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器记录火灾发生的部位、时间等,能够使中央控制管理人员及消防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发出灭火及疏散等各项指令,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灾。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3.避难层的设置及布置方式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避难层净面积按5 人/m2计算。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并设消防专用电话。
避难层一般有敞开式和封闭式两种布置方式:敞开式即外墙为柱廊式,装有可开启的百叶窗,烟雾可直接排出室外,不需设机械排烟设施,其造价低,在目前高层建筑中广为采用;封闭式是在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使用功能,或立面要求不能作敞开式或只能选用排烟装置时布置的避难层。
为解决和缓和上部楼层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面积超过2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并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避开高出屋顶的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并保证与其距离不小于5m。
(2)停机坪为圆形时,其直径应为D+10m,D为飞机旋翼直径。如为矩形,则短边宽度应不小于机身长度。
(3)停机坪周围应设800~1000mm高的安全护栏。
(4)通向停机坪的出口应不少于2个,每个宽度不小于0.9m。
(5)停机坪适当部位应设消火栓。
此外,停机坪的承载能力应根据当地消防部门使用的直升机型号确定。起降区要考虑动荷载的冲击力。为保证夜间起降安全,应设置照明装置,灯之间的间距不大于3m。应在停机坪两个方向设着陆方向灯,间距为0.6~4m。泛光灯则应设在与着陆方向灯相反的方向,并高出地面1.5m,如图9-5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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