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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革命老区:稳定与发展措施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月15日,“抓指”决定在全县动员2000人突击修建鹤南公路南渡江路段,确保年底通车。9月13日达成《鹤峰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协议》。9月19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鹤峰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政法组与县人武部设立的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实行一套班子。

鹤峰县革命老区:稳定与发展措施

执行“三支两军”1966年11月—12月,县委接连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会议,努力利用干部、群众对党、对毛主席的深厚感情,统一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努力控制局势,稳定社会秩序,减少经济损失。

1967年3月,县人武部奉命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任务,成立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县人武部部长任主任。4月25日,成立县人武部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简称“抓指”),县人武部部长任指挥长。指挥部在县人武部党委的领导下代行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的职权,区(镇)、公社分别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抓办”成立后从县直单位抽出260多人组成40多个工作组分赴各公社组织生产。7月3日,县“抓指”在给地区指挥部的报告中,对4个月来开展抓革命促生产的情况汇报如下:在70%左右的县区社队四级干部躺倒的情况下,工作组先后召开四级代表会、三级干部会、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和政治工作会议,反复宣传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和《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级干部的信》《中共中央给全国厂矿企业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信》。当时,干部的思想情绪很复杂,坚持原则怕说是“打击报复”,开会怕说是开“黑会”,执行制度怕说是执行“黑指示”,安排生产怕说是“以生产压革命”,检查亮相怕说是“投机”。抓革命促生产工作组下到基层后,组织干部学习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称“老三篇”),大破“私”字,大立“公”字,促使干部认识到,不抓革命促生产,就是“给毛主席脸上抹黑”,就是忘本。通过学习解决思想问题后,区、社、大队干部823人,有407人站出来。三小干部(即小队队长、小队会计、小队保管)4104人,积极工作的2236人,工作一般的464人,真正躺倒不干的只有304人。同时,县人武部按照军队传统,在地方建立政治工作机构,县建立政治工作处,区建政工组,社队有专人管政治工作。人民解放军介入支工支农的头几个月,工农业生产形势有所好转。县“抓指”在向地区“抓指”的报告中称:“工业产值3至5月比1至2月,每月平均上升23.5%。春季作物估产比去年增产5%以上,夏季作物播种抢到了季节,主要作物播种计划基本完成,红苕等高产作物正在扩大面积。”

8月15日,“抓指”决定在全县动员2000人突击修建鹤南公路南渡江路段,确保年底通车。

1967年4月,县人武部宣布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实行军事管制。7月,武汉“7·20”事件发生后,鹤峰的派性斗争愈演愈烈,把斗争矛头直接指向县人武部,县人武部机关和县中队被冲击,干部、战士被围攻,领导干部被揪斗、殴打,部分枪支弹药被抢走,县“抓指”被迫停止工作。8月下旬,群众组织的两大派以溇水河为界,形成南北对峙,双方修筑工事,挑起武斗,伤亡时有发生。1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一个连奉命进驻鹤峰县执行“三支两军”任务。指战员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武斗现场,劝说、制止武斗。对群众的过激行动,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1967年12—1968年9月,县人武部、恩施军分区、省军区和解放军某部连续4次举办鹤峰县两派头头学习班,促成大联合和三结合,终于在1968年9月10日,两派组织达成上交所有枪支弹药和其他武器、停止武斗的协议。9月13日达成《鹤峰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协议》。

1966年10月鹤(峰)五(峰)公路通车

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及其党的核心小组 1968年5月,省、地两级革命委员会和省军区、军分区召集鹤峰县两派群众组织的代表到武汉参加省革命委员会举办的第四次学习班,“促进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经过3个多月的学习、谈判,于9月10日在中央“7·3”“7·24”布告的基础上签订《关于贯彻执行“7·3”“7·24”布告,立即上交武器,停止武斗的协议》。9月13日,两派群众组织签订《鹤峰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协议》。

9月19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鹤峰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由39人组成,成员由“军干群”“老中青”三结合。其中:委员39人,常委15人,正副主任7人。县人武部部长杨乃俭任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杨再德、张明尧、李石、胡子先、周泽贤、董道万任副主任。同年,各区和县直各科局都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9月23日,县革命委员会在县城召开群众大会,庆祝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发布第一号通告,告知全县人民,撤销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县革命委员会统揽全县党、政职权,实行一元化领导。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政法组与县人武部设立的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实行一套班子。当月农村政治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广泛开展“三忠于”活动,将“斗、批、改”引向深入,进一步掀起学习“老三篇”、唱语录歌、戴毛主席像章、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等活动的高潮。(www.xing528.com)

10月23日,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武部联合发出紧急通令:一、全县各级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7·3”“7·24”布告。二、各级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彻底清查本单位未上交的枪支、弹药、炸药、雷管、刀矛、匕首等武器,无条件的在1968年11月5日前送交县人武部和驻军。逾期不交者,按私藏军火论处。三、严禁外出串联,一切在外单位、外地串联、逗留的人员必须在10月底以前,返回原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参加本单位的“斗、批、改”。四、坚持文斗,反对武斗。对再搞打、砸、抢、抄、抓人员,坚决从严处理。五、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认真清理阶级队伍,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叛徒、特务,顽固不化的走资派以及其他反革命分子。

11月1日,县革命委员会发出第二号通告:一、全县各级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把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广泛深入地开展“三忠于”活动,搞好思想革命化。二、各级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要不断巩固和发展,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三、认真搞好“斗、批、改”。四、坚决贯彻执行“6·6”通令、“9·5”命令、“7·3”“7·24”布告。五、搞好“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六、实现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必须由工人阶级领导,必须有工人群众参加,配合解放军战士,学校的学生、教员、工人中决心把无产阶级教育革命进行到底的积极分子实行革命的三结合。七、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树木的通知》。八、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进一步打击反革命经济主义和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市场管理。九、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亲自批发的“8·25”号召,进一步开展“拥军爱民”运动。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不准地、富、反、坏、右分子乘机翻案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保卫‘四清’运动成果的通知”等,坚决不许他们搞打击报复和兴风作浪。

1969年12月21日,地革委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成立中共鹤峰县革命委员会整党建党领导小组,由杨乃俭、张明尧、刘双亭、李石、陈克相、孙维钦等人组成,杨乃俭任组长,张明尧任副组长。各区镇相继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1969年冬至1970年年底,全县288个支部,分三批整顿建立270个支部,占93.4%,发展新党员386人,暂时未恢复党籍的104人,全县50个公社党委全部整顿建立完毕。实行开门整党,发动党内外群众评论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一批新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1970年5月5日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成立,组长杨乃俭,副组长张明尧、刘铭,党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突出和加强。

恢复党的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 1970年12月26至31日,中共鹤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0名,列席代表43名。张明尧致开幕词,杨乃俭作工作报告。

1971年12月12日—24日,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抽调县、区、社119名干部组成6个整党建党检查、验收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对40个公社已整顿的131个农村党支部进行检查、验收。其中好的50个,占38%;比较好的62个,占47.5%;需要补课和重新整顿的19个,占14.5%。544个支部委员中,好的299个,占64%;比较好的161个,占22%;不够好的和不好的76个,占14%。恢复组织生活的1530个党员中,好的830人,占54.2%;一般的476人,占31.6%;比较差的224人,占14.2%。发展党员400个(其中女党员49个)。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358人,占89.5%;不符合党员条件的42人,占10.5%。通过检查、验收,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15%左右的支部要补课或重新整顿,党员的组织处理是薄弱环节。

1971年8月21日,县委批转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关于抓紧抓好整团建团工作意见的报告》,各级共青团组织、工会委员会、妇女联合会、贫农下中农协会的恢复、建立和整顿工作,在县委、县革命委员会的领导和重视下提上议事日程。整顿工作基本完成后,县委就全县群团组织的成立,分别向地委写出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分别于1972年11月、1973年2月、1973年5月和1973年11月召开共青团鹤峰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鹤峰县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鹤峰县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和鹤峰县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并分别选举产生共青团鹤峰县第五届委员会、鹤峰县第三届妇女委员会、鹤峰县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和鹤峰县第二届贫农下中农协会委员会。

在鹤峰县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上,县委、县革命委员会授予南北公社革命委员会、留驾公社革命委员会、走马农机厂等21个单位红旗单位称号;授予滕久林、陈鹤林、满楚湘、杨青林、马家全、李章明、张先成7名劳动模范标兵称号。

解放干部 “文革”期间没有解放干部的专门阶段。造反派揪斗走资派虽然闹得很凶,各单位领导靠边站,但是,以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立案的并不多。在大联合和三结合时,虽然两派争论很激烈,但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或早或迟结合进了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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