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荆州地区博物馆在江陵张家山发掘三座小型汉墓,分别编号M247、M249、M258,是为西汉前期墓葬。三座墓葬出土一批珍贵竹简,共计1600余支,保存较好,统称为张家山汉简。张家山汉简内容包括《二年律令》《奏书》《盖庐》《脉书》《引书》《算数书》《日书》《历谱》《遣册》。
《二年律令》由526枚竹简组成,简文包含有27种法律条文和一种“津关令”。据研究,《二年律令》是吕后二年(公元前186)颁布的法令,具体律名有“金布律”“徭律”“置吏律”“效律”“传食律”“行书律”“杂律”“□市律”“均输律”“史律”“贼律”“盗律”“亡律”“告律”“钱律”“赐律”等,共计20余种。“津关令”1篇,全文作制诏形式,内容是中央政府制订的津关管理办法。《二年律令》内涵十分丰富,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等许多方面,是研究西汉前期法律制度、刑罚体系及其所反映的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最原始资料,更是研究秦、汉律的异同、联系及其变化的最好史料。
《奏谳书》由228枚竹简组成。“谳”《说文》曰“议罪也。”刑狱之事有疑上报称为“谳”,所以此字又训为请或疑。汉制:“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之。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竹简《奏谳书》正是这种议罪案例的汇集,时间包括从春秋时期到西汉初期的24个案例,是当时的司法诉讼程序和文书格式的具体记录,主要反映秦及汉代早期的法律实行情况。书中两个春秋时代案例,其中一案的情节与《韩非子·内储说》下“文公发绕灸”的故事相似。另一件引用《鲁法》云:“白徒者当今隶臣妾,倡当城旦。”是研究春秋时代法律的新资料。
《盖庐》由55枚竹简组成,系一篇兵家著作。“盖庐”是人名,即《左传》所见吴王阖庐,有些古书作阖闾。全篇以盖庐提问与申胥(即伍子胥)回答的方式展开的,实际上是记述胥的军事思想,讲述治理国家和用兵的理论,具有浓厚的兵家、阴阳家色彩,强调“四时五行,以更相攻,天地为方圆、水火为阴阳、日月为刑德”的观念。《盖庐》对研究秦汉时期意识形态领域的变化具有一定意义。
《脉书》由66枚竹简组成,讲到60多种疾病的名称和人体中的经络走向及所主疾病,其中心部分与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中讨论脉法的部分相同,但保存更为完整。另外,《脉书》中还记叙许多古代病名,依由头到足的次序叙述,其间也有属于全身性的疾病。有不少病名可以在中医古代文献中找到。研究《脉书》对我国经络学的发展有一定促进价值。(www.xing528.com)
《引书》由112枚竹简组成。《引书》之“引”有导引的意思,讲的是古代养生之术。简文有些可与马王堆《导引图》参证,详细叙述各种单个动作以及治疗各种疾病的导引方法,对动作解释十分细致。
《算数书》由190枚竹简组成,和传世《九章算术》的前7篇相似,是数学问题的汇集,大多以算法为题,如《分乘》《相乘》《合分》等。内中还有些与当时经济生活相关,如《里田》《税田》《金贾》《程禾》等。《算数书》是早于《九章算术》成书的一部数学著作,是关于中国数学史的一个惊人发现。
《日书》出自M249墓,原无标题,因内容与睡虎地秦简《日书》大体相近,暂加此题。M247墓和M258墓都出有竹简历谱,是迄今考古发现中最早的历谱。据已清理出的材料推算,M247墓的年代在吕后至文帝初年,M258墓则在文帝前元五年公元前年或稍后。
《历谱》由18枚竹简组成,记载自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四月到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后九月间各月的朔日干支,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西汉前期实用历谱,对于研究我国古代历法的变迁过程尤为珍贵。《遣策》由41枚竹简组成,所记内容均为247号汉墓的随葬物品的名称与数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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