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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中国:成功废除娼妓制度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党统治时期,继续实行这一制度,把征收妓女的“花捐”作为一项财政收入,从而使娼妓制度合法化、商业化。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把取缔娼妓制度作为改造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首都北京最先采取措施废除娼妓制度。经过一年的整治,根除了娼妓制度。

1950年中国:成功废除娼妓制度

◎卖淫许可证制度由袁世凯首先推行

◎旧中国全国有近万家妓院

◎北京成立“封闭妓院总指挥部”

◎妓女参加政治思想和文化学习

娼妓制度是剥削制度的产物,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历代统治阶级为了保障糜烂的生活方式和经济利益,不惜用强权和金钱逼迫妇女卖淫为生,使妇女的人格与健康遭受到极大的损害。1911年卖淫许可证制度由袁世凯首先推行。同年3月对妓女和妓院开始征税。国民党统治时期,继续实行这一制度,把征收妓女的“花捐”作为一项财政收入,从而使娼妓制度合法化、商业化。(www.xing528.com)

在旧中国全国有近万家妓院,还有为数不少的暗娼,各地卖淫嫖娼活动猖獗。在北京,辛亥革命以前合法的男娼妓院也存在,主要由堕落的满族贵族光顾,后被废除了。1912年北京有妓院353家,注册妓女2996人;到1917年,妓院已上升到406家,注册妓女3887人。嫖娼卖淫是阶级社会的痼疾。1947年上海以卖淫为生者不下10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把取缔娼妓制度作为改造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做法是:封闭妓院,惩治老板,取缔嫖娼,改造妓女。

首都北京最先采取措施废除娼妓制度。1949年11月21日下午,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指出:“妓院乃旧统治者和剥削者摧残妇女精神与肉体、侮辱妇女人格的兽性的野蛮制度的残余,传染梅毒、淋病,危害国民健康极大。而妓院老板、领家和高利贷者,乃极端野蛮狠毒之封建余孽。兹特根据全市人民之意志,决定立即封闭一切妓院。”聂荣臻市长当即宣布,根据大会决定,成立“封闭妓院总指挥部”并立即采取行动。自下午5时半开始,市公安局和民政局、妇联等单位动员干部和警力2400余人,分成27个行动小组,包围全市224家妓院,一夜之间全部封闭。400多个老板、领家被收审法办。1300多名妓女获得解放,被送到教养院检查身体,医治性病,学习政治、文化和生产技能,并帮助她们成家和就业,使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妇女。接着,上海、天津、哈尔滨、沈阳、大连、武汉、西安等地也取缔了当地所有妓院。经过一年的整治,根除了娼妓制度。

1950年2月24日《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市取缔、封闭妓院后,集中在生产教养院中的妓女经过三个多月的政治思想和文化学习,出院参加生产。市政府共支出1亿多元(折合6万公斤小米)的医药费为她们医治性病,大部分已不具传染性。昔日的妓女获得了做人的尊严人身自由,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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