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核算对象
施工项目成本一般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但也可以按照承包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结构类型、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等情况,结合成本控制的要求,灵活划分成本核算对象。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划分的方法:
表1-14 月度直接成本分析表
表1-15 月度间接成本分析表
表1-16 最终成本控制报告表
1)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各施工单位都应以同一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各自核算自行完成的部分。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建设项目,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并在同一施工地点,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4)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以一个单项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或将同一施工地点的若干个工程量较少的单项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核算基础工作
(1)施工项目成本会计账表。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立核算必需的账户,进行规范的核算。成本会计账表分为“三账四表”:工程施工账(项目成本明细账,单位工程成本明细账),施工间接费用账,措施费用账,项目工程成本表,在建工程成本明细表,竣工工程成本明细表和施工间接费用表。
(2)施工项目成本核算台账,见表1⁃17。
表1⁃17 施工项目成本核算台账
(续)
3.成本核算办法
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也是各项成本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成本的归集是指通过一定的会计制度以有序的方式进行成本数据的收集和汇总;而成本的分配是指将归集的间接成本分配给成本对象的过程,也称间接成本的分摊或分派。
(1)直接费成本核算。
1)人工费核算。人工费包括两种情况,即内包人工费和外包人工费。内包人工费,按月结算计入项目单位工程成本。外包人工费,按月凭项目经济员提供的“包清工工程款月度成本汇总表”预提计入项目单位工程成本。上述内包、外包合同履行完毕,根据分部分项的工期、质量、安全、场容等验收考核情况,进行合同结算,以结账单按实据以调整项目的实际值。
2)材料费核算。工程耗用的材料,根据限额领料单、退料单、报损报耗单、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等,由项目料具员按单位工程编制“材料耗用汇总表”,据以计入项目成本。
3)周转材料费核算。周转材料实行内部租赁制,以租赁费的形式反映消耗情况,按“谁租用谁负担”的原则,核算其项目成本。
按周转材料租赁办法和租赁合同,由出租方与项目经理部按月结算租赁费。租赁费按租用的数量、时间和内部租赁单价计入项目成本。
周转材料在调入移出时,项目经理部都必须加强计量验收制度,如有短缺、损坏,一律按原价赔偿,计入项目成本(短损数=进场数-退场数)。(www.xing528.com)
租用周转材料的进退场运费,按其实际发生数,由调入项目负担。
对U形卡、脚手扣件等零件除执行租赁制外,考虑到其比较容易散失的因素,故按规定实行定额预提摊耗,摊耗数计入项目成本,相应减少次月租赁基数及租赁费。单位工程竣工时,必须进行盘点,盘点后的实物数与前期逐月按控制定额摊耗后的数量差,按实调整清算计入成本。
实行租赁制的周转材料,一般不再分配负担周转材料差价。
4)结构件费用核算。项目结构件的使用必须要有领发手续,并根据这些手续,按照单位工程使用对象编制“结构件耗用月报表”。
项目结构件的单价,以项目经理部与外加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计算耗用金额并计入成本。
根据实际施工形象进度、已完施工产值的统计、各类实际成本报耗三者在月度时点的“三同步”原则(配比原则的引申与应用),结构件耗用的品种和数量应与施工产值相对应。结构件数量金额账的结存数,应与项目成本员的账面余额相符。
结构件的高进高出价差核算应同材料费高进高出价差核算一致。
部位分项分包,如铝合金门窗、卷帘门、轻钢龙骨石膏板、平顶屋面防水等,按照企业通常采用的类似结构件管理和核算方法,项目经济员必须做好月度已完工程部分验收记录,正确计报部位分项分包产值,并书面通知项目成本员及时、正确、足额计入成本。
5)机械使用费核算。机械设备实行内部租赁制,以租赁费形式反映其消耗情况,按“谁租用谁负担”原则,核算其项目成本。
按机械设备租赁办法和租赁合同,由企业内部机械设备租赁市场与项目经理部按月结算租赁费。租赁费根据机械使用台班、停置台班和内部租赁单价计算,计入项目成本。
机械进出场费,按规定由承租项目负担。
项目经理部租赁的各类中小型机械,其租赁费全额计入项目机械费成本。
根据内部机械设备租赁运行规则要求,结算原始凭证由项目指定专人签证开班和停班数,据以结算费用。现场机、电、修等操作工奖金由项目考核支出,计入项目机械成本并分配到有关单位工程。
向外单位租赁机械,按当月租赁费用全额计入项目机械费成本。
6)措施费核算。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措施费,凡能分清受益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受益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如与若干个成本核算对象有关的,可先归集到项目经理部的“措施费”总账科目(自行增设),再按规定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施工措施费成本项目内。分配方法可参照费用计算基数,以实际成本中的直接成本(不含措施费)扣除“三材”差价为分配依据。即人工费、材料费、周转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扣除(三材)高进高出价差。
①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二次搬运费,按项目经理部向劳务分公司汽车队托运包天或包月租赁费结算,或以汽车公司的汽车运费计算。
②临时设施摊销费按项目经理部搭建的临时设施总价(包括活动房)除以项目合同工期求出每月应摊销额,临时设施使用一个月摊销一个月,摊完为止。项目竣工搭拆差额(盈亏)按实调整实际成本。
③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大型机动工具、用具等可以套用类似内部机械租赁办法以租赁费形式计入成本,也可按购置费用一次摊销法计入项目成本,并做好在用工具实物借用记录,以便反复利用。工具用具的修理费按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
④除上述费用以外的措施费,均应按实际发生的有效结算凭证计入项目成本。
(2)间接费成本核算。间接费的具体费用核算内容已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有叙述,这里不再重复。下面着重讨论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1)要求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编制工资单和奖金单列支工作人员薪金。项目经理部工资总额每月必须正确核算,据此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保统筹费等。
2)劳务分公司所提供的炊事人员代办食堂承包,服务、警卫人员提供区域岗点承包服务以及其他代办服务费用计入施工间接费。
3)内部银行的存贷款利息,计入“内部利息”(新增明细子目)。
4)间接费,先在项目“施工间接费”总账归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计入受益成本核算对象(单位工程)工程施工间接成本。
(3)分包费成本核算。总分包方之间所签订的分包合同价款及其实际结算金额,应列入总承包方相应工程的成本核算范围。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本由分包方进行核算,总承包方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掌握分包方的实际成本。
在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实践中,施工分包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以上俗称按部位分包外,还有施工劳务分包,即包清工、机械作业分包等。即使按部位分包也还有包清工和包工包料(即双包)之分。对于各种分包费用的核算,要根据分包合同价款并对分包单位领用、租用、借用总包方的物资、工具、设备、人工等费用,根据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开具的、且经分包单位指定专人签字认可的专用结算单据,如“分包单位领用物资结算单”及“分包单位租用工器具设备结算单”等结算依据,入账抵作已付分包工程款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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