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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地下水勘察要求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1.2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地下水勘察要求

8.1.1 地下水勘察应搜集下列资料:

1 调查了解历史最高、最低地下水位及近3年~5年水位变化趋势,并分析评价主要影响因素;

2 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主要含水层分布规律,补给、迳流、排泄条件;

3 勘察时地下水位;

4 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

8.1.2 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8.1.3 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8.1.4 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水力联系;(www.xing528.com)

2 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

3 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

8.1.5 山地斜坡区的工程场地,应结合水文地质测绘、调查访问等综合分析地下水位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8.1.6 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

2 水试样的采取每个场地不应少于2件;

3 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

4 水对混凝土结构腐蚀性试验项目包括p H值、Ca2+、Mg2+、Cl-侵蚀性CO2、游离CO2OH-、总矿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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