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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革命老区发展史:解放思想,落实政策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0月7日,县委召开有300多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要求做好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凡改正者,恢复其政治名誉及其经济待遇。错划右派中已死亡29人,原在职人员34人,落实安置56人,不予重新安置2人。落实扶苏扶贫政策囿于历史原因与自然条件,鹤峰社会发展速度缓慢。县级财政困难,年财政收入672万元,人均仅34元,年吃补贴近千万元。

鹤峰县革命老区发展史:解放思想,落实政策

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党工作的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1979年1月—2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2月,县、区分别召开干部会、劳模会、群众团体工作等会议,传达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宣传骨干上万人,派往基层宣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动群众,开展大讨论。10月7日,县委召开有300多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要求做好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通过大宣传、大发动、大批判、大讨论,认识到林彪、“四人帮”祸国殃民,他们利用毛泽东的崇高威望,阴谋篡党夺权;林彪、“四人帮”的“唯生产力论”等谬论,破坏生产,破坏国民经济,以至解放30年了,人民的温饱都未得到解决。通过学习、讨论、批判,人们的思想逐步从“文革”枷锁中解放出来,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1979年,全县基本上完成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1979年是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工作重点转移之年,也是进行“真理标准大讨论”,解放思想的补课之年。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右派分子摘帽、改正。右派改正、摘帽、安置工作自1978年5月开始。县委组成由县委副书记王福山、张存,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许德耀等参加的摘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0人的复查专班,填写错划右派呈报表,交原划单位干部群众讨论评议,逐级签署意见上报摘帽办公室。张明尧主持审批改正错划右派的会议,决定给错划右派给予改正,并发出改正通知书。凡改正者,恢复其政治名誉及其经济待遇。鹤峰县改正错划右派工作行动快、效果好,受到地委肯定。

1958年共划右派113人,工人农民等7类人员19人(当时政策,在工人农民中不划右派,但照样作处理),因右派言论作处理12人,共144人。1959年至1964年先后摘帽62人。1978年7月10日对原划右派和工农等7类人员,除3人虽然摘帽仍维持原结论外,其余全部改正,恢复政治名誉,其中恢复党籍5人,恢复团籍21人。错划右派中已死亡29人,原在职人员34人,落实安置56人,不予重新安置2人。对明显受株连的右派家属子女58人,安置了41人。

地、富、反、坏摘帽。全县有2115名四类分子,占全县总人数的1.17%。1979年2月—4月,经过群众评审,代表大会通过,公社审查,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下达通知书,并张榜公布,完成了对2108名“四类分子”(公榜前死亡7名)的摘帽工作。其中:给2042名四类分子摘掉了帽子,占总数的96.9%;待查暂不摘帽的23名,占总数的1.1%。经查证确属错划、错戴、错管的“四类分子”43名,已作纠正。通过清理登记,属于地主、富农分子第二、三代应该重新定成分和出身的总人数918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02%,如果加上已摘帽的2042人,占总人口的6.41%。

1979年3月25日,对四类分子的摘帽工作基本结束,3月26日各公社到县公安局汇总,4月2日向县委汇报,县委同意后填写通知书,以大队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公布,公榜,全面结束“四类分子”摘帽工作。从此,“四类分子”和“右派分子”成为人民的一员。

1979年12月26日,对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错划为资产阶级分子的85名工商业者全部改为小商小贩。

1980年1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甄别、复查、纠正、平反告一段落。

制订鹤峰十年规划 1979年10月7日县委召开有300多人参加的扩大会议,讨论、制定十年规划(草案)。1980年9月10日,十年规划以鹤计(1980)08号文件出台。该文对鹤峰县发展国民经济的方向和初步设想为:(www.xing528.com)

农业上根据山区特点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从实际出发,做到粮食自给有余,以林、茶、畜为主,多种经济全面发展,靠山致富。调整农业内部比例关系,正确处理粮食和多种经济的比例关系,发展社队企业,扩大农副产品加工,发展建材工业、扩大建筑队伍,壮大施工力量。抓好科研活动,建立实验中心和计量中心。普及小学教育,办好重点学校。到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1990年控制在1‰以下,总人口控制在19万以内。规划1979—199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年递增8%,人均由151美元提高到339美元。

落实扶苏扶贫政策 囿于历史原因与自然条件,鹤峰社会发展速度缓慢。全县农村18万人口中,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就有11.37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3%;农民人均纯收入仅303元,多数农户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县级财政困难,年财政收入672万元,人均仅34元,年吃补贴近千万元。

1983—1985年国家救济式扶持老苏区;1986年至1993年是输血式扶贫,以部门实施为主。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查明县情的基础上,几次赴省、进京反映情况,为鹤峰人民争取更多发展机会。1986年省政府再次将鹤峰纳入全省重点扶苏县。1987年1月国务院将鹤峰县列为全国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从此,鹤峰县经济开发和各项建设事业得到重点扶持。

1986年国家给鹤峰县共划拨扶苏扶贫专款1796万元,其中扶苏发展资金441万元,扶苏贴息贷款120万元,扶贫贴息贷款936万元,县办工业贷款300万元。先后批准实施扶苏扶贫经济开发项目201个,其中扶苏项目149个,扶贫项目52个。

1987年县政府设立老苏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对上级各部门拨来的扶贫资金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对上级扶苏扶贫专款和物资进行直接管理、使用。为抓好扶贫基础工作,管好用好扶苏扶贫资金,1987年为全县4.4万农户建卡,编制规划,先后制定《扶苏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暂行管理办法》。

1986—1990年鹤峰先后享受各类扶贫贷款、扶贫周转金、扶苏发展资金、民族发展资金、山区建房补助、民族补助、普教补助、水电补助、公路补助以及以工代赈、民贸三照顾、财政三照顾、农税减免等各项政策性扶持共6003万元、钢材2500吨、汽车26辆、化肥3000吨。5年中,扶持修筑白果坪至五峰湾潭、青山坪至三路口、太平镇至桑植五道水等地公路17条192公里;修建走马、下坪街道2条2公里;建成三元村人行道1条15公里;修筑公路人行桥6座。用于水利电力建设扶贫资金315.8万元,实施10个项目。修起麻水、九洞、蛟元排洪引水渠4条总长6公里;开凿太平官田坪排涝隧洞510米;修筑中村、龚家垭河堤5条总长14.5公里;架设桃花山至走马、堰垭、杜家村、六峰等地高压输电线路202公里;新建、改造白水沟、格子河、桃花山等电站4座。扶持种植项目59个,使用扶苏扶贫资金542.2万元,多用于种植、管理粮、茶、烟、药、菌等作物。全县人民靠茶、烟、药人均增收180元。扶持养殖项目18个,使用扶苏扶贫资金182.6万元,支持农户养猪3550头、养羊3648只、养牛32头、养鸡700只、养鸭300只。扶持工业项目76个,使用扶苏扶贫资金577.45万元,新办茶场20个,农民就业4420户17600人。使用扶苏扶贫资金66.15万元扶持文教卫项目21个,如贺英小学、容美一小(实验小学)、容美镇中、高原小学、岩屋小学、五里小学、潼泉小学、寻梅小学、太平中学,新建或维修5500平方米;扶持走马卫生院、铁炉卫生院、邬阳卫生院、麻水卫生院、走马中医院、地方病防治办等单位扩建,翻修门诊、病房1600平方米,改降氟灶184口,安排培训费16万元,培训69251人次。

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比扶持前的1985年增长34%,财政收入比扶持前增长1.2倍;34家栖身岩洞的农户已全部迁入新居;6118家住茅棚的农户已有3908户住上瓦房;1986年前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的不足温饱的11万贫困农民基本上解决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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