目标80%,实际达到81.73%,完成率为102.50%。2015年末项目专任教师人数为2102人,双师型教师人数为1718人,双师型教师比例为81.73%,达成预算目标,比上年提高7.37%(2014年末项目专任教师人数为1922人,双师型教师人数为1463人,双师型比例为76.12%)。。
⑦担任B、C类课程教师比例:预期目标84%,实际达到85.73%,完成率101.78%。2015年末项目专任教师人数为2102人,担任B、C类课程教师人数为1802人,B、C类课程教师比例为85.73%,达成了预期目标,比上年提高12.62%(2014年末项目专任教师人数为1922人,担任B、C类课程教师人数为1612人,B、C类课程教师比例76.12%)。
(3)完成及时率。完成及时率评价,指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项目)-实际完成时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项目)]×100%。
该评价指标体系将项目进度分为进度吻合、进度基本吻合、进度滞后、进度严重滞后四个等次。进度达到95%及以上的,判断为“进度吻合”;进度在70%~95%的,判断为“进度基本吻合”;进度在40%~70%的,判断为“进度滞后”;进度在40%以下的,判断为“进度严重滞后”。
根据40所项目院校提供的64个项目资料统计、分析,64个专业建设项目中,进度吻合18个,进度基本吻11个,进度滞后14个,进度严重滞后21个,项目基本建成仅29个,完成及时率为44.62%,项目进度迟缓,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 4个项目完成率低于5%,个别特色专业建设项目300万的财政项目资金只花了不至1万元,几乎未启动;2个项目进度低于10%;4个项目进度不足20%。
(4)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率指标包括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课程开设结构、生平接触教师时间、学生实训人数增长率、毕业生顶岗实习对口率。
①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是指学校校内实践(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实践教学的工位数,即学生或某一设备完成某一实训任务所需要的位置或设备的数量。2015年末,项目校内实践教学用房面积达到196500.92m2,实训学生人数40312人,生均校内实践教学面积4.87m2,比上年的4.64m2提高4.96%。
②课程开设结构,是指学校“纯理论课”(A类)、“实践+理论课”(B类)和“纯实践课”(C类)三种课程的课时比例情况。2015年“纯理论课”(A类)、“实践+理论课”(B类)和“纯实践课”(C类)三种课程的课时比例,大部分项目院校为A∶B∶C=1∶4 1~1∶3∶1.5,较好地体现了职业教育重在技术技能实训的理念。
③生均接触教师时间,是本年度某专业专任、兼课、兼职、校外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除以本专业在校生平均人数的值。2015年生均接触教师时间达到21.40学时,比2014年的20.06学时提高了6.68%。
④学生实训人数增长率。2015年项目学生实训人数达40312人,计划完成率100.34%,比上年38095人增长5.82%。
⑤毕业生顶岗实习对口率。2015年项目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人数15657人,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对口人数14934人,项目毕业生顶岗实习对口率95.38%,比上年提高1.47%(2014年项目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人数14991人,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对口人数14091人,顶岗实习对口率94%)。
(5)成本节约率
成本节约率主要以生均日常教学经费作为评价对象。生均日常教学经费,是指本专业日常教学经费与本专业学生平均人数的比值。2015年项目发生专业日常经费成本节约率为0.06%,比上年生均日常教学经费在投入上有所增加,既保障了日常教学工作的需要,又得到了适当控制。
4)效果评价
项目效果主要评价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指标。
(1)经济效益。经济效益评价,主要评价工学结合效应指标。学结合效应是指在保证学生实训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加工生产或学生勤工俭学的收效,包括对外加工生产的产品数量、工作成果,学生勤工俭学的工时或收入。据各参建院校提供的建设专业基础信息,对外加工产品数量,与上年相比大幅增长;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收入大幅增加,勤工俭学工日超过8万,勤工俭学收入达6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大部分项目院校未健全工学结合效应统计台账,给数据采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社会效益。社会效益评价,主要包括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社会吸引力、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本专业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次数、直接就业率、毕业生就业去向等。
①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项目参建院校信息显示,项目单位共修订人才培养方案26份,开展专业研究29次,校企合作39个,建材建设36部,建立核心课程教学资源库14个,开发微课及信息化课程93门,构建实践教学体系9个,使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材更贴近社会实践和需求,较好地实现了专业与社会需求的吻合。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和实践活动场所,实际达到1414座(所),比上年的1130座(所)提高了25.13%。
②社会吸引力以招生率反映。学历教育招生完成率(招生完成率)是录取后的报到数与计划招生数的比值。
根据项目40所参建院校所提供的资料统计,2015年建设专业项目计划招生13134人,实际报到(实录)15900人,比上年度报到(实际录取到校)15607人增长了1.88%,具有较好的社会吸引力。
③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2015年建设专业项目学生为45861人,订单学生为3889人,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8.48%,比上年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6.73%提高了26%,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④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数据显示,2015年所建项目专业毕业生人数14894人,其中取得各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从业13666人,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为91.76%。
⑤参建专业学生技能竞赛获奖人次。据资料统计,2015年参建项目专业中,有1个专业4人获得全国一等奖、6个专业17人获得全国二等奖、7个专业20人获得全国三等奖,有9个专业29人获得全省一等奖、9个专业32人获得全省二等奖、5个专业14人获得全省三等奖,取得了较好的以赛促学效果。
⑥直接就业率。2015年直接就业率93.66%,其中理工农医专业就业率为91.49%。据统计,2015年参建项目所在专业毕业生人数为14894人,直接就业生人数为13950人,直接就业率为93.66%,比上年直接就业率提高1.53%。其中,参建项目理工农医专业毕业生人数为3089人,直接就业生人数为2826人,直接就业率91.49%。
⑦毕业生就业去向。根参建项目数据统计,2015年毕业生中省内就业比例为64.75%,较好地满足了湖北经济社会对职业技能技术人才的需求;小微企业就业比例实际达到43.13%,骨干企业就业比例达到24.61%,专业对口就业比例达到76.85%,总体而言,毕业生就业去向较为合理。
(3)可持续影响。可持续影响是指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本专业师资能力可持续,经费有保障,本专业毕业生人才质量符合社会需要,毕业生职业发展可持续,薪酬逐步提高,专业生源可持续。经过一年的建设,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已经显现初步的效益,项目院校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深入开展了“工学交替、订单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通过行业、企业直接参与课程设计、教学和评价,提高了专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形成了与行业、企业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2015年,参建项目生均专业设备仪器、生均日常教育经费、项目专业专任教师、聘任兼职教师人数、引进和培训骨干教师人数、引进名师人数、师资培训人次均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经费资源等到合理保障,专业师资能力有了明显改善。2015年实现了项目专业“订单培养”人数比率、顶岗实习对口率、毕业生就业率、就业满意率、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也进一步提高,项目可持续性较强。
(4)公众满意程度。公众满意程度评价主要包括教学质量评价满意度、教职工满意度、毕业生质量满意度三个评价指标,通过问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资料。数据显示,公众(学生、教师、用人单位)对参建项目专业的满意度较高,均在90%左右。
①教学质量评价满意度。教学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针对不特定的学生和职业教育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学生随机展开。针对不特定的学生的问卷调查,围绕学校的师资力量,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学校专业设置及课程安排情况,上课教师的普遍印象,学校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设施改善情况,学校培养学生的方式,近几年在校学生变化,应届毕业生的顶岗实习发问情况,学校实施的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对改善学院硬件设施、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水平、优化专业发展、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成效,学校应届毕业生本年的就形势,学校近2年正在实施的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知晓情况等11个方面进行,发放问卷1417份,收回有效问卷1417份,满意率为88.88%。针对职业教育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学生的问卷调查,围绕专业配置师资力量,专业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本专业课程安排情况,与教师的接触时间,实训课程是否增加,学校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设施改善,专业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对口情况,实施的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对改善学院硬件设施、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水平、优化专业发展、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成效,专业订单培养情况,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10个方面进行,发放调查问卷1738份,收回有效问卷1738份,满意率为88.54%。学生对教学质量评价综合满意率为88.71%。
②教职工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为89.49%。针对教职工满意度问卷调查,围绕学校近2年正在实施的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情况,学校的整体师资力量、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配置的师资力量情况,与学生的接触时间情况,学校实训基地质量、技术含量和使用效果情况,学校实施的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对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水平、优化专业发展、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有成效,学院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师绩效评价、考核挂钩制度情况,学校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及执行情况,为企业、学生和学生家长对毕业生或学校教育满意状况,学生对课堂教学满意状况,应届毕业生目前顶岗实习对口情况及顶岗实习人数变化,学校的订单培养人数变化情况,学校职教品牌及特色专业应届毕业生本年的就业形势,学校培养出的毕业生总体情况,学校整个人才培养工作评价等15个方面进行,发放调查问卷687份,收回有效问卷687份,教职工满意率率89.49%。
③毕业生质量满意度。针对企业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围绕学生适应环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质量、安全和保护意识,沟通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操作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人文素质,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学生综合评价10个方面进行,发放调查问卷319份,收回有效问卷319份,企业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率为90.30%。
2.评价结果的应用
经绩效评价专家评审,本次绩效评价出具的“湖北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被认定为“良好”等级,结果可应用。根据评价结果,针对报告时点各地相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勒令整改或收回资金等应用,二是对相关地(市、州)进行奖惩(具体见表6-3)。
表6-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表
(九)高职教育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1.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问题待改善。
一是缺乏项目整体规划或规划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指标难以体现。由于项目启动时未有编制项目发展规划,申报文件中虽提出了总发展目标,但未能分解各项目专业的绩效目标体系,因此在项目申报书中,各院校根据项目特点罗列出系列的建设目标、预期目标及验收要点,定性描述较多,不利于项目的实施、中期考核和最终的绩效评价。
二是项目部分绩效指标可测性差,缺乏操作性。如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预期目标为:建立校企深度合作运行体制机制;初步构建“校企共建、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初步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改革效果明显,校企合作成果体现;初步构建国际先进课程体系;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计划建设信息化资源库;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具体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生培养目标,进行教学和学习情境构建;探讨先进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学习兴趣、职业兴趣更浓。实践教育体系建设预期目标为:形成学生校内实训文件,形成学生校外实训评价文件,实践育人管理监督机制,实践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教育质量评价预期目标为:收集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定人才质量评价方法,构建教学信息跟踪、反馈体系和教学评价体系,试行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这些绝大部分属于定性指标,是从定性方面进行描述,不具有可衡量性和操作性。
三是效率指标“产出化”、“成绩单化”,缺乏反映效率、效果的指标。由于诸多支出的绩效指标的量化难度较大,导致各高职院校在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和评价时的绩效指标往往缺乏真正能够反映效果、效率的指标,导致绩效指标均以“产出”、“结果”列示,“成绩单”代替了效果、效率。虽然财政支出发生了,项目完成了,绩效评价也做了,但分析发现,现阶段大多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仍然以支出“成绩”为主,真正的支出效率、效果怎么样,还是未能较好地反映。
四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审计化”倾向。由于财政支出总是不可避免地与财务工作相关,所设计的高职教育项目或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大多从财务管理、资金执行、预算管理等角度设置,导致了绩效评价的“审计化”倾向,甚至以审计代替绩效评价。
五是绩效指标过多、过杂。指标越多,绩效指标设计和评价的工作量越大,绩效管理过程越繁琐,导致绩效管理本身的内耗增加,工作效率降低,也致使各个绩效指标的权重被分散,弱化了重要指标的导向功能和绩效管理工作在高职院校内部的推行和应用。
六是部分绩效指标与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产生较大偏离,使得绩效指标的编制与评价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甚至本末倒置。
七是部分绩效评价指标成为事后设置,甚至待项目完成后才依照项目的建设情况设置成绩单式的绩效指标体系,成为应付绩效评价的工具。这样的绩效管理完全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导向作用,不仅谈不上绩效管理效率,还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副效应。
(2)建设项目较分散,部分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2015年湖北省高职教育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涉及40个院校64个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每个项目100万元,地方财政或院校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过分依赖省级财政资金,难以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引导效应。
根据40所项目院校提供的64个项目资料统计、分析,64个专业建设项目中,进度吻合18个,进度基本吻合11个,进度滞后14个,进度严重滞后21个,项目基本建成29个,及时率44.62%。
项目进度未完成的原因,一是部分院校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认知上的偏差,以为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省级财政补助可以在2015—2016年内持续完成;二是预算编制影响,由于项目资金计划(鄂财教〔2015〕84号)是2015年4月下达的,项目支出未编入2015年度预算绩效和政府采购范围内,部分市州财政预算管理运行体制使得项目院校财政资金无法使用;三是政府采购的实际运行和操作对项目进展有一定的影响;四是市州财政困难致使部分院校自筹难以落实到位。
(3)项目管理不规范,绩效管理基础信息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过程管理不到位,痕迹管理薄弱。项目管理、工作记录、报告信息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性。部分资料和信息是事后完善的,但有些场景或现象无法复制或再现,致使某些评价佐证材料充分性、真实性存在瑕疵。
二是基础信息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与预算绩效核算未能有效结合,大部分院校未能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核算,不能通过核算系统辅助账生成提取项目核算信息。基础核算信息与项目统计信息衔接不足,致使不同时段对外报出的信息存在差异,项目支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瑕疵。
三是绩效信息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未能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项目进度、项目质量的控制作用。
2.对绩效管理的改进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财政专项事前评价制度。
省教育厅、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项目库管理,编制省高职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的遴选工作,科学论证合理选项,建立和完善省高职教育专业建设项目库,实现高职教育项目库滚动管理。
加强高职教育绩效目标管理,建立省高职教育专业建设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科学、全面、经济、合理、适用地设置绩效指标,建立绩效指标库。
优化绩效指标结构,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力求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绩效指标设计合理,指标值易于实现,提高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操作性,着力避免绩效目标及指标与绩效评价脱节。
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前评价制度,加强项目遴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编制评估、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核实等工作,为项目的有效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效的指引。
(2)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提升绩效管理功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高职教育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省财政厅、教育厅应当根据高职教育发展的需要和特点,结合财政资金监管的要求,制定《湖北省高职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湖北省高职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湖北省高职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高职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预算绩效目标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效率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各项目单位应当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组建项目库,提高预算项目的可执行性;深化、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合理地设计绩效目标值,把部门整体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与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绩效目标有机结合,精准地分解预算计划,使预算与部门工作有机衔接、有效结合,预算执行、工作过程、工作结果与绩效评价有效结合起来,提升预算的执行力和效力,保障绩效目标有效达成,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引作用,增强项目承担单位和职能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流程覆盖。省教育主管部门及高职院校要根据“两个责任主体”的精神内涵和建立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制度的要求,拓展预算绩效预算范围,扩大预算绩效跟踪流程,完善预算绩效跟踪手段,形成“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预算观,建立“跟踪问效,追踪问责”的绩效责任机制。
三是建立绩效信息平台。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科研、院校、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建立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指标体系,建立分行业绩效目标参考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值,逐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信息数据库,提高绩效管理的水平和效率。省教育厅应当结合高职教育管理的特点和监管需要,合理设计一套适宜的全省高职教育系统业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平台,提高绩效评价的技术性、科学性、权威性。
四是规范基础信息工作管理,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利用价值。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预算的权威和约束力;完善项目跟踪管理的各个环节,并充分挖掘管理中各种要素的潜力;规范预算绩效信息基础工作管理,倡导绩效痕迹管理模式,完善健全绩效信息记录表单、台账,完善绩效执行报告制度;建立绩效评价信息体系,定期、适时采集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统计和分析工作,为持续开展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遵循“算为管用”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绩效的核算、分析、评价、考核、结果应用,使绩效管理工作与部门职能职责落实、项目遴选、工作业绩议价、个人考评有机结合,夯实考核、反馈、申诉、通报的双向反馈沟通机制,增强绩效管理和评价的透明性、公开性、公正性,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与指引功能。
三、湖北省高等教育拨款模式的改革情况
(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高等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湖北省实施本科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以来,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一直参照中央高校的做法,按照生均定额拨款补助加事业发展专项的模式,在生均定额的分配上,采用人员经费加公用经费模式,人员经费严格地按人头计算,同时结合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公用经费则引入了专业系数进行调节,并将这一做法推广应用到省属高职院校的预算拨款上,并初见成效。
目前,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均考虑了学科特色和办学成本差异,以1~2.5的不同系数对生均拨款进行了相应调整。但大多数地(市、州)仍在为2017年12000元的最低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而努力,在分配高职院校财政资金时,还没有引入专业调整系数,未考虑专业特色和办学成本的差异。
2016年,省财政多方筹措资金,将新增教育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教育,省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提前一年达到中央提出的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不低于12000元的标准,在高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的分配环节中,通过绩效评价和全面引入绩效拨款机制等方式,强化政策引导和绩效导向作用,促进各地(市、州)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
近年来,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现有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省属本科项目设置过多、过杂,部分项目同质化现象严重,在生均拨款的分配上“一刀切”,导致了新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对于推动高校质量提升和内涵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对于高职院校,一方面投入总量还不够,另一方面高职项目支持额度较低,如100万元的高职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的财政经费对于一个品牌或特色专业的建设而言实为杯水车薪,还需要从制度上要求地方财政和参建院校进行配套,同时加大省财政对高职教育重点专项建设的投入,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
(二)增加“双一流”、“捐赠收入财政配比”等专项资金,推进高校预算拨款体制改革
中央在2015年出台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湖北省财政关于预算拨款制度也有一些设想,做了一些工作,希望通过改革赋予高校更多的教育自主权,学校做什么项目由学校自己决定。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对部分项目进行了一些整合,由教育厅直接分配的项目资金减少了1个多亿。近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出台的《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高校是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责任主体,由学校统筹用于“双一流”建设、科研、学生资助等方面。另外在“双一流”建设资金上,我们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对学校的综合奖补,根据学校、学科的排名进位情况以“后补助“方式进行奖补,资金由高校统筹使用,财政将更多精力集中于资金使用绩效。2017年,省财政厅年初预算预留了6亿元的资金用于高校“双一流”、“捐赠收入财政配比”等项目。这些做法,改变了长久以来的高校预算拨款模式,促进了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综合改革。
(三)创新高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模式
目前,湖北省高职教育的预算拨款主要包括年初部门预算确定的生均定额拨款、项目经费拨款、湖北省财政厅统筹分配的高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专项资金。目前,湖北省在对中央提前下达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的分配上全面引入了绩效拨款机制,破除“一刀切”的财政拨款机制,强化了国家战略、政策、质量和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
2017年年初,湖北省财政厅新出台了《湖北省高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专项资金全面引入了绩效拨款机制,主要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
暂行办法将分配因素分成了生均财政拨款因素、事业发展考评因素、重点改革因素三大类,约80%的奖补资金应用了绩效分配机制,主要以部门或市(州)政府对高职教育事业的投入情况、事业发展及改革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作为分配依据。
(1)生均财政拨款因素:根据各市(州)落实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具体情况,对已达到12000元的市(州),根据学生人数结合本地财力系数和高等职业教育支出水平调节系数给予拨款标准基础奖补;同时对于生均拨款水平较上年有所增长的市(州),根据学生人数结合增幅系数予以奖补,激励地方财政加大对高职教育投入保障力度。
(2)重点改革因素:主要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重要部署,结合近年高职重点改革任务和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按项目根据一定标准分别给予奖补。现阶段主要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技能竞赛、重点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等。各项分配因素具体奖补标准每年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
(3)事业发展考评因素:通过省级综合考评采取打分制度进行量化考核,主要考核事业发展条件保障情况和事业发展成效。2017年初,湖北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高等职业学校事业发展量化考评表”,将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实习实训条件改善情况、社会认可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内部质量保证情况、特色发展情况、校企合作发展情况、服务区域发展情况、社会服务情况10项指标作为高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评价因子,对全省高职院校事业发展整体绩效进行量化评分,为财政资金的分配提供数据支撑。
①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主要据依教育部教发〔2004〕2号有关办学条件5项合格指标(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和7项监测指标(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进行考核,以该项目指标满分为基础,按不合格的指标数及分值进行扣减。
②双师素质教师占校内专任教师比例,主要考核比上年增长率。对不同层次、不同起点的院校制定差异化的评分标准。
③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主要考核指标比上年增长情况,或按大理科类(含综合、理工、师范、农林、医学)院校和大文科类(语言、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分别进行排名次序情况确定考评等次及对应分值。
④社会认可情况,依据当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计算,一是考察录取分数线,按照当年各学校在湖北文理科录取分数线综合排序(市州院校与省属院校进行差异化标准),录取线为批次线的按照批次线上人数/计划数进行排序。二是考察报到率,按照实际报到注册人数/该校实际录取总数进行排序。按综合排名和比上年排名上升情况确定考评等次及分值。
⑤毕业生就业情况,依据上年毕业生就业率、协议就业率等指标综合排名,按综合排名和比上年排名上升情况确定考评等次及分值。
⑥内部质量保证情况,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开展诊断与改进,并按照要求参加省级复核。依据学校参加省级复核诊断结果确定。
⑦特色发展情况,一是考察学校开设专业涉及专业类别数量/在校生人数,并按从低到高排名,二是考察学校省级及以上重点(品牌、特色、骨干、示范)专业在校生人数占在校生的比例并从高到低排名。按排名和比上年排名上升情况确定等次及分值。
⑧校企合作发展情况,依据学校合作企业订单培养人数/在校生人数比例排序,按排名和比上年排名上升情况确定等次及分值。
⑨服务区域发展情况,依据上年毕业生在本省就业比例计算,按各校本省就业比例与全省平均水平的比较,按比例计算分值。
⑩社会服务情况,依据学校为社会提供培训人次和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到款情况计算。一是“学校为社会提供培训人日/学校开设专业数”,二是“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到款额/学校开设专业数”,将两项结果均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名和比上年排名上升情况确定等次及分值。
在分配省级统筹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时,还引入了地(市)(州)供养在校生人数、地方人均财力等调节因素,既体现了绩效导向,又考虑了地方财力及财政负担情况,兼顾了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和效率。
湖北省提前下达的2017年高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已按此思路进行分配,对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门及高职院校等相关各方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