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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与概观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西周敬天保民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来说,周人入主中原,具有决定文化模式转换的重要意义。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主义、民本主义、忧患意识乃至“天人合一”的致思趋向,皆肇始于此。中国传统的礼制文化即创制于西周。(三)春秋学派分立春秋时期是中国传统礼制逐渐解体、新的法制逐渐形成的社会大变革时期。

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与概观

从人猿揖别、文化开始发端,到传说中的大禹“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史记·夏本纪》),中国传统文化在自身的生命运动中,迈出了巨大的一步。然而,其社会组织结构方式,婚姻演进方式,经济生活方式,以及包括图腾崇拜、灵魂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巫术在内的精神生活,和其他民族的原始文化大体一致。这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们,不管在我们看来多么值得赞叹,他们彼此并没有什么差别,用马克思的话说,他们还没有脱掉“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脐带”。至殷商西周,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面貌才开始形成。

(一)殷商神本文化

商人发祥于山东半岛渤海湾。在初始阶段,商人主要从事游耕农业。与此相适应,商人的都城一再迁徙,史称“不常厥邑”。商朝是我国目前已知的最早有文字记载的朝代。凭借商代的甲骨文,人们能够对商朝的历史进行更多的了解。

殷商时期是一个宗教意识极为浓厚的时代,整个社会中到处弥漫着原始宗教的气息,神学观念在社会中占据绝对统治的地位。《礼记·表记》写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在殷商人眼里,神是至高无上的,一切都要听命于神的安排,殷人以卜筮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举止。人完全是神的附庸,受神的支配。

从已有的文献资料记载及前人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商朝文化观念集中体现在“尊神重巫”,表现出强烈的神本文化的特色。比如,国家大事都要由巫师占卜决定,并常常举行规模盛大的祭祀活动,来表示对鬼神的敬意,即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春秋左传·成公十三年》),祭祀鬼神已成为一种制度并指导着国家所有的日常活动。殷商社会崇拜天帝,祭祀祖先,认为人间任何事情冥冥之中都要受到神的支配。人们在强大的自然面前,无论在思想意识上还是在个体或群体行为上,都还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从属地位,甚至政治活动也从属于宗教活动。

以尊神重鬼为特色的殷商文化,是人类思维水平尚处于蒙昧阶段的产物。随着人们实践经验日益丰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对神的力量的崇拜渐次淡薄,对于自身能力的信心与日俱增。于是,以神为本的文化逐渐开始向以人为本的文化过渡,其契机便是商周之际的社会大变动。

(二)西周敬天保民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来说,周人入主中原,具有决定文化模式转换的重要意义。

“周”是一个历史几乎与“商”同样悠久的部族,作为偏处西方的“小邦”,它曾长期附属于商。经过数百年的惨淡经营,周族逐渐强大,并利用商纣的腐败和商人主力部队转战东南淮夷之机,起兵伐纣。最终,“小邦周”战胜并取代“大邑商”,建立起周朝

商朝灭亡的事实证明,仅仅依靠虔诚的宗天祭祖显然无济于事,关键在于统治者的政策是否“宜民宜人”。因此,周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敬德”思想,主张“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西周初年,统治者出于建立新的统治秩序的需要,积极反思殷商灭亡的经验和教训,从安抚民意和理论重建两方面的意图出发,提出了一套更为全面、系统的统治思想。

周人在殷商崇尚天帝的基础上,创造了“天”的概念。殷商时期,最高的神被称作“帝”,这实际上是一元化了的祖宗神,是殷商民族的保护神。周人把最高的神称作“天”,不仅使神和超自然统一了起来,而且也使最高神的属性摆脱了祖宗神的单一性,具有超然、抽象的特点。也就是说,这种抽象的最高神,不再是某个部落或民族的保护神,而是全体华夏民族的保护神。它高高在上,不偏不倚,以冷峻的眼神注视着地上的生民,并为他们选择理想的统治者,即“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皇天选择那些有德者作为自己在人间的代理人治理百姓,这个人被称作“天之元子”,简称“天子”。天子如果有德,就会得到上帝的庇护;如果无德或者失德,皇天就会另选他人,即“改厥元子”。这样,周人就合乎逻辑地解释了殷商丧失政权的合理性,即“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召诰》)。同时也顺理成章地论证了周政权的合法性,即殷人失德,故失去了天的庇佑,因而丧失政权;周人有德,故获得了上天的眷顾。同时,周朝统治者还提出了“敬天保民”“以德配天”等重要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治主义、民本主义、忧患意识乃至“天人合一”的致思趋向,皆肇始于此。

周人在思想革新的过程中,也进行了文化维新。突出表现就是建立了兼备政治权力统治和血亲道德制约双重功能的宗法制度,其影响深入中国社会机体。虽然汉以后的宗法制度不再直接表现为国家政治制度,但其强调伦常秩序、注重血缘身份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却依然维系下来,并深切渗透于民族意识、民族性格、民族习惯之中。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宗法文化特征的话,那么,这种文化特征正肇始于西周。

除了建立完备的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将上层建筑领域制度化外,周人的另一文化创新,乃是确立把上下尊卑等级关系固定下来的礼制和与之相配合的情感艺术系统,这便是所谓的“制礼作乐”。

周人的礼制是其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的集中体现,既是典章制度的总汇,又是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等各种行为规范的准则,“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词、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礼》)。周人之“礼”,包括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其形式为“仪”,即各种礼节和仪式。周制规定,各级贵族祭祀、用兵、朝聘、婚丧,都要遵循严格的合乎其身份等级的礼节仪式,以体现君臣、父子、兄弟、夫妻的上下尊卑之别。礼制为后世儒家所继承、发展,以强劲的力量规范着中国人的生活行为、心理情操与是非善恶观念。中国传统的礼制文化即创制于西周。

(三)春秋学派分立

春秋时期是中国传统礼制逐渐解体、新的法制逐渐形成的社会大变革时期。反映在社会上层建筑方面,表现出两个明显而主要的特点:其一是传统的“世卿世禄”的等级制度迅速走向衰败;其二是“学在官府”的局面已经开始崩溃

殷商西周时期,巫史掌管文化教育,维护贵族阶层垄断文化的特权,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受教育的权利。周礼规定,“学在官府”,只准“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周礼·地官·师氏》)。一般人被排斥在“官学”之外,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教学内容也只局限在礼制、法度、宗教神学的范围之内,政教不分,官私合一。随着周天子权力的旁落、王室的衰败,“学在官府”的局面维持不下去了。许多原来在王公贵族、诸侯大夫门下从事各种文化活动的“士”,不得不流落民间。与此同时,原先深藏在宫廷的文化典籍也流散于民间,成为一般平民的读物,“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左转·昭公十七年》)已是大势所趋。官学的崩溃,必然促成“私学”的兴起。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孔子作为平民阶级的思想代表,提出了“有教无类”的主张,首创私学,使大批新兴地主、商人和农家子弟也有了平等受教的机会。这对于冲破“学在官府”的贵族垄断文化的局面,促进“学在民间”的文化下移,广泛传播文化,推动历史前进,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www.xing528.com)

文化的下移带来的就是学派的分立,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以“道”为本体的老子学说和以“仁”为核心的孔子学说。

老子面对不可逆转的社会变革,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角度出发,去探索宇宙、社会和人生的根本法则,提出了一个超越一切的虚无本体——道,认为万物皆由道而生。与道的思想相适应,老子的政治主张是“无为而治”。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德经》)为达到此目的,老子主张实行“愚民政策”。他认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使民无知无欲。他号召统治者在统治人民时要实施“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道德经》)的政策。老子最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小国寡民”的原始社会

老子在方法论上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这就是说,事物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又可以相互转化。老子把事物都包含有向相反方向转化的规律,概括为“反者道之动”(《道德经》)。他的这一命题对中国哲学中辩证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与老子学说不同的孔子学说,则以强调“仁”为核心。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孔子,既有留恋旧秩序的一面,又有向往新事物的一面。因此,在他的思想中充满着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这是春秋时期社会变革在思想领域的集中反映。

孔子非常重视“礼”,把“礼”看作维护旧的等级制度的重要手段。他非常赞叹周礼的完美,认为要维护周礼,须从“正名”入手。所谓“正名”,就是用周礼去匡正已经发生变化的社会现实,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各自的本分,不越位、不错礼。因此,他要求用周礼来约束人们的一切行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孔子虽然强调礼乐教化,但是他认为礼乐的根本在于仁德的修养,他把“仁”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理想,提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以至于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杀身成仁”成为士大夫阶层自我完善的神圣节操。孔子的“仁”还包括爱惜劳动者的观点。他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在方法论上,孔子继承和发展了古代“中”的思想,提出了“中庸”的实践理性辩证原则。与中庸相联系,孔子还发展了另一“先王之道”——“和”的学说。他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意思是君子能与人和谐相处,有自己的是非之见而不盲从、不随声附和;小人总是盲目附和,与人钩心斗角而不能和谐相处。由此可见,“和”是实现“中”的方法,同时也是对“中”的原则的运用。

知识论方面,孔子思想中存在着“生而知之”和“学而知之”的矛盾。他虽然宣传“生而知之”,但更重视“学而知之”。他强调多闻、多见大有益处,认为“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论语·为政》)。孔子还谈论学与思的关系,指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主张把学与思结合起来,提出“学思并重”的认识论观点。

(四)战国百家争鸣

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制度由传统礼制转向新型法制的大变革时期。许多诸侯国为了巩固和壮大自己的势力,先后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变法改革。围绕社会制度变革的许多问题,社会上各阶级、各集团、各派别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这样,从春秋时期开始出现的学派分立和百家争鸣,到战国中后期达到了高潮,形成了“诸子蜂起”“处士横议”的局面。原来的儒、道、墨、法等学派在这一时期产生了分流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儒家思想在战国时期以孟子荀子的贡献最大。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仁”的思想和德政主张,并且把它发展成为“仁政”学说。在天命观上,孟子也继承了孔子的观点,但是剔除了“天”的人格神成分,赋予“天”以道德属性。他也非常注意人性问题,主张性善论,并且认为它是仁、义、礼、智的根源。荀子则继承了孔子思想中“重人事、不重鬼神”的一面,强调天人之分,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在人性问题上,他主张性恶论,强调对人的天性进行教化改造的重要性。

道家思想在战国中期也开始发生分化,大体可分为两派:一派以稷下道家为代表,另一派以庄周为代表。稷下道家发挥了老子“道中有物有精”的思想,提出“精气”学说,认为天下万物都是由气产生的,气是世界的本源。这是一元论的唯物主义学说。庄子是先秦道家之集大成者,影响很大,与老子齐名,二者常被后世并称“老庄”。他继承了老子的虚无思想,认为道是虚无的实体,能生成天地万物。其思想的最后归宿是为了达到人生逍遥的目的,游心于物外,不为世俗所累。但这种思想失去了进取精神,反映了战国时期一部分人的消极没落的思想情绪。

墨家的创立者是墨翟,其信徒多系直接从事劳作的下层群众,尤以手工业者居多。故墨家思想强调物质生产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尚力),反对生存基本需要外的消费(节用),反对战争(非攻),提倡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友爱(兼爱),主张依法治国(法仪),坚持百姓、官吏和国家之间的同心同德、上下一心(尚同),从而典型地映现出了小生产者的性格。墨家在战国时期亦属显学之一。但在秦汉以后,墨家丧失了学派生长的适宜氛围,逐渐消失无闻,只有在历代农民暴动时有关公平、互爱乃至鬼神、符命的宣传中,或可听到它的嗣音,直到近代方出现复苏之势。

法家的先驱人物是管仲和子产,他们力主强化法令刑律,使民畏威如疾,从而达到富国理乱的效果。他们的理论是火烈则民望而畏之,故死于火的人少;水弱则民狎而玩之,故死于水的人多,因此,法令刑律宜严不宜宽。此后,李悝的《法经》,商鞅“法治”,申不害、慎到相继提出重“术”、重“势”的思想,至韩非集法、术、势之大成,又吸收道家思想,建构成完备的法家理论,使法治理论系统化,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根源。韩非还在认识论上继承了荀子的“天行有常”思想,用唯物主义观点改造了老子关于“道”的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哲学范畴——理。他认为道是万物发展的总规律,理是个别事物发展的特殊规律,道与理是统一的,因此,人们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而活动。韩非对辩证法思想的发展也作出了贡献,他首先提出“矛盾之说”,他认为“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韩非子·解老》)。但是,他的学说因为过多地强调了矛盾对立的斗争,从而把矛盾对立绝对化了。

以邹衍为最重要代表人物的阴阳家,其特长是“深观阴阳消息”。所谓阴阳消息,即阴盛则阳衰,阳盛则阴衰,矛盾双方互为消长,一生一灭,构成自然运动发展的终极原因和基本方式。运用阴阳消长模式来论证社会人事是阴阳家的一大创造,而从时空的流转变化中去把握世界则是阴阳家独具特色的思维方式。

创立诸子百家的孔、墨、老、庄,都是中国传统文化史上的第一批百科全书式的渊博学者,他们以巨大的热情、雄伟的气魄和无畏的勇气,开创学派,编撰、修订《易》《书》《礼》《春秋》等中国传统文化的元典性著作,并对宇宙、社会、人生等无比广阔的领域发表纵横八极的议论。正是经由各具特色的诸子百家的追索和创造,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各个侧面才得到充分展开和升华,中华民族的文化走向才大致确定。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将春秋战国时期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轴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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