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后,中共都宜忻工委完成其历史使命。为了抓好地方党组织建设,领导和团结全县人民完成新的历史任务,1950年2月27日,经中共武鸣地委批准,成立中共忻城县委员会,书记樊大,副书记樊茂春,委员莫剑锋、莫佩璇、蓝荫芳、葛长山、刘成杰。3月,中共忻城县委划归中共宜山地委领导。同月,人民解放军驻忻城剿匪部队一五八师九七三团副政委周景齐兼任县委书记。8月,人民解放军一七四师十五团政委彭名川兼任县委书记。1951年4月,人民解放军一七四师五二二团政委田野兼任县委书记。8月,书记樊大奉命参加宜山土地改革工作,副书记、县长樊茂春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1952年8月至1955年10月,中共宜山地委对忻城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1955年12月,按照上级的指示,县委设立常务委员会,增补县委常务委员。
1953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深入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全县建立高级社121个,入社农户42610户,占农户总数的98.11%,经营耕地面积45.66万亩;建立手工业合作社(组)33个,从业人员677人,占全县手工业人数的95%;私营工商业直接过渡为国营门市部11个、组织为公私合营商店的7个、组织为合作商店的25个、组织为合作小组13个、组织为经代销点的37个,共369户,从业人员488人。1956年底,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发展了生产力,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全县工业总产值达37.94万元,粮食总产量达5388.73万公斤。
1956年4月9日至12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忻城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县委书记袁邦殿代表县委作题为《中共忻城县委员会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意见》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忻城县第一届委员会,袁邦殿任书记;选举出席中共广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1956年至1957年的任务是开展以合作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运动的决议和给广西省委及党中央的信。
1957年4月2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县委立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文件,及时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在整风运动中,由于对阶级斗争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把一些原属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对一些向党的工作和党的干部提出批评的意见视为反党反社会主义,使整风运动转入反右派斗争,之后出现了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全县被错划为右派的有83人,伤害了一批干部和知识分子,对党内的民主生活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总路线指引下,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各族人民迅速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兴修了一批农田水利工程,为粮食增产打下了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精神,8月下旬,县委将全县30个乡128个高级农业生产社合并为147个生产大队,分为2817个生产队,成立25个人民公社。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指导思想急躁冒进,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高产量,出现了“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生产上的瞎指挥风),办起公共食堂,出现了“一平二调”。同时掀起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全县共抽调男劳动力15000多人组成“钢铁野战军”投入本县钢铁生产,同时抽调干部114人、民工10441人组成“远征军”,支援南丹县烧木炭炼钢铁。各社队自砌炼铁炉,全县共建各种大小土窑炉28117座,共炼出所谓“烧结铁”946吨。这些产品除有少量运到工厂加炉外,其余大部分废弃于荒野,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力物力受到极大损失,致使国民经济比例失调。(www.xing528.com)
1959年6月19日至20日,召开中共忻城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忻城县第二届委员会,县委设立书记处,袁邦殿任第一书记。同时成立中共忻城县委监察委员会,董敬任书记。这次代表大会后,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开展整风整社,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条,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各级领导吸取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教训,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清除资产阶级思想影响,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恢复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内团结,党的建设得到较大发展。到1961年12月,全县党组织由1959年的280个发展到322个,其中党支部由255个发展到298个,党员由3463人发展到4378人。
1963年11月16日至19日,召开中共忻城县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忻城县第三届委员会,撤销书记处,袁邦殿任书记。大会继续贯彻执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提出1964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以及林业、畜牧业、副业等生产指标: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83.3万亩,总产量1150万斤;经济作物(包括甘蔗等6种)共2100亩,总产量52.5万斤;油料作物(包括花生、芝麻)总面积22100亩,总产量145.5万斤;植树造林1万亩;生猪发展到12万头,年底存栏数达6.4万头;耕牛发展到6.5万头;山羊发展到1.9万只。动员全党全民,开展生产自救,厉行节约,争取粮食大丰收。1964年,全县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
1970年10月3日,召开中共忻城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忻城县第四届委员会,孙廷国任书记。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被中断了几年的各级党组织全面恢复工作,重新成为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县委和基层党组织恢复后,以“吐故纳新”和“吸收新鲜血液”的指示作为整党建党的指导方针,对党员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作出组织处理。在城关黄金、古蓬东河两个大队整党建党试点工作结束的基础上,整党建党运动在全县铺开。全县受到处理的党员132人,其中清除出党的28人、开除党籍的40人、劝退党的30人、取消预备期资格34人。同时发展新党员391人。
忻城县解放后,县委针对领导干部缺乏的情况,为适应当时剿匪、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和组织群众恢复发展生产的需要,县委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和要求,立即把干部队伍的选拔培训教育、扩大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1950年春,在全县选拔了146名社会青年和品学兼优年龄适当的中小学生参加在县城举办的青年、少年、教干、妇干短期培训班。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培训后,教干班45名青壮年全部被分配到全县各小学担任教师;青干班51人和妇干班15人被分配参加县征粮工作队;少干班35人被分配到农村组织儿童团开展宣传工作。经过考验,根据个人表现和组织考察,吸收录用98名为国家干部,分配到县、区政府机关工作。到1950年6月,全县有干部140人,达到中央提出千分之一的干部配备比例。1951年,县委在农村吸收干部250人。1950年至1953年,全县先后选送了几批干部到各级中、高等院校进行脱产学习,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到1955年,全县培养提拔县级干部41人,区级干部242人(其中1953年调宜山地委33人),县、区领导干部基本配齐。与此同时,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委先后于1954年6月、1956年12月、1958年2月、1961年11月、1963年10月、1966年12月分别召开了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县人民委员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