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有云:“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又云:“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我们从上面几句话看来,知道声、音、乐这三个字在我们中国古代是有分别的,是各有一定意义的。大抵所谓声者,是指从物质颤动起,一直至脑中感觉止之现象。故《乐记》所下的声之定义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假如我们把这几句话,译为现代科学用语,则为:凡音之起,是由于我们脑中有所感觉;脑中之所以发生感觉,是由于外面物质颤动之故,脑中因受物质颤动之影响,而有所感动,故形而为声。这种声之感觉,是通常动物所共有,不仅我们人类为然。
至于音之为物则比声之程度为高,换言之,现在不专是只有声之感觉而已,并且能够于对该声之性质加以辨察,各声之关系,加以确断;前者譬如辨察该声之清浊等等,后者譬如确断两声相距之音程等等。此种辨察或确断,既比通常声之感觉更进一层,所以另自替它取了一个名字,叫作音,即《乐记》所谓“声成文谓之音”是也(按文字之意,是指清浊高低杂比成文而言)。因此之故,我们可以说是:“仅仅感觉有声,则称为声,感觉有声之后,而又能加以辨察确断,则称为音。”(www.xing528.com)
由音再进一步,则为乐,换言之,假如我们把许多清浊高低不同的音,编制起来,再配以长短快慢之节奏,成为一篇乐谱,即《乐记》所谓“比音而乐之……谓之乐”是也。因此之故,我们又可以说是:“仅仅辨察确断音之清浊高低,则称为知音;若在辨察确断之外,更能详审其节奏变化,则称为知乐。”
在西洋界术语中,凡研究声之感觉及音之辨察,均谓之为声音心理学(Tonpsychologie)。反之,凡讨论音乐作品结构上或演奏上所引起之美感,则谓之为音乐心理学(Musikpsychologie)。至于本文所论,则属于前者而非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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