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变迁是考察地域历史的重要内容。行政区划是实现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对领土进行分级划分,实行区域管理,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实现地方管理的基本模式。因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以及军事因素的不同,各地行政区划的设置也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建置变化与政治、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联系,这些变化对历史上的区域社会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本节对荆州建置历代变迁的考察,是以今天荆州市的版图作为参照的,并关注其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行政区划的所属情况。了解荆州历史建置的变迁,有助于全面了解荆州历史文化的特点和内容。
先秦时期,今荆州市属楚国疆域。春秋时期,江汉平原逐渐为楚人所控制,并成为楚人农业生产的重要区域。至战国时期,荆州则逐步发展为楚国都城的核心区域。
秦朝建立后,荆州才正式有行政区划的设置。战国末期,秦灭楚,楚地为秦国所有,“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白起击楚拔郢,更东至竟陵,以为南郡”[70]。至此荆州始设南郡。南郡郡城所在地又设江陵县以管辖地方。秦朝末年,“怀王柱国共敖为临江王,都江陵”(《汉高帝本纪》),以荆州为临江国都所在。
汉朝建立之初,荆州即更名为临江郡,后即改称南郡。汉景帝时期,荆州始有藩封之设,亦名为临江国,下辖江陵、孱陵、华容、高成、枝江、夷道诸县。汉武帝时期,荆州始为全国十三州之一。光绪《荆州府志》载,“汉武帝元封五年,置荆州刺史,十三州刺史之一。南郡属焉”[71],将秦朝南郡所属之地,归为荆州所辖。此时荆州所辖范围甚广,下辖十八个县,这些县包括:江陵、郢、临沮、夷陵、华容、宜城、改、当阳、中卢、枝江、襄阳、编、秭归、夷道、州陵、若、巫、高成等县,其所辖范围大致包括了今荆州市所属诸县以及今宜昌、襄阳等市的部分辖区。三国鼎立,三分天下,荆州为魏、蜀、吴三国争夺的重点区域。先属蜀汉,后归属吴国,设荆州南郡。《晋书·地理志》载,“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又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明嘉靖《荆州府志》载,“三国初属曹,曹操赤壁败后,遂与吴、蜀三分其地”[72],后南郡以南归吴国所有,吴与蜀分荆州而治之,以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地,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地,南阳、襄阳、南乡三郡则为魏地。可见在汉朝时期,荆州为州名,江陵为县名,作为州县二级管理的体制基本形成。
魏晋南北朝时期,荆州行政区划的设立和变化,体现了这个时代政治和军事多变的时代文化特征。南北朝时期,荆州也有数次短暂作为国都的历史。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南郡为新郡,设荆州刺史,后又重改称南郡。设荆州刺史于荆州,共辖十一个县,分别为:江陵、编、当阳、华容、鄀、枝江、旌阳、州陵、监利、松滋、石首。至西晋永嘉时期,华容县、州陵县、监利县合并为丰都,华容县为成都王颖封国。建兴年间俱属南郡。南北朝时期的宋、齐、梁国仍称荆州为南郡,统于荆州刺史。南朝宋齐时期,南郡共辖六个县,分别为:江陵、华容、当阳、临沮、编、枝江;至梁时,梁元帝定都江陵;南朝陈时期,今荆州境内区域,分属为后梁的荆州和北周的复州(治所在今仙桃市沔城镇)、沔阳郡以及陈朝的荆州(治所在荆州市公安县)[73],体现了此时期荆州政治、军事斗争的复杂性。
隋唐五代时期,荆州区划亦多有变化。隋开皇年间,隋灭梁、陈,并实行州县二级行政管理体制。开皇二十年(600年),于荆州置江陵总管,今荆州市所在地由荆州和复州两州分而辖之。开皇三十年(593年),改江陵总管为荆州总管,大业初年,荆州复改称为南郡。今荆州市区域为南郡、沔阳郡两郡所辖。唐代武德五年(622年),沿袭隋制,于荆州置大总管府。唐天宝年间,荆州改称江陵郡,其部分地域归属竟陵郡。至德二年(757年),于荆州置荆南节度使;乾元元年(758年),设荆州大都督府;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五代时荆州为南平国。《五代史·职方考》载,“荆、归、峡三州为南平”,后归属南唐国。
宋元时期,初设江陵府,隶属荆湖北路所管辖。北宋之初,荆州称江陵府,并下设江陵郡。至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改称荆南府。淳熙年间又改称江陵府。荆州府下辖八个县,为江陵、公安、潜江、监利、松滋、石首、枝江、建宁。建宁后归并入石首县。今荆州所在区域,分属江陵府、复州、汉阳军三部。元朝建立后,荆州改上路总管府,后改中兴路,曰荆湖北道,领录事司,下辖七个县,分别为江陵、公安、石首、松滋、枝江、潜江、监利。至元十三年(1276年),在荆州置上路总管府,天历二年(1329年),改荆州为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中兴路,称为荆湖北道,其部分区域归属沔阳府及湖广行省汉阳府。(www.xing528.com)
明代荆州始设府,隶属湖广行省。“改为荆州府,领荆门一州、江陵等八县。洪武九年,以归州、夷陵并属县五隶焉,属湖广布政使司上荆南道,领州三、县十三”[74]。洪武九年(1376年),荆州属湖广布政司,后改属河南布政司管辖,领州三、县十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复归属湖广省,下辖二州十一县,分别为: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夷陵州、长阳、宜都、远安、归州、兴山、巴东。
清代沿袭明代之制,荆州亦设府。其所领县沿袭明朝行政区划,仅潜江划归属安陆府管辖。康熙三年(1664年),荆州府属湖北布政司,康熙《荆州府志》载,“荆州府,江陵、公安、松滋、枝江、宜都、远安、石首、监利、夷陵、长阳、归州、巴东、兴山”[75];康熙九年(1670年),设上荆南道,驻荆州府,雍正十三年(1735年),上荆南道改为荆宜施道,治荆州府江陵县,同年置宜昌府,乾隆《荆州府志》载,“雍正十三年,置宜昌府,以夷陵、归州、长阳、兴山、巴东归焉。今领县八”[76],将夷陵、归州、长阳、兴山、巴东五州县从荆州府划出,而归于宜昌府所辖。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将远安县划归荆门直隶州所辖。清光绪时期,“荆州府所属只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七县”[77]。光绪三十年(1904年),又改荆宜施道为荆宜道。清代末期,荆州所辖诸县,基本已是现代荆州行政区划的范围了。
民国时期,荆州所属之地的行政区域变迁,与时代政治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并产生了新的名称,体现了时代文化的特征。民国初年,撤销府制,今荆州所辖区域为道、县二级管理体制,名称又多有变迁。1912年,为鄂西道、鄂东道沔阳县所辖,1914年,荆州又为荆南道、江汉道沔阳县所辖,1921年,荆州又归属荆宜道、江汉道沔阳县。1924年,实行行政督察区制,并设督察区专员,驻江陵,今荆州市属第六、第七区。1936年区间调整之后,荆州督察区其下所辖诸县,包括监利、石首、公安、枝江、松滋、荆门、沔阳、潜江属第四区[78]。1949年7月,荆州即设立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治江陵县荆州镇,下辖荆门、京山、钟祥、天门、潜江、公安、松滋、江陵八县。1949年,沙市建市,升为省直管市。
新中国成立以后,荆州的名称仍然得以使用,其大致的行政管辖区域经历了由大到小的过程,其间所属县又多有并入和划出的情况。1951年,沔阳专区撤销之后,其原下属的沔阳、监利、石首三县也一并划入荆州行政区。1953年,公安、松滋、石首三县划出荆州行政区,建立了荆江县,其县治设于今公安县斗湖堤。1955年,荆江县撤销,复为公安县,沙市市也划入荆州行政区。1960年,沙洋归荆州,次年归荆门县所辖。1968年荆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1979年,沙市市再次改为省辖市,荆门置荆门市,属荆州地区管辖。1983年,荆门升为地级市,荆门县归为荆门市。1994年,荆州地区、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原下辖的潜江、仙桃、天门划出为省辖市。将原江陵县及沙市辖区,划为荆州区、沙市区和江陵区(治所驻今郝穴镇)。1996年12月更名为荆州市,充分体现荆州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同年京山县、钟祥市划归荆门市。1998年江陵区从荆州市直辖市区内划出,改为江陵县,属荆州市管辖。
荆州在不同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变迁,反映了各时期荆州政治、经济和军事的互动与影响。从整体来看,“荆州”这一行政区划是处于不断变迁过程之中的,其名称在历史上多有变化,主要有荆州、江陵、南郡等名称。相对于今荆州市而言,其地域有时分属不同行政区划,政区的名称及版图的更迭,往往与一个时代的不同政权的政治和军事活动有直接的关系。
时至今日,荆州全市国土面积1.41万平方公里,下辖荆州区、沙市区、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洪湖市,市内共有12个街道、88个镇、14个乡,是湖北省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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