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会试重开于洪武四年(1371),洪武十七年(1384)正式颁布科举章程,会试在乡试的次年,即每逢辰、未、戌、丑年举行,因为考试时间在农历二月,所以又称“春闱”。洪武十八年定下考官人数,主考二人,同考官八人,其他又有会试提调官、收掌试卷官、弥封官、誊录官,等等,体制十分完备。唐宋两代尤其是唐代科举看重人情请托,明代虽不能根本杜绝,但已趋于相对的公正。
参加会试的举子们经过层层选拔,会试高中后,必须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分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的象征意义重于实际意义。殿试结束,按照科甲排名,新进士获得在京或在地方上做官的权利。
明初政局安定不久,朱元璋十分重视科举考试,视之为网罗天下人才的重要措施,洪武年间发生的“南北榜”事件是朱元璋这一政治思想的一次集中体现。
洪武三十年(1397)三月初五,是三年一次会试放榜的日期。举子们早早来到张榜的地方—秦淮河北岸的贡院门前。辰时,在鞭炮声中监场官员将黄榜高悬于辕门之前,上有五十二名贡士的名字。落榜者心中不平,一位举子发现上榜之人绝大多数为南方人,他的发现引起了北方举子的愤怒,人群大哗,他们向黄榜投掷泥团石块,认为考官偏袒同乡。落第举子成群结队,从贡院来到主管科举的礼部衙门,要求与考官对质。礼部官员请来“皇家警察”锦衣卫弹压,但面对群情激愤的大批士子他们束手无策。很快,南京的街头巷尾贴满了匿名传单,指责主考官员只选拔南方人,其中必有隐情。考场骚乱发展成一场南北对抗的政治运动。事件愈演愈烈,礼部官员不敢隐瞒,向皇帝上奏本,陈述此事。
会试主考、翰林学士刘三吾为学界泰斗,他负责制订明初科举章程,修订《寰宇通志》、《礼制集要》等书籍,为人清正。本科考试取士都经过再三挑选,没有接受人情请托。他在朱元璋召见时详述经过,认为由于北方一直处于元朝政府的直接统治之下,民不聊生,与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的南方相比,举子在文化素养上确实有所不如,才会造成一榜尽是南人的局面。朱元璋虽然同意这一解释,但要求特选几位北方举子以安定人心。刘三吾拒绝了这一要求。刘三吾被赶出宫城,副主考白信蹈被停职。朱元璋命令翰林院侍讲张信主持考卷复审。北方举子在礼部衙门前山呼万岁,表达对皇上的感激之情。张信领受朱元璋旨意,组织一些人重新阅卷,二十余日与阅卷诸人关在贡院,不得回家,不与任何人接触。会试复审成为京城人人关注的头等大事。
四月十三日,皇帝亲临奉天殿,听取复审结果,六部九卿官员与原主考人一起进宫听旨。张信当众评点几位北方举子的试卷,认为颇有可取之处,但是,他突然掉转语气,将南方卷与北方卷相比,承认北方卷确实不如南方卷,一榜多取南方人事出有因。此论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也出乎朱元璋的预料。(www.xing528.com)
此时有人举报刘三吾等原主考官与张信等人串通一气,官官相护,互相包庇,张信受刘三吾的指使,故意将北方举人的劣等试卷送交皇帝审阅。朱元璋大怒,他宣布自己将亲自复卷,以前结果一概无效。张信、刘三吾、白信蹈等人被缉拿下狱,严加追问。罗织张信的罪名是“为胡惟庸鸣冤,反叛朝廷”,刘三吾、白信蹈等人变成蓝玉余党。此时距胡惟庸之死已十七年,距蓝玉之死五年,朱元璋明知罪名为罗织所致,但为了打击廷臣的反对势力,安抚北方人心,仍将在案人士处以极刑。四月底,张信、白信蹈、司宪、王侈华等被凌迟处死,刘三吾年老免死,发往边疆充军。高中状元的陈安被指有行贿嫌疑,被同日处斩。
随后,朱元璋亲自出题重考,钦定了六十一人,皆为北方人。这样,在一年之中进行了两次考试,此次事件史称“南北榜(“春夏榜”)事件”。
事实上,由于各地区存在着经济及文化发展上的不平衡,若纯粹从文章好坏录取士子,势必造成地区间极大的差异,一些落后地区的士子永无出头之日,会影响这些地区的发展及政局安定。朱元璋正是从政治大局着眼,采取极端措施来平息北方知识分子的不满。
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洪熙元年(1425)设立南北卷制,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确立了按地取士的制度。宣德、正统年间,南北各让出五个名额给中部地区,以取得地区间的平衡。以后虽然名额有所变更,但按地取士制度始终相沿不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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