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城市一般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次干路次干路是城市中数量较多的一般交通道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的功能。支路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联络线,解决城市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街坊内部道路,作为街坊建筑的公共设施组成部分,不列入等级道路以内。
我国颁布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根据道路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交通性质和交通特征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车辆和行人进出的服务功能等,将城市道路分为四类或三类。大城市一般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1)快速路
一般设置在直辖市或较大的省会城市,主要属于交通性道路,为城市远距离交通服务。交通组织采用部分封闭。快速路对向车道之间应设置中间分隔带。快速路与高速公路及主干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与次干路相交,当交通量仍可维持平面交叉时,也可设平交,但需保留立体交叉的可能用地,与支路一般不能相交。
行人不能穿越快速路,在过路行人集中地点必须设置人行地道或人行天桥。
为保证汽车行驶的安全、畅通、快速、舒适,沿路严禁设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的出入口。
(2)主干路
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的骨架,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干道,是城市内部的主要大动脉,以交通运输为主。
主干路一般设4条或6条机动车道和有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一般不设立体交叉,而采用扩大交叉口的办法提高通行能力,个别流量特别大的主干路交叉口,也可设置立体交叉。(www.xing528.com)
(3)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中数量较多的一般交通道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的功能。
次干路一般可设4条车道,可不设单独非机动车道,交叉口可不设立体交叉,部分交叉口可以做扩大处理,在街道两侧允许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
(4)支路
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联络线,解决城市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上不宜通行过境车辆,只允许通行地方服务的车辆。
街坊内部道路,作为街坊建筑的公共设施组成部分,不列入等级道路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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