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形态中,以人伦关系为中心的价值观和行为追求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突出特征。强烈的和谐意识使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民族向心力。1993年第三届“中华民族精神与民族凝聚力”国际研讨会纪要称:“源远流长的和谐意识是中国社会自秦以来高度统一的重要原因之一”。张岱年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即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1]
中国传统文化重和谐统一的特点,首先体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提出了“天人协调”的观点。《易传》的作者就认为,太极是天地的根源,天地是万物的根源。“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易传·序卦》)这就肯定了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既然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那么,人的一切活动就要自觉地与自然相协调。因此,《易传》的作者在《文言》篇中提出“与天地合德”的观念:“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先天”指在自然变化之前对自然加以引导,“后天”指遵循自然的变化。这实际是说,一方面,人在天地间具有调整、引导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必须遵循自然的变化规律。这种“关系协调说”不失为一种全面而辩证的观点。
与《易传》天人协调说相近的观点还有《中庸》中的“与天地参”的学说。《中庸》提出:“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之人性。能尽之人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圣人能够尽量了解自己的本性,也就能了解天地万物的本性,这样就可以助天地化育万物,就可以与天地并立为三,以达到天人和谐统一。
随后,天人协调的思想融入了“天人合一”的观念之中,并进一步得到发挥。西汉董仲舒有“人副天数”说;到宋朝,张载、程颢、朱熹等人都主张“天人合一”“天人一物”。张载认为万物同属一气之变化,人、物之性本来同一,我与物、内与外,原无间隔。他在著名的《西铭》中以比喻讲人生,以天喻父,以地喻母,以同胞兄弟喻人与人之关系,以同类喻人与物之关系,主张泛爱所有的人,兼容所有的物。人生的理想是天人的协调,肯定“天人合一”是“诚明”境界,“诚”是最高的道德修养,“明”是最高的智慧。以“天人合一”为“诚明”,也就是以“天人合一”为最高觉悟。(www.xing528.com)
中国古代的天人协调说与天人合一说,并不否认人对自然的改造、调节、控制和引导。如荀子就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和“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但是它们都一致认为人在自然中处于辅助的地位,人既应该改造自然,亦应该适应自然;人类活动的目标不是统治自然、征服自然,而是把自然调整、改造得更符合人类的需要;与此同时,必须注意不破坏自然,让自然界的万物都能生存发展。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大乐与天地同和,上下与天地同流”。郑板桥有一封家书,对这个问题作了很深刻的论述。他说“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玩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折拉而死。夫天地生物,化育劬劳,一蚁一虫,皆本阴阳五行之气氤氲而出,上帝亦心心爱念。而万物之性人为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万物将何所托命乎?”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不能为了自己一时的乐趣和享受,破坏了万物的自然本性。其中隐含了古人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郑板桥还说“养鸟莫如多种树”,让几百棵树成为鸟的家,让它们自由地生活在树林中,而人也因此得到极大的美感和快乐。这就是古人说的“大乐与天地同和”。总之,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共同特征。
中国传统文化重和谐统一的特征,还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主张“贵和尚中”。中国传统文化把协调人际关系放在首位,强调必然强调和谐。有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人和”是取得事业成功的必备条件。《国语·郑语》称“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五教是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和合能使百姓安身立命。《管子》的作者甚至认为“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管子·兵法》)把民众的和合作为民众道德的直接体现,认为学习和合,就是学习道德,民众只要能够和合,就能产生“莫之能伤”的强大力量;反之,天下不安定的原因就是“内之父子兄弟作怨仇,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墨子》也认为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复国成功的最重要原因是教训民众,和合之。
和谐不是等同,而是不同因素与矛盾的有机结合,即我们常说的“求同存异”。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只有社会中不同思想正常交流,才能构成和谐;如果一味地趋同,甚至同流合污,社会就不会有正常的和谐气氛,而只能是小人的世界。和谐的最高境界就是“大同理想”和“中庸之道”。“大同理想”的实质是一种对和合境界的追求,“中庸之道”是促使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达到和谐境界的最高原则和最高境界。孔子把它称作最完美的道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何谓“中庸”?宋朝理学家朱熹解释为:“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朱熹《中庸章句》)可见,“中庸”的核心思想就是强调人们在为人处世上思想和行为的适度和守常,做到孔子倡导的“五德”,即“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并且“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以此来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守的完美境界,实现社会的大同理想。用这个原则来处理民族之间、邦国之间的关系,就是以道德修养和教化为本,以治理好自己的家园为前提,并以此去感化其他的民族和邦国,以达到“协和万邦”的社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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