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祈是把民族音乐学引入中国的第一人。与“欧洲音乐文化中心论”不同的是,王光祈是以了解本国传统音乐文化、振兴中华民族、唤醒国人,以对本民族的优秀传统加以了解、继承和发扬为目的的。继王光祈之后,萧友梅、刘天华等人都本着同样的目的对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他们借鉴西方的新方法、新理论研究老传统,这样的引进有助于我们“参考西人关于音乐之理论以印证于吾国之音乐,而考其违合”(蔡元培语,《音乐杂志发刊词》,1920),并且对于我们克服杜亚雄指出的两个“取代”无疑也是很有帮助的。民族音乐学主张“平等”地看待各民族音乐,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们不但要对西方音乐进行认真的学习,而且要对其他各国各民族的音乐都用同样的目光看待,以挖掘属于世界的民族性艺术财富。
因此,对待中国音乐,我们应该有着和对待西方音乐一样的心态。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对我们自己的音乐有所偏见,更不能产生误解。实际上,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一样,均为各自具有独立价值的音乐体系,它们“共同”构成了音乐表现世界的方式,都是人类音乐文化的成果。中国音乐具有西方音乐所没有的独特魅力。如果说西方音乐见长于辉煌浑厚的音响织体的话,那么我国传统音乐则在回肠荡气、销魂摄魄、曲能达情、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上有着不可替代性。
那么,如何才能摆脱“欧洲音乐文化中心论”的束缚以重整我国传统音乐的旗鼓呢?窃以为,我们要做文化的还原。
作为根植于整个人类文化的产物之一,我们不能孤立地从乐曲形态上来简单分析音乐,因为这样的分析显然是苍白无力的。尤其是对中国音乐的阐释,我们必须将其还原到此作品之所以能够存在的文化凭借中,对它进行深层的、立体的阐释。这样,才能使接受者通过对其内在精神和深层模式的把握,获得更具本真性的领会,才能激发和深化对中国音乐的审美趣味。(www.xing528.com)
就中国传统乐器的音色为来说,很大程度上是中国音乐的独特美的构成和体现。那么,对乐器音色的把握,我们不仅要从科学的层面(物理振动)进行理解,更应该从历史的角度去领悟其美感。在我国古代,一种乐器特定的音色往往同这种乐器产生的时代背景、使用主题和具体时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入手去考察一首作品,我们就会得到与形态分析完全不同的审美体验。体现贵族气派的敲打乐器、叙述世俗情调的吹管乐器、描绘都市风采的弹拨乐器……这些特有的音色体现了我们五千年文化的结晶,是西方各国音乐都无法模拟、更无法媲美的。如果说,织体性的西方音乐给我们的听觉带来的是一种丰硕的满足,那么,单线性的中国音乐让我们感受到“余音绕梁”的灵魂韵味。
牟宗三先生曾经说过:“我们这个时代的生命大体说来都与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脱了节,没有感应。”当下中国音乐的研究也是这样。中国音乐的价值,应该来自产生它的文化。要想深刻理解和领会它的价值,首先必须理解和领会这种文化。然而,当下中国音乐的研究,大多将作品与它自身的文化割裂。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有二:一是近百年来,中国文化自身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音乐与现实的文化环境有很大差异;二是在音乐专业的教与学中,常常忽视了对其他相关学科的观照,文化素质的浅薄必然导致无法将作品还原到文化现象中去审视。所以,打破学科壁垒,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应该是我们的一个迫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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