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情景描述
某石油储备库最大原油储罐为10万m3的外浮顶油罐,油罐直径80m,罐高21.80m,储罐保护采用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冷却水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6%水成膜泡沫混合液,罐壁顶喷放,冷却水环管布置在二道抗风圈和三道加强圈的下侧,总计流量为215L/s,共计有喷头744只,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12个PC8泡沫产生器均布在储罐壁顶部,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12.50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为30min,另在罐区设3支PQ8泡沫枪扑灭流散火灾,罐区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为120L/s,储备库设泡沫消防泵站和泡沫站,能够保证在泡沫消防水泵启动后5min内将泡沫混合液输送到最远的保护对象,泡沫站内设有不锈钢储罐和泡沫液泵,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储罐的泡沫液储存量按扑灭油罐用量10.40m3,泡沫枪用量2.60m3,充满管网所需泡沫液量3.60m3,另考虑一定备用量,故不锈钢泡沫液罐储存泡沫液计24m3。
消防维保单位应业主要求对油罐泡沫灭火系统进行一次调试和维修保养。调试人员经对系统技术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研究,并向使用管理单位了解运行情况后,编制了检查调试方案,经管理单位同意后,予以实施:
(1)检查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备,系统供水管网的工作状态和阀门启闭状态符合试验方案要求。
(2)检查泡沫液储存供给设备的工作状态符合试验方案要求。
(3)检查泡沫混合液的供给设备及管网的工作状态符合试验方案要求。
(4)选定最不利储罐作为试验对象,检查各阀的启闭状态符合试验方案要求。试验方案要求喷放泡沫时采用泡沫枪,因此在泡沫消火栓处连接消防水带和PQ8泡沫枪一支,并在泡沫混合液干管上的压力表接口处安装弹簧压力表,并检查该干管上的控制阀是否启闭灵活,处于工作状态。
(5)检查各远程控制阀的控制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所有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动力源及备用动力之间的切换是否准确可靠。
(7)关闭各消防泵的出口阀,打开回流阀,采用自动和手动方式对各泵进行启动试验。
(8)对消防泵及其备用泵进行自切互投试验,试验完成后依次将泵的控制柜及阀门复位。
(9)打开相关阀门,保证消防水供至试验对象的泡沫枪,进行以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的喷水试验,不进行喷水试验的区域的阀门应关闭,喷水试验后将泡沫混合液管内余水排尽,喷水试验时检查泡沫枪的进口压力和射程应符合要求。
(10)进行喷泡沫试验的相关阀门应处于准工作状态,为了减少冲洗麻烦,应尽可能缩小泡沫混合液充入管网的范围,并以手动和自动方式进行喷泡沫试验,试验时泡沫混合液不得充入防火堤内管道和与试验无关的管网。
(11)喷泡沫试验后应及时冲洗管道,凡是泡沫混合液充入过的管段均应冲洗干净,并将系统上的各阀复原至准工作状态。
内容归纳解剖
20.1 范例问题分析
依据范例中的情景描述,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例在测定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时应采用什么检测方法?
答: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本案例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采用6%水成膜泡沫混合液,因此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
2.本案例喷泡沫试验时应进行的检测项目有哪些?
答:检测项目有: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泡沫混合液输送到最不利储罐的时间。
3.本案例在进行系统喷水试验时除检测指标外,试验目的还有哪些?
答:本案例在进行系统喷水试验时除检测指标外,试验目的还包括检查管道是否通畅;检査泵能否准确启动;检査阀门能否启闭灵活,远控阀门能否可靠控制。
4.本案例在测定发泡倍数时所需的设备器具有哪些?
答:测定发泡倍数时所需的设备器具有:台秤(电子秤);PQ8泡沫枪;量桶和刮板各一个。
5.本案例的年(月)检程序中遗漏了哪些重要检查项目?
答:泡沫灭火系统在调试前应对系统的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这是调试的基本要求,特别是罐区防火堤内的泡沫混合液立管及其组件应进行检查和清渣,检查金属软管有无损伤,清渣时用木槌敲打管壁,让锈渣脱落,打开立管底部的盲板或阀门,让锈渣排出,清扫完毕使系统复原,因为防火堤内的管道、设备一般不参与试验,不能进行冲洗,如不事前检查,容易漏检。
20.2 规范考点延伸
1.《泡验规》第6.1.7条:系统调试合格后,应按《泡验规》表格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并应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2.《泡验规》第6.2.1条:泡沫灭火系统的动力源和备用动力应进行切换试验,动力源和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运行应正常。检查方法:当为手动控制时,以手动的方式进行1~2次试验;当为自动控制时,以自动和手动的方式各进行1~2次试验。
3.《泡验规》第6.2.3条: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调试时,应与系统喷泡沫试验同时进行,其混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用流量计测量;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
4.《泡验规》第6.2.5条:泡沫消火栓应进行喷水试验,其出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泡验规》第6.2.6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其各项性能指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大和最远两个防护区或储罐分别以手动和自动的方式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测量。
2)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及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及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和湿式联用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www.xing528.com)
检查数量: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规范第6.2.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本规范附录C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及湿式联用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用秒表测量。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应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30s,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规范第6.2.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泡沫供给速率的检查方法,应记录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然后按制造厂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得出的泡沫供给速率,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供给速率;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6.《泡验规》第7.1.3条: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本规范表B.0.5记录;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则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7.《泡验规》第7.1.4条: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本规范第3.0.9条列出的文件资料。
8.《泡验规》第7.2.2条:泡沫灭火系统应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检查数量:任选一个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2)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检查数量:任选一个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9.《泡验规》第8.1.4条: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应复原系统。
10.《泡验规》第8.2.1条:每周应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进行一次启动试验,并应按本规范D.0.1记录。
11.《泡验规》第8.2.2条:每月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应按本规范D.0.2记录,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低、中、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应达到标准的要求。
3)泡沫消火栓和阀门的开启与关闭应自如,不应锈蚀。
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不应有损伤。
5)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应清除锈渣。
7)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应良好。
8)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
12.《泡验规》第8.2.3条:每半年除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应全部冲洗,清除锈渣,并应按规范D.0.2记录。
13.《泡验规》第8.2.4条:每两年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应按本规范表D.0.2记录;检查和试验的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及半液下喷射、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的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2)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3)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应对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消火栓、管道过滤器或喷过泡沫的泡沫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案例每日一练
简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验收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答:根据《泡验规》第7.2.1条规定,泡沫灭火系统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2)管道及附件的规格、型号、位置、坡向、坡度、连接方式及安装质量。
3)固定管道的支、吊架,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
5)管道和系统组件的防腐。
6)消防泵房、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
7)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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