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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山特长隧道风险评估和关键控制技术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3.6.1瓦斯等级划分标准国外主要采用相对瓦斯涌出量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分级。

高楼山特长隧道风险评估和关键控制技术

4.3.6.1 瓦斯等级划分标准

国外主要采用相对瓦斯涌出量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分级。如苏联、波兰和德国等国家,印度除相对瓦斯涌出量外,还考虑总回风流瓦斯浓度,具体如表4-17所示:

表4-17 国外矿井瓦斯分级

日本工作面或人行巷道风流中可燃气体含量将瓦斯矿井分为甲种(高瓦斯)和乙种(低瓦斯)矿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甲种瓦斯矿井:①回风巷道风流中的可燃性气体含量>0.25%;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可燃性气体含量>0.5%;③停风后1小时,采掘工作面或人行巷道风流中可燃气体含量>3%。不符合甲种瓦斯矿井条件的皆划为乙种瓦斯矿井。

西班牙以矿井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及瓦斯涌出形式为指标,把矿井分成四类:非瓦斯矿井、有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有突出危险的矿井。

美国将煤矿矿井只分为瓦斯矿井和非瓦斯矿井。当矿井有过瓦斯着火,或在任何采区检查(距顶、壁、工作面300 mm以上位置)发现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25%,就定为瓦斯矿井。

20世纪70年代前,我国煤矿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一直沿用苏联的划分方法,分级指标及等级与苏联相同。1980年后,煤炭部仍以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分级指标,并考虑瓦斯涌出形式,将煤矿矿井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瓦斯等级分级如表4-18所示:

表4-18 1980年煤矿瓦斯等级分级

1992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以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分类指标,将矿井瓦斯等级分为3级,具体如表4-19所示:

表4-19 1992 年矿井瓦斯等级分级

铁路系统对瓦斯隧道的研究较为深入,颁布了《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 10120—2002),对瓦斯隧道界定、工区划分以及相应措施都有了明确规定。

即按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0.5 m3/min时判定为低瓦斯工区,大于或等于0.5 m3/min时判定为高瓦斯工区。

在《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3370.1—2018)中针对瓦斯地层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衬砌结构,在2010年的《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T D70—2010)中,将瓦斯隧道分为低瓦斯隧道、高瓦斯隧道以及瓦斯突出隧道,如表4-20所示。以瓦斯含量与瓦斯压力作为指标,将隧道瓦斯地段的等级进一步划为三级,具体如表4-21所示。

表4-20 瓦斯隧道的分类

表4-21 瓦斯地段等级

4.3.6.2 瓦斯灾害风险分析、评估

1.瓦斯隧道典型案例

据调查,新中国成立以来到2000年,我国修建了近20座瓦斯隧道。随着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在煤层和瓦斯地区通过并修筑隧道的机会越来越多,高瓦斯隧道也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8年间,我国修建的瓦斯隧道60余座,其中长度在3 km以上的隧道就有32座。1990年至2008年,我国修建的3 km以上瓦斯隧道如表4-22所示。

表4-22 1990—2008年我国修建的瓦斯隧道

续表

国内外曾发生过严重的隧道瓦斯爆炸,爆炸原因及造成巨大人员伤亡事故如表4-23所示。由表中可见,中国的瓦斯隧道发生事故较多,其中岩脚寨隧道和董家山隧道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最为严重,造成30人以上死亡;四川省都汶高速董家山隧道瓦斯爆炸现场照片如图4-42所示。

表4-23 国内外隧道重大瓦斯事故统计表

图4-42 四川省都汶高速董家山隧道瓦斯爆炸

通过国内外瓦斯隧道的调查情况可知,当瓦斯浓度较高时,隧道中常发生瓦斯爆炸与燃烧,其共同特点:

(1)地层岩性为富集瓦斯的煤系地层,煤层厚度的大小直接决定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煤层越厚所能生成的瓦斯就越多,瓦斯浓度高,而且煤层越厚,也越容易发生突出的危险。瓦斯含量超过4%或绝对涌出量超过0.5 m3/min,即高瓦斯隧道发生事故较多。

(2)地质构造有的是瓦斯散逸通道,有的是很好的瓦斯赋存场所。而且煤与瓦斯突出多发生在构造带附近。

(3)围岩级别较低,完整性差。瓦斯涌出量较大的部位通常为断层破碎带或透气性较好的软岩带,由于瓦斯压力高,使得软岩易突出。

(4)地下水较发育,由于瓦斯多沿破碎的地层与断层破碎带附近渗出,若存在地下水,地下水也渗出较多。

(5)通风量不足。由上述的实例可见,由于通风机械设备不足,导致岩脚寨隧道发生瓦斯爆炸,而家竹箐隧道由于通风量充足,成功预防了高瓦斯突出事故。

(6)引火源是瓦斯燃烧与爆炸的必要条件。

(7)施工管理。在隧道开挖掘进过程中,由于施工方管理不当,造成施工中出现工人头晕、恶心和中毒等症状时,也没有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忽视瓦斯的影响,造成爆炸事故。

因此,在瓦斯隧道中,引起瓦斯事故的主要是瓦斯浓度、引火源、断层和围岩级别及通风量和施工管理等因素。如果忽视这些因素,往往造成工人中毒、瓦斯爆炸和瓦斯突出等严重事故。

2.项目区瓦斯危害性评价

高楼山隧道进口段(160 m长)存在板岩,以炭质板岩为主,岩性较坚硬,受断裂影响,岩体破碎,多呈裂隙块状结构,围岩级别以Ⅳ级为主,地下水发育,隧道开挖时以线状流水为主。

根据工程经验,以及本地区212国道隧道及铁路隧道施工情况,炭质板岩区域可能有瓦斯外溢,但本区域瓦斯浓度较小,对目前在建及已建隧道基本无影响,因此初步勘察阶段,未进行瓦斯浓度的监测。

考虑到本区域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有可能存在瓦斯积聚,地质构造发育,褶皱、断裂较多,使隧道施工时产生微裂隙或裂缝,地层中的瓦斯可能顺缝隙散逸,造成隧道中瓦斯的局部聚集和反常现象,对人身健康和隧道安全运营造成危害。

结合上述分析,初步认为高楼山隧道施工时因瓦斯外溢而导致的中毒、燃烧与爆炸风险较小,但施工中应进一步对其进行预防监测。

3.项目区瓦斯风险等级评估

结合工程类比分析、专家调查及工程地质情况,对隧道瓦斯的风险概率等级及风险损失等级进行评价。隧道瓦斯风险等级如表4-24所示:

表4-24 隧道瓦斯风险等级表

根据上述对高楼山隧道瓦斯风险评估结果,可得出该隧道发生瓦斯风险的概率等级为1级,损失等级为3级,根据风险等级表判定瓦斯风险等级为Ⅱ级,风险较低。(www.xing528.com)

4.3.6.3 瓦斯风险控制措施及建议

1.瓦斯检测

由于本区域地质构造发育,有可能产生裂隙或裂缝,局部可能存在瓦斯富集,因此,应加强瓦斯监测。通常以个人携带的检测仪为辅,以现场通风监测法为主,进行实时监测。

(1)瓦斯检测设备

①瓦斯自动断电报警器(如AWJ-6型);

②便携式瓦检仪(光干涉如SWJ-A型,催化型如AZJ-91型);

③凡重要地点(如开挖面、煤层附近、衬砌台车前方等),人员难于攀登地点(如坍穴顶部),均应设置自动断电报警器的探头。

(2)检测地点

①开挖工作面风流中;

②未成洞段及已成洞段的拱顶下沿;

③衬砌台车前方;

④塌方、凹陷、裂隙、风流死角;

⑤地质破碎、地层变化;

进洞汽车、装碴机车头上(机头上固定设置瓦测仪);

⑦停放的大型设备后方风流死角;

⑧洞内电焊地点;

⑨洞内通风机、电机及开关附近;

⑩其他通风不良处。

2.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

(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 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两个方案:①如瓦斯涌出强度超过0.5 m3/min,改按高瓦斯工区处理、设备换装;②增加通风设备,加强通风,等待瓦斯涌出衰减。)

3.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15 min内接通供电。

4.突发性瓦斯溢出

针对突发性瓦斯溢出,为高瓦斯工区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支护施工

隧道开挖后,应尽快施做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射混凝土覆盖裸露岩面,喷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 cm。当喷射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5 cm。

当洞壁喷混凝土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①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3 m);

②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混凝土),厚度不小于40 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

(2)瓦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在隧道中安装“两闭锁”是非常必要的,所谓“两闭锁”即“瓦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瓦电闭锁”——洞内重要位置均应布置探头,长期不间断监测瓦斯。当探头测得风流中瓦斯浓度超标时,可立即自动启动断电报警器,切断规定范围的电器设备电源,并产生声光报警。

“风电闭锁”——当隧道内通风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运转供风时,自动切断停风区全部电气设备电源。

5.其他

(1)设备配置,应结合瓦斯实际情况,配置有效设备,在可能有瓦斯地段,应进行防爆、静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通风应24 h不间断,通风机应有备用。

(3)低瓦斯工区也应进行火源管理,严禁火源进洞,洞内及洞口20 m范围禁烟,洞口设检查岗,洞内不得储存易燃品(油类等),进洞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出洞人员应登记。

(4)所有施工人员均需岗前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才能进洞。

(5)各工区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制度,如瓦斯检测登记制度、瓦斯检测工作细则、瓦斯仪表校正检修制度、电气设备检查和修理保养制度、煤层采样试验规程、超前探孔施工作业细则等。

(6)关于瓦斯隧道安全施工内容很多,有的也很细,这里不能一一介绍,不详之处,请参考《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 10120—2002)。

6.瓦斯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隧道发生瓦斯灾害事故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队。当发生瓦斯中毒、瓦斯爆炸或突出等事故时,建议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1)若确定为瓦斯中毒或瓦斯突出,除加强通风外,应立即抢救遇难人员,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2)若为瓦斯爆炸事故,在进入瓦斯区时,应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应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再引起继续爆炸时,即可对隧道瓦斯部位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迅速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者,减轻遇难者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隧道中有害气体对救援人员的威胁。

(3)做好爆炸区侦察、寻找爆炸点、封闭爆炸点等工作。

(4)瓦斯隧道施工时,应提前与当地专业救援部门进行联系,提前进行瓦斯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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