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作为特定生态环境下的民间生活样式,本无所谓好坏,然而一旦将生态意识引入我们的研究视野,就会发现,民俗活动通过对生态系统各个构成要素和环节的干扰,对生态环境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10]一部分民俗自觉或不自觉地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这部分民俗可称为“生态民俗”,而另一部分民俗却对生态环境程度不同地起到了破坏性作用,可统称为“反生态民俗”。禁忌作为一种民俗,其中有些属于“生态民俗”,有些又属于“反生态民俗”,而陇中地区流行的“掏了燕,死一院;掏了火石戛戛,死一家家”当属“生态民俗”。由于禁忌与民间的善恶报应及佛教的因果观念相吻合,禁忌常常被用作伦理教化的手段,以增强制止人们做某些事的威慑力。由于其“借助神灵等超自然的威力,实行自内心到外在行为的绝对控制,采取以神治人的方式,往往比以人治人的效果更加明显,更能征服人的思想,约束人的行为”[11],其“劝惩”效果是其他伦理教化形式无法比拟的。禁忌不是科学,但作为“生态民俗”的一些民间禁忌有时却能起到科学所不能达到的作用。如果运用科学的观点去分析,有些民间禁忌显然是不会真实发生的,但当我们拨开遮盖在其上的团团迷雾,放在自然生态背景中去审视这些禁忌,就会发现隐蔽于其中的是扬善与嫉恶的道德内核和人文精神以及人的生态智慧。这些禁忌客观上起到了直接或间接保护动物和有效控制人们行为的作用,对生物多样性做出了独特贡献,具有巨大的生态伦理学价值和意义。“掏了燕,死一院;掏了火石戛戛,死一家家”就属于这种谣谚禁忌,其核心是保护自然生命力,让人们形成对自然畏惧顺从的情感及行为,当这种民间禁忌内化为伦理规范并成为人们自觉遵循的行为习惯时,有助于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促使两者更加亲近和谐,有助于维持生物界的正常生物链和自然生态的平衡,保持自然的和谐完整。因此,对本土具有生态功能的禁忌习俗进行梳理并强化其功能,不失为一条切合本土居民心理特点的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之路,也符合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会议提出的“研究各地原住民对环境的适应性和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经验,对今后生态系统的改善将是非常重要的”,“要加强科学家与原住民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将原住民丰富的传统知识与当代科学知识更好地进行整合”[12]的观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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