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考试(Staatsexamen)源于教会考试,本身是为宗教部门培养人才准备的。这个考试原本是大主教权力范围内的事务。考试通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牧师资格的考试,这个考试在课程结束后就立即进行;第二部分,实践考试,至少在第一个考试后结束的一年后进行。[22]
18世纪初,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统治下的普鲁士设立了考试制度,一方面是学校的学术考试,另外就是为法律研究者和医学工作者设计了国家考试。1725年颁布的医学法令将医学领域内的各个职业区别划分,即获得博士学位的医生和外科医生之分。该项医学法令规定由国家管理部门测试,批准通过者从事医学实践工作。[23]这之后司法界也受到了国家的控制:经过柯克采伊和卡墨1780年的司法改革,所有的法官和律师必须在法院证明自己在普鲁士的大学接受过司法教育。
1787年,普鲁士教育界成立了一个高校协会,其出现是对教会的一种反抗,原本教会享有对教育机构监视的权力和检验所有提交上来的教学计划的义务。1788年,高校协会宣布了关于毕业生考试的指令。[24]1807年前,该机构已经开始建立一个分等级的国家性的教育部门。[25]在洪堡的领导下,1788年指令中关于高中教师检测的部分终止,但之后约翰·威廉·苏文承接了这项改革,其中包括文理中学高中生毕业考试的规定(1812)、高中教学计划(1816)以及师范学校的教师培训的规定等内容。[26]自从1826年每个省的省级高校协会都掌握着对教育系统(Schulwesen)的最高监察权。[27]这样,普鲁士的教育主管机构完全是世俗的机构,不再受制于教会。
1788年的细则中规定,高中毕业考试虽然不是大学入学的必要前提,但却是获得奖学金的前提。普鲁士规定:从1834年起文理中学高中毕业考试成为所有学生进入大学学习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哲学院的学习有一个例外,如果学生无须参加后来的国家考试,就可以不经过高中毕业考试而得到录取。[28]
根据1800年耶伊斯曼对普鲁士高中毕业生社会背景的研究,大多数的学生都来自知识分子家庭,他们父辈的职业通常是公务员、教师、传教士、教授、医生、军官,出自这样家庭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而手工业者、农民和普通军人的子女的数量则不到10%。文理中学当时的学生数量并不多,而质量较好的文理中学的学生数量在100到300之间。[29]
从一开始大学就是精英机构。1800年后的柏林,大学中家庭经济条件良好并且父母受过良好教育的学生超过总数的70%,而大学生数量是低于文理中学毕业生数量的。1830年大学的学生数量急剧攀升,出现了学生超员的繁荣景象,特别是在法学院和神学院。而在1840年又出现过学生人数的回落[30]。
1838年1月29日,柏林大学哲学院在章程中确定了其教学目标,显然这是借鉴了洪堡和施莱尔马赫的思想。在第二章第一段中:(www.xing528.com)
在哲学院授分配的课程有双重性的任务:
1.给予所有基础特别的学生分配一个普遍科学的教育,比如那些在神学、法学和医学的学习中需要具备普遍必要的辅助知识的学生
2.促进其所涉及学科的科学水平的发展并培养出这个领域的大师人物。
然而通常情况下这个任务并不是通过授课的方式来追求上述两个目标的实现,而是通过讲座的方式,这样外在的方便就不会对内部纯粹学术造成排挤。
就像鲍尔森所叙述的那样,考试一方面提供了学业的可提问性和可学性的方向,这样可能会损害自发性的学习,然而对于那些“被动接收知识、适合机械地学习的头脑来说是个福音”[31]。也有一些人认为通过引入国家考试,对于科学的探索以及人性的塑造会造成损害,学生不是出于对学习的兴趣进而主动学习,而是受到来自考试及其要求而产生的忧虑才进行。
另一方面,大学的教育质量通过国家考试几乎得到了控制,这也是对有些大学出卖学位头衔的一个回应。像当时的耶拿大学就是著名的出售学位的大学,可以不经过考试(答辩),只提交论文和论文审阅费就可以轻松地获得博士学位。[32]更重要的是,大学通过这项考试的设定获得了培养高等级国家公务人员的垄断特权,这大大提升了大学和研究所毕业生的身份、价值及其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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