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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与直觉思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性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萌芽于原始宗教观念的中国哲学,从初始阶段就包含了朴素的唯物与辩证的元素。《尚书·洪范》的“五行说”与《周易》对阴阳、八卦的阐释,都表明了古代先哲试图对自然现象作出的带有朴素唯物辩证的诠释。中国传统哲学的辩证思维传统,主要体现为讲求对立前提下的和合统一。这种认识就是辩证思维的萌芽形态。中国古代哲学不重视形式上的精密论证,也没有形式上的条理系统,而只注重生活的实证,或主体的直觉体验。

唯物辩证与直觉思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性

思维方式是人们大脑活动的内在程式,对人们的言行起到决定性作用。而传统思维方式,是指一个民族长期形成的被普遍接受,且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一种思维模式、思维定式。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常常受到人们自身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渊源的制约。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也造就了国人独特的思维方式。

萌芽于原始宗教观念的中国哲学,从初始阶段就包含了朴素的唯物与辩证的元素。《尚书·洪范》的“五行说”与《周易》对阴阳、八卦的阐释,都表明了古代先哲试图对自然现象作出的带有朴素唯物辩证的诠释。它不仅标志着中国哲学的开始,也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确定了发展方向。老子提出的“道体论”,从根本上否定了天命鬼神权威,是中国传统哲学理性认识世界的开端。此后,《管子》提出的“精气说”、《易传》中的“阴阳二气论”以及《荀子》中“天命有常”的观点,都是对老子“道体论”继承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东汉的王充,南朝范缜,宋代的张载、陈亮和叶适,明清时期的王夫之顾炎武戴震等,虽各有主张且不尽相同,但都带有明显的继承性和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

中国传统哲学的辩证思维传统,主要体现为讲求对立前提下的和合统一。《尚书·洪范》的“五行说”认为金木水火土虽有不同特性,但决非各自孤立存在,而是以“相生相克”的方式相互依存。这种认识就是辩证思维的萌芽形态。春秋以后,老子首先开始论证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规律,他不仅阐释了动静、高下、强弱、先后等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哲学范畴,还提出了“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祸福相依”观点,所有这一切都一再表明老子哲学的辩证思维属性。儒家讲“生生之谓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在强调事物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而发展变化的根源,在于阴阳的此消彼长,刚柔的相互激荡。思维“一阴一阳之谓道”,就是其最佳的理论概括。其后,无论是汉代的扬雄魏晋玄学家,还是佛教,非但没有改变中国哲学固有的辩证思维传统,反而使中国哲学的辩证思维特性更加精致,向着更高的层次发展。后来,宋代邵雍的“一分为二”,张载的“一物二体”,乃至明清之际王夫之的“方动而静”“方静而动”理论,都在反复证明这一点。(www.xing528.com)

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具有显著的直觉性悟性,因而表现出整体性、直接性、非逻辑性和自发性特点。中国古代哲学不重视形式上的精密论证,也没有形式上的条理系统,而只注重生活的实证,或主体的直觉体验。体验久久,有所感悟,以前的种种疑惑豁然开朗,日常的经验得到贯通,这样也就有所得,而所得所悟的记录就是现在还可以看到的哲学著作。由于是所得所悟的记录,因此中国哲学著作少有西方哲学那样的严密逻辑论证结构,而多是一些先哲的思维片断。这当然不是说,中国传统哲学不运用逻辑思维,而是说它不是自觉地有意识地运用逻辑思维,而是把直觉作为认识本质的主要方式。

中国古代哲学家在认识事物、分析现象、构建体系时,往往从日常生活的经验出发,凭直觉办事。这些哲学思想是先哲直觉体验的结晶,无论是影响深远的“天人合一”“道”,还是孟子所讲的尽心、知性、知天,养“浩然之气”,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魏晋玄学家讲“言意之辨”“得意忘象”,都是一种不能由语言观念来确指和表现,而只能靠主体依其价值取向在经验范围内体会领悟的思想。宋儒对“一旦豁然贯通”的追求和认识,也是一种典型的直觉思维。从思维类型及方法看,古代哲学家认识事物、建立体系,是在经验基础上的类比和类推。直觉思维的优点是以经验为参照,能从整体上把握认识对象,有时能体会领悟出逻辑思维不能揭示的意境。缺点是认知不够周严,对对象的认识模糊不清,其结论带有很大的或然性。至于中国禅宗,更是把中国哲学重直觉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所谓明心见性、立地成佛全靠直觉和顿悟。中国古代哲学重直觉而忽视了逻辑的推理和观念分析的特点,是形成中国传统哲学知识论匮乏和道德哲学发达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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