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德国政治与领土变迁:改革研究成果》

《德国政治与领土变迁:改革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的政治版图在今天是很明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法所确定并且为目前的德国政府所认可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意志帝国国家名称未变,但是没有了帝国的皇帝,政府成为民选政府。根据和约,德国领土共减少八分之一。德国将海外属地的一切权利交予主要协约及参战各国。魏玛共和国领土约46.9万平方公里,控制人口6000多万。另外,德国和德国的首都柏林还被同盟国分区占领。

《德国政治与领土变迁:改革研究成果》

世界历史的长河中,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每个民族都在自我建构和认同寻找的过程中不断分化组合,因此在近代民族国家兴盛以后,原有的以等级制掩盖的民族关系变得愈加紧张。每个新兴的政治体在走向扩张的路途中,总是尝试发掘新的神话,找到新的认同,以整合自己的资源,民众自然也是资源的一部分。

德国的政治版图在今天是很明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国际法所确定并且为目前的德国政府所认可的。而历史上德国这个名称其含义则含混不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德意志国(德国的全称)有着不同的含义。一般说来,德国是指当代存在的自1990年统一以来的领土,也可以指1871年到1945年间的德意志国;而德意志则指历史上讲德语的人居住的欧洲中部区域,普鲁士是指德意志帝国(1871—1945年)的核心部分区域。传统上普鲁士地区仅包括今日立陶宛以南、波兰东北部维斯瓦河河口以西、以但泽为中心的西普鲁士地区,以及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原东普鲁士地区的领土。1295年占据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购买了波美拉尼亚和但泽地区。1308年自勃兰登堡选帝侯手中购买了纽马克地区,普鲁士同神圣罗马帝国本土接壤。15世纪时波兰王国强大,普鲁士弱小,将但泽和西普鲁士割让给了波兰。

1618年普鲁士公国并入勃兰登堡选侯国,至1701年普鲁士王国成立的时候,其领土以普鲁士王国的首都柏林为中心,包括勃兰登堡、波美拉尼亚、纽马克和阿尔特马克,以及德意志南部的霍亨索伦—西格马林根地区。18世纪时,普鲁士以各种方式先后从瑞典、波兰和奥地利获得前波美拉尼亚、波森、西里西亚等地区。3次瓜分波兰后,普鲁士获得了新东普鲁士、南普鲁士、但泽、托伦以及波兰王国的西部和中部,包括华沙地区。拿破仑战败后,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上,普鲁士失去了拜罗伊特、安斯巴赫、纳沙泰尔(加入瑞士)、东弗里斯兰、希尔德斯海姆等领地,华沙大公国除西部以波森为中心的一小块领土外都被俄国吞并。作为补偿,普鲁士获得了萨克森王国五分之二的领土,以及德意志西部的汉诺威、明斯特主教区、莱茵河东西两岸的威斯特伐利亚和莱茵兰,以及萨尔路易、萨尔布吕肯等领土[1]

19世纪,普鲁士经过战争,又先后兼并了黑森—莱茵、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法兰克福等王国、公国和自由市。到1871年成立德意志帝国时,普鲁士王国已经拥有22个省,包含了巴伐利亚、巴登、符腾堡以外的大部分现今德国领土与西波兰及北波兰,面积约54万平方公里,而且还拥有海外殖民地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意志帝国国家名称未变,但是没有了帝国的皇帝,政府成为民选政府。德国战败签署《凡尔赛条约》:恢复1870年以前的德法边界,将阿尔萨斯和洛林归还法国;萨尔煤矿的所有权、开采权归法国所有;萨尔区的行政管理国际联盟负责,为期15年,期满后由公民投票决定其归属;德国在莱茵河以东50公里所划界线以西领土内,不准保留或建筑工事,不准留驻或集结军队;莱茵河以西的德国领土连同各桥头,自条约实施后15年内均应由协约国参战军队占领;如德国忠实遵守和约的条款,协约国军队应逐步缩小占领区,5年期满后从德国科隆地区撤军,10年期满后从科布伦茨地区撤军,15年期满后从美因茨地区撤军;奥伊彭和马尔梅迪划归比利时,并承认比利时对莫雷内的主权;德国与丹麦的边界由石勒苏益格北部边境地区居民举行公民投票确定(1920年2月石勒苏益格北部划归丹麦);上西里西亚南部划归新成立的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获得上西里西亚一部分、波兹南全部、西普鲁士和东普鲁士各一部分;但泽(今格但斯克)作为国际自由城市交国际联盟管理,但在经济上划入波兰关税区,成为波兰的出海口;波兰政府负责但泽自由市的所有对外关系,并对在国外的但泽人提供外交上的保护;易北河、奥得河、涅曼河、多瑙河的指定河段为国际河道,基尔运河应永久开放,“所有与德国和好各国之军舰、商船一律平等、自由地出入”。根据和约,德国领土共减少八分之一。德国将海外属地的一切权利交予主要协约及参战各国。魏玛共和国领土约46.9万平方公里,控制人口6000多万。希特勒上台后,发动了吞并行为。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分别在1938年与1939年被纳粹德国吞并,其中捷克被直接吞并,斯洛伐克政府则是纳粹德国的傀儡政权。到1941年,纳粹德国占据的土地成为德国历史上最大的,疆域最大时达到640万平方公里,控制区人口近1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盟军定下的奥德河—尼斯河线,界线以东的东普鲁士、西里西亚及波美拉尼亚被并入苏联及波兰;普鲁士的西部地区并入联邦德国,中部并入民主德国,地理意义上成建制的普鲁士已不复存在。从此德国领土仅存35.7万平方公里。另外,德国和德国的首都柏林还被同盟国分区占领。1949年至1989年,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分别在两大阵营的扶植下武装对立。直到1990年10月3日两德正式统一[2]。(www.xing528.com)

根据《联邦德国基本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社会的和民主的联邦国家。虽然《基本法》在联邦体制的架构下,形式上规定联邦法律的优位性、各邦负有履行联邦法律的义务,以及执行联邦法律为其本身的职务,但是《基本法》第30条也规定:“国家权力之行使及国家职责之履行为各邦之事,但以本《基本法》未另有规定或许可者为限。”[3]此条赋予各州行使国家权力及履行国家职责之权责;换言之,德国各州皆具有“国家”的特质,各联邦州拥有自治领域,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统治权。

【注释】

[1]Nipperdey 1991.

[2]丁建弘/李霞1993.

[3]羊海飞/丁建弘2002:71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