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具有以下经营特点:项目运营具有时空局限性,营利空间有限;项目权益具有放大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强;项目沿线商业开发具有放大性、网络性;项目具有巨大、稳定、增长的现金流收入。因此,政府可通过采取多种转移支付政策手段,把现代有轨电车带来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建立项目投资、运营所需的稳定资金来源。参照地铁项目的经验,通常在投融资模式上,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方式 在政府主导下,政府提供一定资本金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信用,利用多元化的债务融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短时间内筹措巨额建设资金,确保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任务;在项目运营期内,通过多种手段统筹解决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
采用此种投融资方式,需要政府财政先期进行现金投入,利用杠杆作用带动大部分债务资金完成项目建设。
苏州高新区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采用的就是该种模式。苏州高新区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贯穿苏州高新区,线路全长18.19km,总投资为31.49亿元。由苏州市政府成立的苏州高新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提供项目资本金,并向银行贷款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该工程于2012年9月11日开工建设,2015年1月18日正式通车试运营。
(2)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方式 在政府的主导下,采取建设-移交(BT)模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协议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公共设施项目。在这种模式下,可充分吸引社会资本,促进项目建设、运营领域的多元化、市场化,引入适度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建设、运营水平。政府将与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BT模式在现代有轨电车项目中应用的典型案例有沈阳浑南新区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南京河西新区现代有轨电车项目等。(www.xing528.com)
PPP模式在现代有轨电车项目中应用的典型案例有淮安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深圳市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等。
由于BT模式只能解决政府短期融资,在财预〔2012〕463号文、国办发〔2015〕42号文、财金〔2015〕57文发布后,BT模式被限制,因此BT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应用已经很少。
PPP模式是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主推的模式,相继发布了许多政策法规,且对PPP模式与产业基金的结合、PPP模式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都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因此,本篇将介绍BT、PPP、轨道+物业、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模式,以便为现代有轨电车投融资模式的选择及应用提供借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