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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铁BIM技术应用合同内容

更新时间:2025-01-1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BIM技术合同条款主要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BIM的特点使其在应用中会产生额外的风险,必须通过合同减少风险,并由所有的参与者共同分担这些风险。因此,在BIM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规范与项目BIM应用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

编制地铁项目合同BIM应用条款的目的是约定并规范BIM技术在地铁项目中的应用,减少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为地铁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最终实现以更高效率和质量完成地铁项目的目标。BIM技术合同条款主要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明确规定项目的BIM应用范围

应明确规定项目中的各项BIM具体应用,如基于BIM的深化设计、施工场地布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比选、施工可视化模拟及可施工性分析、施工现场物流规划管理、工程算量、成本计划管理、施工资源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工程变更管理等,而不能只是提出类似“应用BIM技术实施本项目”或“在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及竣工交付各阶段均适用BIM技术进行”等的笼统要求。同时,应指定拟使用的BIM软件名称及版本等内容。例如,厦门地铁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设计院已统一采用Autodesk公司的Revit软件2016版进行三维协同设计,施工阶段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在设计院完成的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完善该建筑信息模型。

2. BIM应用的技术要求

应当对项目BIM模型的类型、建模、拆分、传递、组合及集成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并应根据项目阶段和应用需求,明确指定模型的创建深度。例如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发包人按照甲供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安排供应商完成甲供设备及材料BIM族库,并经过验收合格,进而提供给施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安排乙供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完成乙供设备及材料BIM族库并验收合格,施工承包商根据甲乙供设备及材料BIM模型完成设计模型的替换工作。如果BIM模型需要在不同参与方或不同系统平台之间交换互用,应规定交换平台、数据格式及传递交换方式。

3. BIM应用系统及信息的管理要求

工程项目的BIM应用必须有复杂的BIM软件和相应的计算机、网络体系作为支撑。同时,BIM模型作为项目各参与方工程信息共享和协同的平台,为了使项目顺利进行,必须对BIM模型及应用系统进行有效的维护管理,保证系统和信息的安全,确保发布给各方使用的BIM模型版本一致、内容准确。因此,必须指定专人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此类内容在合同中规定BIM咨询方编制的《厦门轨道交通工程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中要详细的阐述。

4. BIM成果的交付要求

交付要求应明确规定交付物和交付方式。交付物一般应包括:

(1) BIM应用成果交付物,包括项目应用的各种BIM模型、二维工程图纸、分析报告、统计表、明细表等。

(2) 用于工程审批、备案及归档的特定交付物,包括包含审批所需设计及工程数据信息的BIM浏览模型、由模型生成的二维工程图纸以及交付物清单和说明等文件。(www.xing528.com)

(3) 用于项目宣传推广、BIM成果展示、项目总结、汇报等用途的辅助交付物,包括渲染模型、动画、视频、幻灯文件及相关的说明、报告等。

应当要求交付方保证所提交交付物的准确性和关联交付物的一致性,并约定交付标准和审查方式,以便顺利、高效地完成交付。

交付方式包括交付物的介质及提交方式,应规定所提交BIM模型的文件格式及版本。对于二维工程图,应明确是交付纸质设计图还是电子版CAD/PDF文件,或是二者均需提交。对电子化交付,应规定文件的目录结构和组织方式。

对一些特殊问题,如由BIM模型生成的二维视图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处理,二维视图必须严格符合现行国家制图标准,是否可采用企业制图标准等,应事先明确约定。

5. BIM应用的风险分担

BIM应用成果通常是由项目各相关方配合协同完成的,是多方合作的产物。根据专业分工及应用需求,BIM模型常常需要在相关参与方之间进行传递及组合、集成。如施工方在设计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模型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并创建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BIM模型;机电专业可以土建模型为基础,进行设备、系统布置及管线排布等专业设计工作;而管线综合平衡则需将不同专业的BIM模型整合集成后,进行碰撞检查和避让处理等。

项目参与者在引用他人成果时,往往假定所引用的成果是准确可信的。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他人的成果有时会包含错误信息,不一定完全准确,由此可能会给引用者造成一定损失。BIM的特点使其在应用中会产生额外的风险,必须通过合同减少风险,并由所有的参与者共同分担这些风险。合同应尽可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并尽可能以公平的方式分配这些风险的分担。

合同应鼓励项目所有相关参与者都积极参与BIM有关的风险管理,如明确规定每个参与者应为自己在BIM成果中提交的内容负责,并应将自己发现的BIM模型及其他成果中的错误及疏漏之处及时通知项目相关参与方等。为了分担风险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合同应设置对引用他人成果所造成损害的索赔豁免条款。每个参与者对他人由于引用己方成果所造成的损害应享有豁免权,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每个参与者都应同意对由于引用他人成果所造成,或与他人成果有关的损害放弃索赔要求。

6. BIM应用成果的知识产权

与传统的二维施工图相比,BIM模型不仅包含表示虚拟建筑构件的几何信息,还包含大量项目实施的技术指标及要求、系统设备的规格参数、材料类型等级等工程技术信息,是创建者工作经验和技术积累的成果。由于BIM的技术特点,上述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有效传递,项目各参与方共享、协同的同时,也很容易对全部或局部模型及其所包含的信息进行提取和重复使用。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业主希望将工程BIM应用成果延伸用于项目交付后的物业运维管理,这也牵扯到了项目BIM应用成果使用范围的扩大及其所包含的技术信息的保护问题。由此可见,解决BIM模型及其相关衍生成果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但我国现有的标准合同文本并没有提供解决BIM项目中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方法。因此,在BIM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规范与项目BIM应用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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