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组织建设 1956年5月,县委宣传部集训教员57人,通过这批教员对全县党员进行党的性质、任务、支部堡垒作用和群众路线教育。8月,全县知识分子扩大会议召开。提出要在教师队伍中建立党的组织,并提出党员发展规划。1956年第一次在中小学教职员中发展党员7名,全县共发展党员571名。基本做到每个乡都有支部,党员总数增加到1320人。
1957年成立中共鹤峰县政法党组。
1958年9月,撤销区、乡建制,成立13个人民公社党委会。10月,合并为9个人民公社党委会。全县共有党员1630人。92个管理区成立总支1个、145个生产大队建立支部的有11个、建党小组的有51个,1047个生产队中建立党小组的有4个。1959年11月,县委批转组织部《关于当前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提出1959—1960年党员发展计划,争取1959年底管理区全部建立总支,1960年生产大队全部建立支部,生产队建立党小组,争取消灭空白队。1960年12月,全县党员发展到1844人,建立9个公社党委、174个党支部、27个党总支。
1961年4月成立中共鹤峰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兼任党委书记。县人民委员会设党组。随后在工交、财贸、文教卫战线设分党组。从1961年起,县委陆续举办党员干部轮训班。同时,各公社党委开办党训班或夜党校69所,训练大队长以下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参加训练的党员1664名,占应训党员的83.8%。
1963年2月,县委组织专班对166个农村支部进行调查摸底,认为其中好的占32%,一般的占53%,落后支部占15%。随后,抽调县、区干部组成工作组,对落后党支部开展整顿,对党员个人1958年以后的表现作出鉴定。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等支部的整顿,参照农村支部的教育整顿方法进行。
到1966年,全县党员发展到2660人,党支部247个,党总支5个,党委57个。
1957年1月16日—20日,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出席代表155人,听取县长归天麟所作《关于两年来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县委常委陈斌作《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建议》的报告,财政科长徐修之作《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地方自筹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算草案、地方自筹草案建议》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1年零3个月,共举行2次会议。二届二次会议于1957年7月8日—12日举行。到会代表103人。会议作出《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再接再厉,搞好生产,争取1957年大丰收的决议》《关于文化、教育和卫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具体领导的决议》。
1958年4月20日—24日,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出席代表163人。大会审议县长归天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鹤峰县1958年工业发展规划(草案)》和《鹤峰县1958年农业生产规划的建议报告》,罗启嵩受县法院委托作的《鹤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长李东诚作的《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局局长徐修之作的《鹤峰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17人为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和鹤峰县出席湖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962年1月21日—24日,四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大会代表169人,到会代表146人。大会审议了副县长陈孝义作的《关于两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徐修之作的《关于1960年至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建议报告》,县法院院长梁自勋作的《鹤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田现龙作的《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县委书记处书记巩振岳代表县委作题为《更高举起三面红旗、在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奋勇前进》的报告。大会选举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和出席湖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www.xing528.com)
1963年7月14日—16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大会代表176人,到会150人。大会审议了副县长陈孝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局长崔登铭作的《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和出席湖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2年零5个月,共举行2次会议。五届二次会议于1965年2月18日—21日召开。出席代表103人。大会审议了副县长孙天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崔登铭作的《关于鹤峰县1963年、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法院院长梁自勋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补选胡长友为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省批准撤销曾大么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内,1965年10月彭鸿钧调离,李石接任县长;增补胡子先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任副县长。
1965年12月25日—31日,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大会代表188人,到会139人。大会审议县长李石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局局长崔登铭作的《关于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法院院长梁自勋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选举李石、胡子先、孙天成、郭景春、吴国材、张明尧、陈才生、张应山、董义光(女)、冉崇香、邱荣、王斌、田德华、陈茂礼、骆公斌、丁周福、李荫如、李敬吾、张继飞、吴履中、彭镜清等21人为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李石为县长,胡子先、郭景春、孙天成、吴国材为副县长,梁自勋为县法院院长。1966年1月和4月,先后增补徐中球、夏芝珊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任副县长。
群团组织建设 1956年11月,召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代表会。1959年1月,县工会联合会停止活动。9月,恢复县总工会名称。陈昌裕、邱荣先后担任工会主席,谢天玉、王宛中任副主席。
1956年8月,团县工委改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鹤峰县委员会,1957年7月,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鹤峰县委员会。青年团员滕久林、刘青山先后出席全国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
共青团鹤峰县第二、第三、第四次代表大会分别于1959年2月、1962年3月、1963年2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分别为133人、132人、225人。大会审议通过上届团县委《工作报告》,分别选举团县委委员13人、9人、9人,组成团县委第二至第四届委员会。
1957年4月5日—8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8人。大会选举委员11人组成第一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委员会。1958年2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县妇女联合会。1960年,向再香、高三春、雷芝兰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60年2月,召开科学技术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科学技术协会,选举科协委员30人,县长王存义、县委副书记巩振岳先后兼任主任委员。
1965年3月8日—12日,第一次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委员9人及主席、副主席,组成县贫农下中农协会第一届委员会。县委书记及树华兼任第一届贫农下中农协会主席,全县50个人民公社都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会员达到5.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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