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各式各样的弊政。而明朝仿佛特别多,《明史·刑法志》论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清人笔下的明代社会俨然是刑法滥用、无法无天的一个“黑暗世界”,而其中最为人诟病的一个暴政就是廷杖。历史的真相如何?廷杖到底是帝王专横的暴政还是另有隐情?让我们先从廷杖的起源说起。
杖刑本是古代王朝处罚罪犯的五刑之一,帝王将杖责用于朝堂之上,对文武官员实施棍打或者鞭抽,以示侮辱和惩罚,统称之为“廷杖”。《明史·刑法志》说,廷杖始于明太祖朱元璋,首先此说不确。考诸史册,廷杖事件屡见不鲜。一向以仁义著称于世的汉光武帝刘秀就曾经杖责过大臣。丁邯以疾病为借口,不愿意就职。光武帝大怒,在朝堂之上,对其杖责数十,逼其就范。但丁邯宁死不从,光武帝只好不了了之。东汉明帝刘庄严峻治国,九卿中多有被鞭杖者。后左雄谏言后,东汉王朝始废杖责之刑。三国东吴大帝孙权因为废立太子事件,将尚书仆射屈晃杖责一百。北周宣帝宇文赟经常用杖刑来处分官员,甚至后宫嫔妃也多有受刑者。到了隋文帝时期,杖责官员更是上升到了国家法律层面。隋文帝在朝堂上杖责官员,一日多时可达四次,参军李君才因为劝说隋文帝不要对高颎过于宠信,被当庭用马鞭抽死;兵部侍郎冯基因为谏言,被杨坚活活廷杖而死。开皇十七年(597年),杨坚更是发布了诏书说:“各司属下官员,如果有过失,并没有触犯法律,上司官员也可以律外用杖责之刑。”唐明皇李隆基更是不顾张说等人以“刑不上大夫”为辞的劝阻,多次在朝堂上当众杖责官员。
宋代文官士大夫待遇之厚,几为历代之冠。“与皇帝共治天下”的文官们待遇优厚,生活潇洒,在朝廷上意气风发,自然没有廷杖之事发生。金元以降,风气又为之一变。金元为塞北王朝,少数民族政权的主奴习俗被带入朝堂。元世祖忽必烈时期,朝廷内外大臣被视作奴仆,说打就打,说杀就杀,君臣关系开始变为主奴关系。这种治国理念不能说没有影响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于是就有了廷杖最为严重的时期——明代。
廷杖在整个明代实施的频率和次数是由少变多,到达一个高峰后,又由多变少的。明朝从洪武到弘光十七帝,只有建文、永乐、洪熙、宣德、弘治、泰昌、弘光等七帝在位期间没有对大臣实施过廷杖。总体来看,可以将廷杖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洪武到景泰年间,廷杖总体趋势是由少变多,相比来说,在整个明朝算是低潮期。洪武八年(1375年),刑部主事茹太素陈时务,上万言书,言语之间多有忤旨,明太祖朱元璋怒,召茹太素当面责备,并杖责于朝。这也是明代记载的第一次廷杖事件。洪武十三年(1380年),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因罪大恶极,被明太祖下令当廷鞭打至死。第二年,工部尚书薛祥因亲属犯罪受到牵连,被廷杖而死。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在工部尚书王肃坐法当笞时说过:“六卿贵重,不宜以细故辱。”随着明朝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吏治贪腐、开国功臣不法之举渐渐增多、文武官员沿袭前元故习……这些都成为阻碍大明王朝健康发展的社会问题。出身民间的开国雄主朱元璋为了保朱家江山之长久稳定,只好以重典治国为圭臬。严以治官吏,成为朱元璋的治国思想,廷杖恰在此时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但洪武朝廷杖的实施只是偶尔为之,并未成为常态。明太祖的这种重典治国的思想跟洪武祖制一起,成为后世皇帝治国的不二法门,这也是廷杖得以延续的一个原因所在。建文到宣德四朝,多种因素导致廷杖并未见诸史册。直到正统朝,因为权宦王振的掌权,文官集团和皇权时有冲突,这时候廷杖渐渐开始增多。景泰朝,大臣对易储事件的诤谏,引发了一系列廷杖事件。天顺朝,复辟的明英宗出于树立权威的目的也有过几次廷杖事件。第一个阶段,廷杖并未成为明朝皇帝惩戒大臣的常态。
第二个时期从明宪宗成化朝到明世宗嘉靖朝,廷杖次数逐渐变多,直到整个明朝的高峰。成化一朝,史载廷杖大臣达十余次之多,原因有时政谏言、谏阻传奉官、谏阻崇信僧道和专宠万贵妃等。这一时期廷杖事件增多,与后世不同的是,此时并未出现大臣被杖毙的事件。廷杖之目的是当众羞辱并惩戒大臣,受杖之时,大臣可以穿上厚厚的棉服或者用毯子保护臀部,一般刑后休息三到五个月即可痊愈,因此并无死亡事件发生。继位的弘治皇帝是整个中国历史上都难得的宽仁之君,所以他在位期间,并无廷杖发生。正德年间成为明史上廷杖事件的第一个高峰期,大致原因一是群臣谏阻南巡,二是正德皇帝支持的太监刘瑾与文官集团的冲突。脱衣受杖成为增加廷杖伤亡率的原因。没有了厚毯子和棉服的保护,被廷杖的官员能否存活就看自身的体质了。刘瑾擅权背后是明武宗整饬吏治、振兴帝国的雄心,作为皇权的代理人,刘瑾革新的措施中多有损害官僚集团利益之处。廷杖作为直接的人身惩戒,有利有弊,在惩处一部分确实存在不法之举的官员的同时,刘瑾为了私人恩怨也打击了一些正直官员,而廷杖的大规模实施,无疑加重了明代的君臣冲突。正德皇帝和刘瑾也因此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继位的嘉靖皇帝更是创造了明代廷杖的纪录,左顺门“争大礼”事件一次性杖毙17名官员,他在位45年间,明代的廷杖到达一个最高峰,谏阻炼丹、弹劾严嵩等一系列事件使得整个嘉靖朝廷杖不断,嘉靖帝“严以治吏、宽以待民”的治国理念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第三个时期从明穆宗隆庆帝到明安宗弘光帝,廷杖次数逐渐变少。隆庆六年间,廷杖次数相比于嘉靖一朝,不啻天渊。万历年间,影响最大的廷杖事件是万历五年的夺情事件,其他则因立储和言官谏言事件偶有廷杖之举。一月天子泰昌帝在位时间短,并无廷杖之事。天启年间,因为魏忠贤有皇权的支持,与东林党为敌,酿成了多次廷杖事件。崇祯帝期间廷杖只是偶然存在。到了弘光时,祁彪佳上疏言廷杖、诏狱和辑事之弊,大学士姜曰广鼎力赞成,此事朝廷却并未允准。但是终弘光一朝,也没有发生过廷杖之事。
廷杖的地点一般在北京午门之外,有明一代,大概在午门廷杖官员500余次。成化朝有过在文华殿实施廷杖的记载,南京在成化和正德两朝有过两次廷杖御史的事件。廷杖虽然没有被列入《大明律》明文律令,但也有一套程序。廷杖由皇帝下令,司礼监出帖并加盖印信,刑科给事中签批,厂卫人员负责抓人,锦衣卫执行廷杖。执行廷杖是个技术活。那些行刑者需要经过严格训练:他们先捆扎两个草人,一个中间填砖块,一个用纸张包裹,然后给它们穿上衣服,再用大棍开打。打在包着砖的草人上面,看起来非常轻巧,可是打开草人的衣服一看,里面的砖石却已经碎了;打在纸包裹的草人上面,看起来很重,但是纸张却丝毫无损。只有达到这样的境界,才能当选廷杖的行刑者。廷杖之时,一般由锦衣卫官和司礼监太监一起监刑。行刑的轻重完全取决于他们的眼色和暗号,如果监刑官脚尖张开,其意即为“用心打”,受刑者并无性命之虞;如果监刑官脚尖闭合,意为“着实打”,则受刑者必死无疑。廷杖之前,先要宣读皇帝诏书,然后由一人用麻布兜把受刑者从肩脊之下绑住,使其动弹不得;另有一人绑住受刑者双脚,向着四方牵拽。受刑者的臀部和大腿露在外面,头和脸都跟地皮“亲密接触”,尘垢塞满了口。崇祯时候,姜埰受到杖责,头和脸着地,实刑之杖几次被打折,最后他昏迷不醒。在万历朝夺情事件中,受到杖责的吴中行被医生剜去腐烂的肉几十块,大的如手掌般大小,整个大腿上的肉几乎被剜空,才侥幸保得性命。(www.xing528.com)
明代廷杖制度对整个明代政治影响深远,它反映了明代君臣关系的激烈冲突。各次廷杖原因不同,除去皇帝为了强行实现自身意志之外,意气之争也是导致君臣关系冲突的重要原因,在这方面,大臣们也要负相当一部分责任。很多官员饱读诗书,空有一腔报国之志,却拘泥于教条礼法,并不懂得灵活变通。例如明代最大规模的一次群体性廷杖事件——左顺门“争大礼”,以杨廷和为首的“护礼派”,不顾父子人情,极力主张朱厚熜不认生父,而要称从未谋面的伯父明孝宗为皇父,改称生父兴献王为皇叔父。而另一派以张璁、桂萼为首,顺应天理人情,主张以朱厚熜生父为皇父,并上兴献王帝号。两派互不相让,争斗了3年,直到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九卿、翰林、给事中、御史、诸司郎官等220多名官员跪伏左顺门,一致要求嘉靖皇帝改变旨意,称明孝宗为皇考,自身生父为皇伯考。众多官员集体造势,给皇帝施加压力。其间,嘉靖听到殿外哭声大作,便派太监好言劝阻群臣回去,但是群臣却不听从,以杨慎为首的众人甚至“撼门大哭”。嘉靖震怒,命令锦衣卫逮捕了为首的8名官员,其他官员仍然不肯罢休,冲到殿门外擂门大哭,声震宫阙。忍无可忍的嘉靖下令对134名官员廷杖,一片哀号声中,17名官员因伤重不治而亡。在礼法之争的背后,那些表面上固执于礼法、不近人情的“护礼派”官员,他们的真实目的其实是迫使皇帝顺从他们,纳入文官们为其设定好的治国轨道,乖乖地做一个“垂拱而治”的“好好皇帝”。出身藩王的小皇帝并不那么容易就范,为了牢牢掌握权力,才有了这一次左顺门廷杖事件。
至于万历朝首辅张居正的夺情事件,更是一场无谓的意气之争。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主持的改革事业已经进入关键期,在此关键时刻,因为其父亲去世,按照传统礼法,他要回家守制3年。但是此刻如果他离去,改革大业就有可能中断,因此万历皇帝下旨夺情。群臣对张居正之权势早已不满,于是以此为契机,上疏弹劾其不孝、贪恋权位,甚至攻击其为禽兽。万历皇帝不得不下旨,廷杖为首的4名官员。这次事件中,文官们坚持的原则其实更多的是墨守成规或者说是党派之争。而景泰皇帝痛失独子不到半年,吏部郎中张纶就上疏请求更换太子,这对心情糟糕透顶的景泰帝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盛怒之下,皇帝下令廷杖也是可以理解了。
嘉靖朝的君子杨继盛,被廷杖也有可议之处。杨继盛在庚戌之变后,朝廷军政处于低谷,需要休养生息之际,极力上疏反对马市这一权宜之计,后来上疏写了内阁首辅严嵩十大罪过,要求皇帝诛杀奸臣,最终惹怒皇帝,被廷杖,乃至处死。虽是道德的模范,但不能取得政治的实效。
明代的言官是把双刃剑,风闻言事制度使得他们无所顾忌,大事小情,他们无所不管,甚至皇帝的宫闱隐私也难以逃脱。万历朝大理寺评事雒于仁上疏说皇帝有酒色财气四大病,这多是捕风捉影之言。委屈的万历皇帝找来内阁大学士诉苦,却也不能对其严惩,生怕弄巧成拙,导致天下人以为雒于仁所言为实,反而成就了他的诤谏之名。最后万厉皇帝只好将其罢职为民了事。从此,万历在跟群臣相处过程中学会了应对,他看穿了多数言官上奏都是指摘细故。为了博取名声,对他们的套路,万历学会了置之不理,也就有了后世的万历怠政。
明代廷杖虽然酷烈,但是文官们却如飞蛾扑火,奋不顾身,一次次投入跟皇帝的博弈之中。其中,有真心为国者,也有为博取名声者。青史留名的诱惑是不可阻挡的,于是众多的文官们对于皇帝宠幸哪个妃子,甚至冷落了皇后这样的隐私之事也要过问,脾气再好的皇帝恐怕也难以忍受了。
总之,明代的廷杖很多是因为文官们意气之争,激怒了皇帝,也有皇帝自身为了打破束缚,实现意志的事例,简单将其归结为帝王暴政恐怕不是实事求是的解读。
当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这一制度确实也在某种程度上摧残了文官士大夫的尊严,加剧了君臣之间的矛盾冲突,是引发一系列政治问题的根源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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