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君主制王朝。1368年朱元璋灭元称帝,国号为大明[1],至1644年灭亡,先后经历十二世,十六位皇帝,共276年。明朝是中国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黄金时代。明初太祖至宣宗期间,是明朝国内相对安定繁荣的时期。“洪武之治”使社会经济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明代社会、文化兴盛奠定良好基础;“永乐盛世”实现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外交友好、民族统一,大明王朝进入空前的全盛时代;明代仁宗、宣宗两朝是明王朝的鼎盛时期,在朱元璋创业的基础上,“仁宣之治”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来求得社会的安定与统治的巩固。明帝国从正统朝开始,便逐渐走向衰落,几度出现宦官专权、农民起义等统治危机。
万历即位之初的16世纪末期,杰出的政治家张居正辅政,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以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主要涉及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方面。在政治上,鉴于明王朝“吏治不清,贪官为害”[2],“吏不恤民,驱民为盗”[3]的腐朽政治局势,张居正十分重视对吏治的整顿。万历元年他提出了“考成法”,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都要做到“法之必行,言之必效”[4]。在逐级考察的过程中,张居正裁汰冗员、奖励贤能,为推行其他各项改革措施铺平道路。面临财政危机不断激化的局面,贵族、官僚和地主隐瞒其所拥有的土地,使得“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5],“豪民有田不赋,贪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6],从而导致赋税征收陷入严重的混乱和不均的状态。为解决这一问题,张居正提出清丈土地的政策,使土地“皆有疆理,无有隐奸。盖既不减额,亦不益赋,贫民不至独困,豪民不能并兼”[7]。随后,张居正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旨在统一赋役,简化征收项目和手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豪强漏税和官吏贪污的弊端;赋役征银,且役银以丁、田为征收对象,有利于减轻贫苦下户的负担。重视边防的张居正,认为只要“坚定必为之志”,“不出五年,虏可图也”[8]。在国防方面任用良将,练军守边,并支持王崇古对蒙古族的通好政策,设茶马市,使汉、蒙人民通商往来,和睦相处。
张居正的改革挽救了明中叶以后积弱积贫的统治危机,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局势的相对稳定。农业中粮食作物品种增多,万历年间汪应蛟在天津葛沽、白塘一带“募民垦田五千亩,为水田者十之四,亩收至四、五石”[9];经济作物也得到广泛种植,万历年间的《仙居县志》记载说:“落花生原出福建,近得其种植之,”[10]万历三十七年《钱塘县志》也著录了落花生[11],这说明除了福建沿海地区,江浙也是落花生输入的主要地区。手工业部门日益增多,特别是棉纺织业的生产规模更加扩大,松江府的上海县和浙江的嘉善县纺纱织布都很发达,当时享有“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12]之美誉;具有悠久历史的丝织业,在明朝中后期发展到了新的高度,江南有许多村镇成为丝织业发达的地方,如嘉兴的王江泾镇“多织绸收丝缟之利,居者可七千余家,不务耕绩”[13],嘉兴的濮院镇“机杼声札札相闻,日出锦帛千计”[14],湖州的双林镇“俗皆织绢”[15];瓷器的品种也极为繁多,在万历时期尤为突出,当时除了普通用品诸如碗、盘、碟、盒、杯之外,还有炉、瓶、缸、坛、烛台、笔架等各式各样的用品。清人朱琰说:“明瓷至隆万,制作日巧,无物不有。”[16]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空前繁荣起来,工商业城镇不断兴起。长江中下游的江南地区是物产最丰富、商业最发达的地方,全国各地的许多货物被聚集在这里的商业中心区中出卖,如连贯苏浙闽广的交通枢纽江西省广信府铅山县就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货物在此出售[17],湖州府乌程县乌镇“实为浙西垄断之所,商贾走集于四方,市井数盈于万户”[18],德清县塘栖镇“在县治东三十五里,与仁和县接境,官道舟车之冲,丝缕粟米皆聚贸于此”[19]。由于商品生产的扩大和商业的繁荣,社会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有些地区居民的生活对市场的依赖越来越大,在金钱财富的刺激下,奢侈豪华的风气也越来越浓,特别是“万历之后,迄于天(启)、崇(祯),民贫世富,其奢侈乃日甚一日焉”[20],这种现象在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尤为突出。明代万历年间以来,商品生产和交换已相当发达,资本主义萌芽也正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和兴盛起来的。在沿江沿海地区的纺织、酿造、造纸、陶瓷等一些行业已经有所表现,出现了大规模的手工作坊,雇佣自由出卖劳动力的工人从事生产,产生了新型的剥削关系。由于封建制度的束缚,这种新生事物在当时还只是稀疏地、散见于个别行业、个别地区之中,但它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新方向,对明朝中后叶的政治和思想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www.xing528.com)
然而,明朝后期地主阶级的统治日趋反动、没落,封建的生产关系日益腐朽,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张居正的改革并未触及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封建社会所固有的矛盾依然存在。改革虽然在短期内缓和了社会矛盾,延缓了政治危机的爆发,但终究无法逆转明王朝封建统治的必然毁灭。加上万历皇帝整日在深宫中不理政事,沉浸在花天酒地之中,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党派斗争越演越烈。到天启年间(1621—1627),宦官魏忠贤专政,官僚队伍中党派林立,互相倾轧,鱼肉百姓,民不聊生。同时,我国东北境内女真族的崛起,和中央王朝相抗衡,对明朝造成严重的威胁。为抵抗外敌明朝统治者加派军饷,加之连年灾荒更是致使农民赋役负担苛重,广大的贫苦农民再也无法忍受天灾人祸的折磨,终于在天启末年揭竿而起,点燃了反抗斗争的烽火。至1644年,在内忧外患的交相煎逼下,明王朝以崇祯帝自缢而宣告彻底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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