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阴间生活的认知往往是建立在对现实生活迁移和比附的基础之上,不论是丧葬行为还是葬用器物都会随时空流转而变迁,墓葬文化遗存就成为特定时空背景下特定地域意识的反映。也就是说,现实社会生活的变迁直接影响着人们的丧葬行为和葬用器物的变化,特别是家庭规模等方面的变迁对丧葬行为产生着明显的影响。
“在宋明理学家‘敬宗收族’的号召与修族谱、建祠堂、置族田的实践样板影响下,明代以后家族组织普遍出现。”“明清时期是家族组织成熟时期,民俗要素完备,丁口、族谱、祠堂、祖坟、族产、家训族规、族房长是家族组织的七大民俗要素。”[9]在此背景下,人们普遍追求多代同堂的联合大家庭,四世同堂、五世同堂成为普遍现象,甚至有达九世同堂者。史载唐朝和清朝都曾出现过九世同堂的家族,如唐代山东的张公艺九世同居,高宗为其亲题“百忍堂”,清代康熙皇帝向碧峰峡长寿山“九世同堂”的陈氏家族颁赐了“华夏第一家”的金匾。这种受到人们推崇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的联合家庭形式,反映在墓葬方面就是非常普遍的多辈同坟现象。“每一宗族或家族都有自己的坟山墓地,‘生前族居,死后族葬’是自古相传的惯习。”“祖坟对于活着的族人来说,是一个精神的依靠。”[10]这种多辈同坟的丧葬形式是“袝葬”的一种类型,“袝葬的概念比较宽泛,主要是指归葬祖茔,往往与合葬、陪葬、迁葬、改葬联系在一起。在考古发掘的墓葬中,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或同葬一茔;或同封异穴;或共用一墓。”[11]在陇中地区,众多家庭成员去世后同葬一茔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当晚辈去世后,只要不是非正常死亡或夭殇,在祖坟中埋葬空间允许的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袝葬于祖坟,当地俗称“进老坟”。即使根据相关堪舆及择吉理论去世时不宜“进老坟”,也会临时寄葬,等待条件成熟后迁葬于祖坟。因此,现在也常常能够看到一些占地面积很大的旧坟地,埋葬着四五代人,甚至也有近十代的,这与当时人间多代同堂的家庭类型直接相呼应。(www.xing528.com)
在现代社会,家庭类型明显趋于核心化,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仅为3.1人,特别是近年来空巢家庭越来越普遍。“丧葬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事死如事生’的观念使人们相信地下世界仍能如世间一般生活,阴间自要与阳间比附。”“墓葬试图将死者生前理想挪入地下,体现活人和死人的情感和政治态度,不仅可以了解建筑的演变,更能探讨社会历史的变迁。”[12]在陇中地区,家庭规模也与全国的现状相同,明显地表现出核心化和空巢化特征,受此家庭规模变迁的影响,丧葬习俗也随之发生变化。以前人们普遍采用的多代同坟的丧葬观念受到极大冲击,现在老人去世后袝葬于祖坟的越来越少,普遍现象是老人去世后重新选择墓地,仅将夫妻两人安葬到同一墓地之中,并且这种埋葬习俗已经成为绝对的主流,这与人间的空巢家庭何其相似。与之相应的是丧葬过程中的“抱砖”现象变得更为常见。只要家庭经济条件许可,不打算迁葬的坟地在安葬时一般都会选择“抱砖”。而在传统社会,一块坟地只在立祖时才可能进行“抱砖”,而立祖的祖坟往往会埋葬好几代人。也就是说,以前每个家族安葬好几代人才可能有一次“抱砖”的机会,而现在则基本上是每代人的安葬都可能“抱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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