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亲自执政并试图进行大规模的汉化改革时,面临的却是一种尴尬的处境:北魏作为一个北方草原民族创立的政权,一直被江南东晋及宋、齐政权视为“虏”,将其与十六国时期在黄河流域建立的各少数民族政权同等对待,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华夏文明正统的延续者。他们所持的依据是:曹魏代汉、西晋代魏,都是在“禅让”的形式下进行的,东晋是西晋的合法继承者,而宋代晋、齐代宋又都是“禅让”的结果,十六国时期北方的政权及北魏是窃据者,是僭伪,不合法。孝文帝要进行文治,使北魏成为人们认可的华夏文明的合法继承者,便必须在历史传统中去另寻依据。
491年,孝文帝下令让臣下展开讨论,确定北魏在“五行”中的次序,便是出于上述背景。
所谓“五行”,即金、木、水、火、土。根据战国时期阴阳学派所阐释的一套政治哲学,五行相生相克,每一个政权都占有某一“行”,亦称“德”,每一“行”或“德”又都有相应的颜色、数字、方位、政令与之相配,占有某一“德”的政权应据以行事。如水德颜色为黑,所代表的数字为六,方位为西,政令尚诛杀。秦朝统一全国后,即在政权建设中采用了这一说法,定秦为水德,官员礼服为黑色,崇尚法制,度量以六或六的倍数为标准。
阴阳五行学说还宣称:五行中任何一行不可能永远处于强盛的状态,势必要被另一行所取代。从“相生”的角度看,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从“相克”的角度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五行相生相克,决定着政权的辗转更替。魏、晋均以“禅让”的方式建立政权,相生的说法占了上风,人们认为汉得火德,所以往往又称两汉政权为“炎刘”。代汉的曹魏依火生土,为土德;西晋代魏,依土生金,为金德。孝文帝正是要从阴阳五行学说中为北魏政权找到继承魏晋的合法依据,并以此否定与之抗衡的南方政权的合法性。
在讨论中,形成两种有代表性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西晋灭亡后,十六国中的羯族后赵、鲜卑族前燕、氐族前秦三个政权相继统治中原,属于合法的正统政权,北魏在前秦灭亡之后逐步发展起来并据有中原,夏、商、周、秦、汉以及魏、晋都建都于北方,统治全国,北魏与之相似,无疑也是正统政权,而东晋南朝政权在南方“蛮夷”之地建国,只能是偏霸、僭伪,不合法。这一种意见还认为,后赵继西晋得水德,前燕承后赵得木德,前秦承前燕为火德,北魏“宜从尚黄,定为土德”。这种意见以中书监高闾为代表。(www.xing528.com)
另一种意见认为:北魏应直接承西晋金德为水德,服色尚黑。以秘书监李彪为首的一批人认为后赵、前燕、前秦等政权皆“世业促褊,纲纪弗立”,乃“僭窃”“强狡”,北魏不能引它们为同类。他们还从北魏早期的历史中找出种种足以证明北魏继承西晋为正统的根据。
尽管西晋灭亡后八十年北魏才据有中原,尽管李彪等提出的根据明显牵强附会,但当两种意见摆在孝文帝面前要他做出决定时,孝文帝还是采纳了李彪等人的意见。他既要否定东晋南朝政权的合法地位,也不容许北魏像后赵等政权那样,“纲纪弗立”,文化上无建树,存在不久便灭亡。他要通过厉行文治,使北魏文明强盛,在中国历史中占有它应有的地位。
确定北魏为西晋合法继承者之后,李彪在奉命编撰的当代史中,致力于阐述这一官方意见,进一步向全国上下宣传。这部史书按纪传体编成,以北魏为主体,将十六国政权及东晋南朝政权作为北魏的附庸编入列传,而且称十六国政权为伪政权,称东晋为“僭晋”,称南朝宋、齐为“岛夷”。
这样,在北魏臣民的心目中,北魏俨然是华夏文明的代表,虽然这还只不过是孝文帝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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