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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08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造价员: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1.2003年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以第119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03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响应。《03规范》实施以来,在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不足之处。

2.2008年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2006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规范》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08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8规范》实施后,对规范工程实施阶段的计价行为起到了良好作用,但由于附录修订较少,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

3.2013年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我国制定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以下简称《13规范》),与《08规范》相比较,《13规范》有以下的变化:(www.xing528.com)

(1)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13规范》里,将《08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2)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13规范》里,对《08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13规范》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明确阐释。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作了明确说明。

《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13规范》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如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如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作复查说明,《13规范》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如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计价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这就要求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地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3)可执行性更加强化。《13规范》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如《08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13规范》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即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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