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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中的地下建筑物抗浮评价及设计要点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4.3地下建筑物抗浮评价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分析提出合理的抗浮设防水位;2根据抗浮设防水位,结合地下建筑物埋深、结构自重等情况,提出合理的抗浮措施建议;3采取桩、锚等抗浮措施的工程,应提供桩、锚极限侧阻力和岩土层抗拔系数等设计计算参数的建议值。

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中的地下建筑物抗浮评价及设计要点

8.4.1 抗浮设防水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永久抗浮水位宜取全寿命使用周期内可能遇到的最高水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场地所在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地下水类型、各层地下水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和地下水补给、迳流、排泄条件等因素,并考虑可预计的后期周边工程活动的影响后综合确定;

2)有地下水长期水位观测资料时,应根据实测最高水位,并考虑地下建构筑物使用期间周边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按当地经验修正后确定;

2 施工期间的抗浮设防水位可根据勘察时实测的场地最高水位,结合季节变化可能导致地下水位上升的因素,以及结构自重和上覆土重尚未施加时,浮力对地下结构的不利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3 场地具多种类型地下水,各层地下水有水力联系时,宜按各层水的混合最高水位确定;

4 地下结构临近江、湖、河、沼泽等地表水体,且与本场地地下水有水力联系时,可按地表水体百年一遇高水位及其波浪雍高,结合地下排水管网等情况,并根据当地经验综合确定;(www.xing528.com)

5 出现内涝的城市低洼地区的设防水位宜进行专门研究确定。

8.4.2 建设场地处于斜坡地带且高差较大或者地下水赋存条件复杂、变化幅度大、地下建构筑物使用期间区域性补给、迳流和排泄条件可能有较大改变或工程需要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8.4.3 地下建筑物抗浮评价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分析提出合理的抗浮设防水位;

2 根据抗浮设防水位,结合地下建筑物埋深、结构自重等情况,提出合理的抗浮措施建议;

3 采取桩、锚等抗浮措施的工程,应提供桩、锚极限侧阻力和岩土层抗拔系数等设计计算参数的建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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