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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勘察等级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注:1从复杂场地开始,向中等复杂场地、简单场地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2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该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确定。

云南省岩土工程勘察规程-勘察等级

3.2.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将建筑物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对于勘察,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由于涉及各行各业,涉及房屋建筑、地下洞室、线路、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30层以上的定为一级,7层~30层的定为二级,6层及6层以下的定为三级。

破坏影响后果由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程度确定。

3.2.2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是指泥石流沟谷、崩塌、滑坡、岩溶、土洞、塌陷、岸边冲刷、地下水强烈潜蚀等点多面广或规模较大的场地,这些不良地质作用直接威胁着工程安全;“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是指虽有上述不良地质作用,但并不十分强烈,对工程安全的影响不严重。

“地质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托的岩石圈系统,主要由岩土体和地下水等基本要素构成。地质环境破坏主要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恶化。(www.xing528.com)

3.2.3 冻土情况特殊,省内勘察经验不多,需进一步实践总结。“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是指Ⅲ级及以上的自重湿陷性土、Ⅲ级膨胀性土等。其他需作专门处理的,以及变化复杂,同一场地上存在多种强烈程度不同的特殊性岩土时,也应当列为一级地基。

3.2.4 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目的是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是在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的基础上综合划分。一般情况下,勘察等级应该在勘察工作开始前,通过搜集已有资料确定。但随着勘察工作的开展,对自然认识的深入、勘察等级也可能发生改变。

对于岩质地基,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是控制因素。建造在岩质地基上的工程,如果场地和地基条件比较简单,勘察工作的难度是不大的。故即使是一级工程,场地和地基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也可以定为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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