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了解工程管线的具体编制方法,先将管线工程综合规划的基本原则介绍如下:
(1)规划中各种管线的位置都要采用统一的城市坐标系统及标高系统,厂内的管线也可以采用自定的坐标系统,但厂界、管线进出口则应与城市管线的坐标一致。如存在几个坐标系统和标高系统,必须加以换算,取得统一。
(2)管线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统一进行。应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相互协调,紧凑合理,有利市容。
(3)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地形、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4)管道内的介质具有毒性、可燃、易燃、易爆性质时,严禁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及贮罐区等。
(5)管线带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6)必须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节约用地。当技术经济条件比较合理时,应共架、共沟布置。
(7)应减少管线与铁路或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当管线与铁路或道路交叉时应为正交,在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8)在山区,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并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的危害。
(9)当规划区分期建设时,管线布置应远期规划,近期集中,近远期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用地的使用。(www.xing528.com)
(10)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
(11)综合布置地下管线产生矛盾时,应按下列避让原则处理:①压力管让自流管;②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③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④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⑤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⑥新建的让现有的;⑦检修次数少的和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和不方便的。
(12)充分利用现状管线。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时,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
(13)工程管线与建设物、构筑物之间以及工程管线之间水平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重新调整规划道路断面或宽度;在同一条城市干道上敷设同一类别管线较多时,宜采用专项管沟敷设;规划建设某些类别管线统一敷设的综合管沟等。
在交通运输十分繁忙和管线设施繁多的快车道、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或立体交叉道等工程地段,不允许随时挖掘路面的地段及广场或交叉口处,道路下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管道以及某些特殊建筑物时,应将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14)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热力管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压力管道共沟;②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当沟内有腐蚀性介质管道时,排水管道应位于其上面;③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他管线;④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敷设;⑤凡有可能产生互相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15)敷设主管道干线的综合管沟应在车行道下,其覆土深度必须根据道路施工和行车荷载的要求,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并根据当地的冰冻深度等确定;敷设支管的综合管沟应在人行道下,其埋设深度可较浅。
(16)电信线路与供电线路通常不合杆架设;在特殊情况下,征得有关部门同意,采取相应措施后(如电信线路或皮线等),可合杆架设;同一性质的线路应尽可能合杆,如高低压供电线等;高压输电线路与电信线路平行架设时,要考虑干扰的影响。
(17)综合布置管线时,管线之间或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除了要符合技术、卫生、安全等要求外,还须符合国防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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