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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震亨《长物志》造园研究:空间与尺度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室”或“间”的尺度,应符合人体尺度,从而构成舒适的室内空间。在传统园林建筑空间构成中,除遵循礼制要求以外,还要尽量满足居住者的现实需求、园林空间艺术的组织需要,以及与环境配合的实际要求。他注重人的尺度把握,包括考虑人的需求,人与空间的大小、比例、尺度关系。“房屋与人,欲其相称”,造物在宜的尺度是需要把握的。以人的客观生理条件为设计尺度,使物与人相称。

文震亨《长物志》造园研究:空间与尺度

文震亨在造园活动中注重人与建筑,人与空间的关系。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前提下,更加推崇“适度”的空间概念。就建筑空间而言,古人非常重视尺度合宜,讲究宫室有度,适形为美,适宜生活。如文氏在《长物志》中关于建筑尺度的记载:“自三级以至十级,愈高愈古。”[2]门前台阶,应从三级到十级,越高才越显得古朴。“室”或“间”的尺度,应符合人体尺度,从而构成舒适的室内空间。诸多古籍对中国古代建筑礼制尺度都有规定,如《论衡·别通篇》:“宅以一丈之地为内。”内即内室,或内间,实际是以“人形一丈,正形也”为标准而权衡的[3]。这样的室或间又有“丈室”、“方丈”之称,这样的“室”或“间”构成多开间建筑,进而组成庭院或更大规模的建筑组群。在传统园林建筑空间构成中,除遵循礼制要求以外,还要尽量满足居住者的现实需求、园林空间艺术的组织需要,以及与环境配合的实际要求。

李渔也有他对空间的理解。他注重人的尺度把握,包括考虑人的需求,人与空间的大小、比例、尺度关系。李渔指出“人不能无屋”,承认人的客观需求的同时,指出“吾愿显者之居,勿太高广”。对于一些贵族富户喜好“堂高数仞,榱题数尺”之房屋,笠翁直言,“宜于夏而不宜于冬”;对于“及肩之墙,容膝之屋”,“适于主而不适于宾”;登豪门显贵之家,“令人不寒而栗”;造“寒士之庐”,让人感到窘迫。“房屋与人,欲其相称”,造物在宜的尺度是需要把握的。从人的角度出发,“使显者之躯,能如汤文之九尺十尺,则高数仞为宜,不则堂愈高而人愈觉其矮,地愈宽而体愈形其瘠,何如略小其堂,而宽大其身之为得乎”?[4]如果达官显贵的身躯能像商汤周文王那样高达九尺十尺,那么房屋高达数丈就十分合适。不然的话,房屋越高,人越显得矮,地面越宽,人越显得瘦小。何不把房屋建得小一些,让人显得高大一些呢?正如山水画法所述“丈山尺树,寸马豆人”。以人的客观生理条件为设计尺度,使物与人相称。同时,不同空间也是为满足人不同的生活功能需求。又如《长物志》“室庐”卷,分别指出了堂、楼、斋、房、茶寮、佛堂、琴房、浴室的功能特点和设计原则。例如:“堂”与“斋”由于功能和用途不同,在设计原则上差别很大。文震亨说“堂之制,宜宏敞精丽,前后须层轩广,庭廊庑俱可容一席”[5]。而斋“宜明净,不可太敞…或由廊以入,俱随地所宜中厅亦须稍广”[6]。计成在《园冶》中也对斋和堂的区别作了类似的论述“斋较堂,惟气茂而致敛,盖修密之处式不宜敞显”。[7](www.xing528.com)

文震亨在造物的尺度上更要求适用。“……更见元制榻,长一丈五尺,阔二尺余,上无屏者,盖古人连床夜卧,以足抵足,其制亦古,然今却不适用。”由于生活习惯和方式与古人的不同,所以文氏说元制榻“其制亦古,然今却不适用"。“书橱”的尺度是深度上只可以容一尺的尺寸,每格可以容纳十本书为限,这样就便于取阅。椅:“宜高不宜矮,宜阔不宜狭…踏足处,须以竹镶之,庶历久不坏。”在椅子踏脚处镶上竹子,由于竹子材质韧性较好,耐用性比较高,可见文氏处处都是以适用的功能出发的。对于书桌:“书桌中心取阔大,四周镶边,阔仅半寸许,足稍矮而细,则其制自古。凡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因为古代文人要求书桌能够铺开书卷,欣赏书画,因此要求桌面阔大,而狭长者不适用。脚凳,“以木制滚凳,长二尺,阔六寸,高如常式,中分一铛,内二空,中东圆木二根,两头留轴转动,以脚踹轴,滚动往来,盖涌泉六精气所在,以运动为妙”。脚蹬为踏脚之用,实为歇脚和健体之具,其设计足体现了脚蹬的适用功能。家具整体的长,宽,高,整体与局部的权衡比例都非常适宜,满足了人们的适用要求,长宽高低也基本符合人体体形的尺度比例(如图4-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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