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3年5月,忻城县成立供销社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在财办),开展以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主要内容的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发动吸收农民入股,增加社员股金在供销社自有资金的比重,采取边清股、边换证、边分红、边扩股的方式。清股前,全县对账股金为75264元,股数75264,社员户数32945户。清股后,全县股金71947元,股数69942股,户数32206户,分红金额78222元,平均每股分得红利1.18元。扩股后,全县共有新老社员63638户,股金107900元。至年底,全县12个基层供销社全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供销社新一届的理、监事会。1984年3月,县供销联社在县城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县供销合作联合社理、监事会领导班子。至此,供销合作社在性质上由“公办”回到“民办”,全民改为集体,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得以恢复。1985年,全县供销社全面建立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
20世纪90年代,忻城县供销社深化改革,实行“四个放开”(劳动用工制度放开、价格放开、分配制度放开、经营放开)、“五个突破”(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内部分配、价格管理的突破)、“三大改制”(改干部任命制为选举制、改职工统配制为合同制、改吃“大锅饭” 为承包制)、“两大发展”(发展系列化服务、发展农村商业网点),全面推行利润包干,超利分成,联销联利计酬,小门店推行大包干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有效地突破传统经营方式的禁锢,恢复和发展多渠道商品流通。1990年6月,全县每个基层供销社只设“社员委员会”,社员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全社日常行政和业务工作。至年底,全县共有基层供销社12个,下设购销分社15个,零售门市部199个、旅社6个、照相馆1个、县城专业公司4个、驻柳州办事处1个。社员股金由1953年的3.433万元增加到12.4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71万元,固定资产347.1万元,购销总额达2892.1万元。(www.xing528.com)
21世纪初,忻城县供销社继续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农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由县农资公司采购、调运,按计划配给乡镇基层社销售,实行统一价格、统一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2011年,全县供销社系统有基层社12个,有11个乡镇基层供销社先后实行社员民主选举,其中有8名农民社员被选为基层社副主任。当年,全县供销社社员股金达304万元。全县供销社销售化肥1.96万吨,农资销售收入7271万元。全社购进总额14823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2.2%;销售总额15152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3.8%,同比增长27.4%。实现利润45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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