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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历程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会就整风、整社、整党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张体学鹤峰之行,极大地鼓舞了鹤峰人民的劳动热情,有力地推动了鹤峰的社会主义建设。县委书记石磊于9月12日、16日两次讲话,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检讨。在这次整风会议中,揪出7个右派分子,其中1个存在变天思想,3个有严重的个人主义,2个对共产党有仇恨,1个已经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县委认为,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使他们堕落为右派分子,成了人民的敌人。

鹤峰县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历程

贯彻八大精神,实现工作重心转移 1956年6月5—10日,中共鹤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33名,列席代表22名。听取并审议通过石磊代表县委所作的《县委几年来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鹤峰县1956—1957年全面生产规划》;同年10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八大精神。进行整风式学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经过修订的《195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经过几年或几十年的努力,把鹤峰建成青山绿水、丰衣足食的新鹤峰。

县国营精制茶厂生产车间

县委一届二次会议1957年12月24—31日召开,县委书记石磊传达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一届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以及《1956至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县委副书记、县长归天麟代表县委作题为《把粮食增产两倍,人民生活提高五倍》的工作报告。大会审议《1958至1967年鹤峰县发展农业的全面规划(草案)》,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就整风、整社、整党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进行了总结。

1957年经济建设的成就 1957年6月湖北省省长张体学从来凤步行到鹤峰视察工作。张体学鹤峰之行,极大地鼓舞了鹤峰人民的劳动热情,有力地推动了鹤峰的社会主义建设。

1957年12月24日—31日,县委一届二次会议对1953年开始执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以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进行总结。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2354万元,比1949年增长60.5%。粮食产量比大丰收的1956年略有减产,但多种经济等其他收入稳步增长,总收入比1956年增长23.4%,农业总产值从1952年的1880万元增加到2238万元。县属工业企业39户,总产值116万元。来(凤)鹤(峰)公路开始修建。1957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57万元,比1952年的119万元上升284%。“一五”计划实施期间兴修水利59处,受益灌溉面积及增加保收面积6.4万亩。

1957年,全县218个农业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7%;乡乡有信用社,参加信用社的农户21288户43760人。1952年,全县农民总收入362.7万元,人均收入35.9元。1957年,总收入703.6万元,人均收入63.9元,比1952年增长77.9%。

文教卫生事业方面,全县组建了3个电影放映队,1个剧团,2所初级中学,18所完小,99所初小,乡乡通电话,区区有卫生所。

整风“反右”运动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县迅即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思想作风为内容的整风运动。5月2日,县委发出《关于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指示》,安排两个半月时间专门学习,开展整风。张体学的鹤峰之行把鹤峰的整风运动推向高潮。张体学深入学校、农业社和农家走访,群众向张体学反映县委,特别是县委书记石磊的“三风”问题。张体学到会讲话,传达贯彻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精神,着重纠正少数干部身上存在的强迫命令等错误倾向。

6月10日,地委工作组就查处石磊问题向地委和地监委专题报告。认为解决石磊的问题属于整风性质,是按中央整风精神进行的。石磊作了两次检讨,干部群众都很满意。根据张体学的建议,不给处分。

7月30日,县委批转县委宣传部《关于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情况报告》,认为报告中提出的“放鸣后干部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很重要”,要求通过学习加以批判解决。8月29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帮助县委整风。整风期间,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群众,开展大鸣大放大争论,采用大字报、小组会、意见箱、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党的各级组织或负责人提出批评和建议。县委书记石磊于9月12日、16日两次讲话,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检讨。

县委就三级干部整风会议向地委所作的专题报告中提道:“三级干部会议的初衷是整风,放深放透之后,便转向反右。因为‘事情正在起变化’。8月29日整风会议开始,会期19天中,用14天开展大放大鸣大争论战,以暴露少数对党、对社会主义制度极力反对的右派分子。”

在整风期间,为了放开、放深、放透,县委领导诚恳表明态度,解除与会者的顾虑,反复强调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畅所欲言,即使说错也不扣右派帽子。除有意识鼓动放鸣外,还动员贴大字报,让与会者兴奋起来。大字报先是正面放,接着反面放,最后反动论点、辱骂领导等一齐放了出来,观点比会上说的更明显。大字报起到与会者互相鼓励的作用,暴露了每个人的政治思想动态。放鸣中,对粮食问题、合作化、统购统销、工农联盟、党的领导等反映突出。对鹤峰几年来成绩的估价是“粮食减产,生活下降”;统购统销是“劳民伤财”,是县委“好大喜功”,恶意夸大因粮食死了四五十人。说合作化是大风暴吹起来的,统购狠了,三定高了。还列举合作化7大罪状:粮食减产;生活下降;劳动强度增加;三亲六友断绝;侵犯中农利益;农业社只对五保户好;合作社的生产是梯改坡(指垮坎)、熟改荒(指大搬家)。说单干有6大自由:不开会自由、卖粮瞒产自由、走亲访友自由、因地种植自由、偷税漏税自由。说选举中领导提名是“假民主”,县委不懂生产,是“草里斑鸠,不知春秋”。

对如何开展辩论,县委在专题报告中说:在放深放透的情况下,一部分立场坚定的要求争辩。领导首先组织力量,武装交底,动员说明为什么要辩论。领导的“三风”要整,要作检讨。同时说明,少数人想乘整风之机向党进攻,不让顺利整风。对敌人的反动言行进行阶级分析,提高到两条道路的原则上认识,明白大是大非。

在这次整风会议中,揪出7个右派分子,其中1个存在变天思想,3个有严重的个人主义,2个对共产党有仇恨,1个已经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县委认为,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使他们堕落为右派分子,成了人民的敌人。

为期19天的三级干部会议,从整风到揪出右派分子,标志着全县从整风转向反右。9月21日,县委就这次会议向地委写出专题报告,认为“这次会议深刻清算了干部队伍中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提高了阶级觉悟和社会主义觉悟,普遍认为比贯彻总路线时所受的教育还深刻具体,明确了是非界限,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彻底暴露了领导上的‘三风’,加强了党内团结和集体领导”。

1958年3月25日,县委向省、地委及地委文教部写出《关于中小学教职员整风“反右”的总结报告》,报告说:经过寒假前50天左右的摸底(分散鸣放)和寒假集中近70天的大鸣大放与反右派斗争,截至3月中,业已胜利结束。全县中小学教职员工490人,有467人投入运动,占96%。经过20多天的集中鸣放,共贴出大字报和漫画1800多张,提出意见1万多条。其中右派言论占30%。经过40多天的反右斗争,揪出右派分子94人,占中小学教师的19.8%。其中极右34人、普右60人。

全县从1958年1月开始,分二批对文教、党政、财贸、工交系统进行整风,历时7个多月,最终定性为右派分子113人,极右35人、普右78人。其中文教系统97人,财贸系统13人,党政机关3人,都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受开除公职处理的42人中,教职人员36人,占开除公职人员的85.7%。

反右斗争扩大化,改变了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知识分子被列入剥削阶级的范围。造成中小学师资力量严重缺乏,教学质量大大下降。党的民主集中制被破坏。一些适合当时农村生产力的有益探索和新设想被弃置。“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两大方针的贯彻受到极大伤害。县委反右运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向“左”偏转,“宁左勿右”成为反右运动的思维模式。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 县委在批判右倾保守、批评反冒进的基础上,于1957年12月,在县委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以水利积肥为中心的全面生产‘跃进’,争取1958年全县每人达到粮食800斤,人民币100元的目标”。

1958年5月,在全县首届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上,县委贯彻中共中央“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随后召开全县乡社干部会议,开展“插红旗”“拔白旗”的劳动竞赛运动。6月26日,县委在燕子坪召开县委、区委书记扩大会议,正式提出“大跃进”的口号,提出要按照总路线的要求,千方百计地为组织“大跃进”“挖潜力、想办法、提措施”。对一些有“右倾保守思想”和“个人主义”“本位主义”“资本主义”的人提出批判。

6月,县委决定再办《鹤峰报》指导全县“大跃进”。在《创办鹤峰报的决议》中指出:“社会主义建设正处在空前的‘大跃进’时代,全县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照耀下,高速度的前进。县委决定并经上级党委批准,《鹤峰报》在1958年8月1日创刊,公开发行。”并成立以县委书记及树华为首的《鹤峰报》编辑委员会,实行“全党办报,全民办报”的方针,3日1期。

(一)农业“大跃进”。1957年12月,县委一届二次会议通过《1958至1967年鹤峰发展农业的全面规划(草案)》,对几项主要作物提出十年发展跃进目标:10年内,粮食产量达到1亿斤,在1956年增产基础上增加1.81倍;油料作物产油1339万斤,在1957年的基础上增加50多倍;茶叶产量达到300万斤,比1957年增加两倍;生猪达到15万头,比1957年增加1.5倍;药材5万亩,比1957年增加9倍;其他林业、耕牛、骡马、羊、鸡、兔也要大量地发展。1967年人均收入300多元。此外,对县内名贵药材、土特产、野生油料、酒料、糖料以及野生药材、矿石等的巨大潜力挖掘也提出了计划。

会后,全县推行在人民公社基础上创造的大兵团作战,掀起以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为中心的冬季农业生产“大跃进”热潮。在“向水要粮,向山要钱”“叫高山低头,要河水让路”等口号鼓动下,区、乡、社之间互相挑战,大跃进运动首先从农业生产上展开。

1958年1月22日,县委召开紧急会议贯彻省委指示,要求当年实现人均千斤粮。1月26日,县人民委员会在财经干部会议上,要求全县各级财经干部“以飞跃的姿态去迎接飞跃的生产大高潮”。8月11日,县委扩大会议上,将目标提高到争取人均1500斤粮、1000元钱。9月10日,县委再次提出1959年夏收产量“翻10番”,推行省委提出的“五改”(旱改水、坡改梯、改革耕作制度、改良土壤、改良品种)。县委把旱地改水田当作粮食增产的关键,提出把一切有水源的地方都改成水田,3年内,即到1960年全县达到15万亩。5年内将全县能坡改梯的11万亩全部改完。10年内熟地面积由1957年的20万亩扩大到30万亩。要求1958年熟地复种面积达50%,1962年复种面积达80%,到1967年熟地全部实行复种。推行密植,水稻推行5×5寸、5×6寸、6×6寸、6×7寸的标准密植;苞谷推广低山3尺—3.5尺,二高山2.8尺。精耕细作,从只耕三四寸深,要求改进到耕七八寸深。还提出高山地区的下浸土1万多亩在1年—2年内改完;1962年以前普遍选用良种;1962年基本消灭水、旱灾害;6年—7年内新修各种水利5962处,使水田抗旱能力达到40天左右,等等。

1959年12月,中共鹤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对农业方面的成绩总结为:大力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兴修1000多处和整修2000多处水利工程,通过旱改水使水田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前的3.3万亩增加到了5.4万亩,由大部分不保收到大部分保收。加强平田好地的深耕细作和坡改梯地1万多亩。通过垦荒,办起5个较大的国营农场。这些农场白手起家,已经赶上和超过一部分低山地区的收入水平。在农业生产上进行稀植改密植、劣种改良种、浅耕改深耕、平地开沟厢、一季改两季、迟种改早种,增施肥料,消灭病虫害,加强田间管理和工具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粮食生产和亩产量逐年增加。

1959年12月5日县委二届一次会议决定,开展以“三治”为中心的生产运动。1959年冬到1960年春,兴修、整修或改修大中小型水利950处,旱改水1万多亩,坡改梯5万亩。1960年水田面积达30万亩以上,每亩底肥积到500挑左右。逐步实现农业生产上的“五化一多”(水田水利化、坡地梯田化、平地园田化、山地园林化、公路大车化和肥料多)。县委强调工具改革,“工效加番再加番,彻底从挖锄、镰刀、背篓、扁担中解放出来”。在低山地区试验、推广种植双季稻和双季苞谷。1959年茶叶总产达到107万斤,生猪4.5万头。会议提出1960年持续“大跃进”的目标。粮食在1959年5500万斤的基础上提高到1.1亿斤,争取1.3亿斤,实现人均千斤粮。茶叶在1959年107万斤的基础上增加到150万斤左右;生猪在1959年4.5万头的基础上达到11万头,每人1头;油料、甜菜、药材、造林、牛羊、骡马、鸡鸭以及其他副业加工等都要有相应发展。农副业总收入在1959年900多万元的基础上达到1600万元到2000万元,人均150元到200元。到1962年,粮食产量达到1.6亿斤,农副业总收入人均800元以上。

1960年5月1日县国营精制茶厂建成投产,年精制能力100万斤。

1960年8月,全县抽调机关干部职工和其他人员1000多人开办高原农场。

1961年尝试水田改单季为双季。

1960年代拖拉机田间作业

1961年12月11日,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县委总结说:“大办农业就是大办粮食,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国民经济是整体,粮食是中心,因此,粮食是第一位的。粮食自给有余,大力发展多种经济,具体到我们县,一是粮食,二是畜牧业,三是土特产,以及为此服务的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和文教卫生事业。”县委制定1962年的生产计划:粮食7000万斤、生猪每户1.5头、茶叶88万斤。

(二)工业“大跃进”。大办钢铁运动从1958年8月上旬正式开始。8月11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提出“快马加鞭搞钢铁”的口号。县委书记及树华提出,规划生产6000吨铁、1000吨钢。制定《工业发展规划(草案)》:1958年建土高炉36座,每座日产钢铁3吨;1959年建洋高炉10座,日产10吨,年产生铁2.8—4.8万吨,钢4700—8000吨;1960年生产生铁7—9万吨,钢8—10万吨。大力发展电力,让全县农户用电达到1000千瓦。将工业、手工业两个科合并为工业局。9月18日,在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县委书记处书记、代县长王存义作了大办钢铁的报告。大办钢铁高峰期间,调集农业劳动力1.8万多人(占当时农业劳动力的43%)炼铁。国营企业职工由1957年的264人增至1605人。在“边踏勘、边建厂、边采矿、边投产”的方针指导下,全县突击建立冶炼厂、土高炉、矿井。如1958年7月建成的县国营“七一”钢铁厂,在“要用游击作风办钢铁,不要慢吞吞的专家办工业”的口号下,建高炉26座(17座不能使用)。1959年5月建成的国营梅子坪铜厂,开采矿井11口(7口不出矿石)。工业“大跃进”运动持续到1960年。3年间,先后建起冶炼厂8家,土高炉300余座,炼出的铁质量普遍低于部颁标准;炼出的冰铜因含铁过重而成废品。

(三)交通“大跃进”。1957年12月县委一届二次会议提出6至7年区区通公路、乡乡通骡路、社社通人力车路的目标。规划3年内修建县内公路4条247公里。1959年10月,县交通局在江口建成小型造船厂,职工最多时达146人。到1962年,四年累计造船976艘。

1959年动工,历时四年建成的南渡江公路桥(www.xing528.com)

(四)教育、文化、卫生领域的“大跃进”。1957年制订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从1958年起5年内基本扫除农民中的青、壮年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并相应的发展中学教育,3年内把职工和乡脱产干部提高到初小或初中文化水平。1958年9月20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紧急扫盲,争取“十一”实现无盲县,要求“每天识字180,十天不当睁眼瞎”。并成立县扫盲“跃进”指挥部,在“生产学习双跃进,摘掉盲帽迎国庆”的口号下,组织7000多师生停课10天,用同音识字课本突击开展扫盲。当时全县45岁以下的扫盲对象为3.1万人,有2.5万人同音识字过关,11月5日,宣布为“基本无盲县”。1959年,全县办红专夜校又设扫盲班732个,次年增加到891个,1961年重新考试,达到毕业标准的为5000多人,占当时扫盲对象的18%。

文化“大跃进”要求1958年内发展到10000农村人口,拥有1个电影放映队,1年内达到每个集镇有文化馆,每个农业社都有俱乐部、图书室、业余剧团。“大跃进”期间,拟建6个区卫生院,77个集体医院和中医联合诊所,农业社保健室249个,建立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卫生学校等,制定消灭山区特殊疾病和消灭“四害”规划,消灭梅毒、麻风病。规划3年试点,3年推行,4年普及推广,即到1967年全部消灭。提出从1958年起10年内,基本消灭老鼠、麻雀、苍蝇和蚊子,捕灭糟蹋粮食的乌鸦、野猪、狗熊等“害畜”。规划在5至10年内,消灭疟疾、伤寒、痢疾、霍乱、天花等流行性传染病。1959—1960年,以食堂卫生为重点,要求各食堂做到一有(卫生有人专管)、二无(无蚊、无蝇)、四化(室内清洁卫生化、饮水开水化、卫生筷篓化、餐具煮沸消毒化)。

1958年9月5日,鹤峰县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在城关镇挂牌成立。9月15日,在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县委作《以建立人民公社为动力,迅速掀起更大规模的工农业生产高潮》的报告。半个月内,全县204个高级农业社合并成立13个人民公社,下设149个生产大队、1160个生产队,撤销55个乡建制,实现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加入公社的农户占当时全县总户数的99%。城关区成立红旗、东风、超美3个公社,燕子区成立火箭、卫星2个公社,下坪区内成立跃进、胜利、和平3个公社,走马区成立五星公社,江口区成立前进、红光2个公社,中营区成立星火、高原2个公社。10月,13个公社合并为9个公社。11月,根据中央关于“各地公社要一律冠以地名”的指示精神,分别更名为城关、太平、燕子、邬阳、下坪、走马、江口、梅坪、中营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县委发出《关于在全县普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草案)》,在全县开展共产主义教育和拔“白旗”运动。各公社设立宣传教育指挥部,大树共产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大破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批判右倾保守、甘居下游的思想,号召社社、队队、人人插红旗。

1960年1月,9个人民公社再次合并为太平、燕子、下坪、中营、走马5个人民公社。5月17日,县委决定成立城市人民公社。城市公社管辖从太平公社划出的城关、新鹤、老村、坪溪和从中营公社划出的石门等5个管理区,包括县直机关、厂矿、学校、部队。至此,人民公社涵盖全县城乡。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生产资料和基本生活费采取包下来的办法,取消评工记分、按劳取酬。县委发出《关于农村办公共食堂的指示》。全县1160个生产队,在“食堂万岁”的口号声中办起1140多个食堂,“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公社成立党委会,管理区成立党总支,生产大队成立党支部,三级行政机构均建立管委会。

1961年8月,县委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恢复城关、太平、燕子、下坪、中营、走马6个区的建制,52个管理区改设为51个人民公社,管理198个生产大队、1037个生产队。改公社核算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社员恢复自留地、自留山和家庭副业。强调经营管理,社员劳动报酬恢复评工记分、按工分分配。

纠正“大跃进”产生的浮夸风和共产风 1958年底—1959年7月,县委贯彻中央纠“左”精神,省委、地委、县委先后组织生产生活检查团,督促、协助和推动人民公社的整顿巩固。1959年1月2日,县委书记及树华在电话会上对形势用“成绩很大,问题突出”进行评价。要求各公社在开展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运动。同时,要具体处理一些政策问题:一是房子问题。建共产主义新村,建食堂占用的,合理作价、记账,作为将来新型房屋建造基金;房子移动了,或者借用或者退还;因前述原因导致无房户,公社要统一安排,做到“人人有房,夫妻有床”。二是生猪问题。已经杀了的,按市价付款,还肉20%—30%过年。三是菜园、蔬菜问题,土地归社,菜给报酬;以后每户留1平方丈至2平方丈种菜兴烟,不能随意扩大。四是林木问题,房前屋后经济林木留七八株,不超过10株。五是炊具问题,各户交一部分,合理作价,也可以借用。六是留粮问题。每户50—100斤,作价抵分配,让群众过年。电话会上,及树华对仍然到处乱吃的现象提出批评,强调要对食堂加强管理,“固定吃饭地点,到别个食堂吃饭要坚持手续”。

关于干部作风问题,县委按地委检查组提出的几点建议进行落实。一是除传达宣传性的会议以外,干部少讲,让群众多讲;二是重大问题群众讨论决定;三是群众要求什么,就从积极方面领导群众干什么;四是干部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相结合;五是个人意见不能代表组织,个人意见只能供群众研究。1959年3月28日,县委召开五级干部会议,贯彻省委六级干部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干部就怎样把公社办好出主意、想办法、提意见,承诺不搞斗争、不戴帽子、不处分人。县委从三方面检讨1958年办公社以来所犯错误。第一是,对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公”片面领会了,把不应归公的东西也归公了,犯了毛泽东批评的“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错误。第二个是公社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第三是犯了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错误。建新村,大搬家,出现7户住一个屋。造成有的地方几个月没生产。1959年生产规划中有一定的主观主义,要求全县粮食产量达到5亿斤,翻8番,人均收入3000元,翻40番。

3月31日,及树华向五级干部会作第二次报告指出:“我们办公社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呢?叫作‘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也就是超过实际可能办不到的事情也去办了,超过了当前实际物质条件和思想条件,因此,把好事办成了坏事。”会上,县委承诺:“该退的退,该还的还,还不起的打欠条,全部、认真、坚定不移地执行政策。”会后,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处书记、县长王存义任主任委员的清理核算委员会,根据省委制订的27条政策,开展兑现。总的原则是,物在退物,物失赔钱。

1959年4月8日,省委检查团恩施分团鹤峰组在《关于鹤峰县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对县委开展的纠“左”整顿工作认为:3月份,县委开了3个会。会议的中心任务是:贯彻政策、提高认识、解决思想问题和清算账务,钱、物兑现,突出抓兑现,从而体现政策、鼓舞干劲,掀起生产高潮,组织全面“大跃进”。会议期间共提4000多条意见,归纳有五点:一是公社化初期发生的混乱现象,主要是公私不分,一切归公,群众意见很大。二是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没有体现多劳多得,超产奖励一风吹。三是强迫命令,大搬家,不搬就说“窝藏土匪”,不给饭吃,甚至拆屋下瓦。四是大办钢铁吃的粮食、猪肉,占用的房屋、家具,砍伐的树木、竹子,烧私人的木炭,没给钱,丢失、损坏了没赔,劳力报酬不合理。五是粮食调拨没有结账付款,口粮没安排到食堂。县委拟了27条规定,兑现了部分钱、物,书记作了检讨。会议期间退还牲畜280头、物资100件、现金53488元。检查团肯定县委会议开得成功,整顿工作成绩大。

4月11日,县委在公社书记电话会上介绍新庄公社政策兑现情况:公社化运动中赶走社员生猪,1958年社员投资的肥料款,这次70%的户得了现钱。要求各公社在适当时候召开政策兑现现场会。针对钢铁亏损问题,要求各公社把账目清单上报审核后再拨款。

5月14日,县委在公社书记会议上所作《总结经验,接受教训,高举红旗,乘胜前进》的报告总结经验主要有4条:一是宣传鼓动,政治挂帅,干部带头,大搞竞赛。二是全面贯彻“八字宪法”,因地制宜进行技术改革。三是做好粮食工作,加强食堂管理,关心群众生活。四是部门工作为生产服务,确实搞得热火朝天。教训主要有3条:一是某些问题上犯了主观主义错误。二是命令主义。三是“共产风”。明确政策兑现的中心,一是1958年小社分配兑现;二是超产奖励兑现;三是干部贪污多占的处理兑现。5月16日,县委出台《关于人民公社生产队、生产小队和社员关系问题的十项规定》。包括承认生产小队部分所有制,允许社员在保证出勤和不影响生产的原则下经营一些家庭副业等新规定。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7月4日—12日,第三次党代会对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从1963年7月开始,农村社教成为全县工作重中之重。县委选择5个公社23个大队进行试点。10月,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10个公社集中开展,县委抽调400余名干部组成社教工作团。运动重点是揭发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斗争地、富、反、坏分子。

10月25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指出:农村的阶级斗争是尖锐的、复杂的,四类分子并没有甘心、老实,而在千方百计地、时时刻刻地从各方面进行猖狂破坏。试点23个大队,共有四类分子459人,有破坏活动的404人,占87.8%。

第一批社教于1964年1月结束。2月1日,县委对第一批社教进行总结:一是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是土地改革以来最彻底最全面的一次;二是干部工作是1958年以来做得最好的一次;三是最广泛最深入地大规模地发动了群众;四是训练了工作队,取得了经验;五是紧密结合了生产,推动了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非正常死了人;二是串联发动和“四清”走了弯路;三是遗留问题不少。

1964年2月,第二批社教抽调600余名干部组成社教工作团,在18个公社71个大队中展开,7月结束。4月29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总结前段社教认为:“经过社教运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坚定了立场,明确了方向,制止了‘单干风’,打击了各种歪风邪气,促进了生产。所以说,社教运动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会议对农村阶级斗争形势认为尖锐、复杂、激烈,敌人的破坏活动十分严重:一是组织反革命集团,企图暴乱、闹事,全县揭发出10多起;二是记变天账,反攻倒算,造谣破坏;三是破坏生产,破坏集体经济;四是搞宗派活动,拉宗族房头;五是利用金钱美女,吃喝拉拢,腐蚀干部;六是搞封建迷信。会上提出对四类分子的破坏活动要揭露,要斗争,要打击。对破坏严重的,该斗的斗,该管的管,该捕的捕,该戴帽子的戴帽子。地富子女反攻倒算,严重破坏的,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也可以戴帽子。还规定党员、干部不准和农村四类分子结婚。

1964年8月,省委对全省社教运动重新布置,决定从1964年起,每个冬春搞一批,以地区为单位集中搞一个县。地委首先在建始县试点。1964年11月至1965年9月,县委抽调300名干部和选拔的农村工作队员参加地委社教工作总团到建始县开展社教运动,历时10个月。

1965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23条”)。由此,社教运动由清财务、清账目、清仓库、清工分的小“四清”转为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大四清”。

“小四清”中全县清出贪污盗窃集团18个,参与人数177人,其中千元以上的集团4个38人。县委对运动进行重新部署和具体安排,派出工作队在石门乡进行“大四清”试点。

1965年8月,政法系统开展“四清”。省政法“四清”工作队派出省高院民庭庭长宋立民任鹤峰县政法“四清”工作组组长。10月中旬结束。

8月27日,县委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

1965年10月,首先在走马、五里两个区开展“四清”,随后在全县大部分公社开展了初步“四清”,至1966年1月结束。

1966年2月,根据地委的统一部署,县委抽调500余名干部和农村工作队员,组成两个社教分团,由县委书记张明尧、县长李石分别任团长,赴恩施县新塘、红土两区开展“四清”运动,至10月结束。

“23条”下达后,县委原计划先在石门乡试点,然后,全县分批开展系统“四清”,由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系统“四清”并没有全面展开。

克服严重经济困难 为解决食堂严重缺粮的问题,1959年9月,县人民委员会在三级干部会上要求:“过去我们说‘瓜菜半边粮’,现在我们要讲‘野菜半边粮,瓜菜当主粮’来响应省委‘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的号召。”批评干部作风恶劣,“把群众的蕨缸掀了”。会上提出,组织人力大量采集板栗、锥栗及其他家、野生代食品,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组织一部分人,安排一定的时间挖葛打蕨。并要求每人千斤菜的计划要落实到家家户户。

1959年,肿干病被国家列入“新四病”(即浮肿病、干瘦病、子宫脱垂、闭经),由国家统一拨款免费治疗。这一年全县共治疗肿干病患者900多人。1960年,肿干病人继续增多。全县集中治疗肿干病患者2000多人。省里两次派出医疗队参加救治。

从1958年到1960年这3年,因粮食问题造成人口非正常死亡,县委先后向地委写出3份关于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检查报告和检讨,调运大批粮食返销农村。1959年全县粮食大幅度减产,县粮食局抽出20多名职工长期出外组织粮食调入,以保证灾区和城镇人口的粮食供应。

1963年7月6日,县委成立“五反”运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蔡颖励任组长。7月20日,县委在县、区直干部大会上作了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动员报告,拉开全县“五反”运动的序幕。明确这个运动在农村叫社会主义教育,在机关就叫“五反”。第一批“五反”历时80天,10月8日结束。

第一批参加“五反”运动的单位138个,涉及人员963人。首先展开“三反”,即反对铺张浪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从7月20日开始,历时32天。查出有问题的879人。“三反”揭发的问题综合为:一是严重官僚主义59人次;二是严重个人主义478人次;三是革命意志衰退419人次;四是严重丧失阶级立场和阶级观点模糊的645人次;五是搞封建迷信活动57人次;六是集体铺张浪费144人次,59374元;七是集体私分、多占517人次,863元;八是生活特殊化,走后门555人次;九是集体搞小家当,全县共140万元。

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的“两反”阶段从8月23日开始,历时25天。查出有“两反”问题的375人。运动中查出走马区柘坪供销社、太平区联社仓库等单位干部职工中有严重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

随后开展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从9月17日开始,历时23天。揭发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四类分子(地、富、反、坏)42人,不适合在要害部门工作应调离原单位的14人,全县共查处379人。

运动初期,领导干部带头检查,发动大家给县委提意见。县委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了3次公开检查,并向地委、省委“五反”领导小组作了汇报。县委把自身错误归纳为:一是分散主义。从1961年以来,分散、隐瞒应上交国家和应退还集体的资金140万元,成为县和县属单位的小家当(县120万元,部门20万元)。二是生活搞特殊化,多吃多占、走后门等现象很普遍。12个县委成员中多占布票59.7米,粮食95公斤,走后门物资折现金应退315.17元。1962年区以上主要负责干部吃补药用去福利费3700元。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缺乏中心领导。四是民主生活不正常。五是执行政策不够严肃。六是铺张浪费。虽然140万元的小家当绝大部分用于生产建设了,仍存在许多问题。1962年,请客送礼花钱400多元,县委会修马房、打栏杆花了1万多元。

第一批“五反”结案情况为:参加“五反”运动的总人数为963人,“两反”对象为379人。其中,经核实不属“两反”对象的86人,转二批的63人,最后落实的“两反”对象为230人。“两反”案件中,300元以下的由259件降至166件;300元至1000元的由22件升至46件;1000元至5000元的由34件降至17件;5000元以上的1件。结案216件,占应结案数的93.91%。退赃情况:应退款80721.44元,已退款54874.99元,占应退的67.9%;布票应退3419.8尺,已退1937尺,占应退的56.6%;粮食(票证)应退8757.8斤,已退4916.9斤,占应退的56%。已结案中应受处分的17件,已处分13件,处分面1.35%。

“五反”领导小组认为第一批“五反”政治清理抓得不够,经县委同意,第二批“五反”于1964年6月25日开始后,抽出半个月时间专门进行政治清理。清理范围主要是:工交、财贸、机关、集体所有制单位、街道等。清理对象主要是:一是隐藏、漏网的地、富、反、坏四类分子和新滋生的反、坏分子;二是过去虽已查明,但又有新的犯罪活动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三是虽未戴帽但坚持反动立场的普通反革命分子;反革命分子的家属与地、富子女中思想极端反动、对党和人民抱有阶级仇恨的分子,以及其他思想极端反动,有进行反革命活动危险的分子。

6月29日,县委常委彭鸿钧作第二批“五反”运动动员报告。第二批“五反”参加单位100个,涉及人员724人。其中“两反”对象269人,300元以下的126人,300元至1000元的111人,1000元以上的2人。年底结束,定案处理工作到1965年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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