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西北的行政建制沿明之旧。康熙初年,清廷鉴于甘肃“遥隶陕西,未免鞭长莫及”之情形,于康熙三年(1664年)在陕西布政使司分设左、右两个布政使,左驻西安,右驻巩昌(今甘肃陇西),六年(1667年)改陕西右布政使司为巩昌布政使司,七年(1668年)又改为甘肃布政使司,治所移至兰州,一般认为这标志着陕甘析治和甘肃行省的确立。甘肃省制的建立对书院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和间接的推动作用:直接的作用表现为省级书院的创建;间接的作用表现为陕甘分闱。两者均是以甘肃省制的确立为前提的。
清代书院政策在雍正朝发生了重大转折。其标志性的事件是雍正十一年(1733年)清廷谕令各省建立省级大书院,并“赐帑”千金。
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邀誉之为。而读书应举之人,亦颇能屏去浮嚣奔竞之习。则建立书院,择其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督抚驻扎之所,为省会之地。着该督抚商酌举行,各赐帑金一千两。将来士子群居读书,预为筹划,资其膏火,以垂永远;其不足者,在于存公银内支用。封疆大臣等,并有化导士子之职,各宜殚心奉行,黜浮崇实,以储国家菁莪棫朴之选。[2]
此次谕令不仅给清代书院发展确立了一个明确的合法地位,而且还具有一定的划时代意义。“赐帑”千金设立省级书院,填补了中国历史上省一级无教育机构设置的空白。17个省的23所书院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甘肃兰山书院位列其中。时任甘肃巡抚的许容奉旨修建兰山书院,“筹膏奖,增月课,躬亲训迪,士风由是蒸蒸日上。”[3]兰山书院的设立,为各府州县书院的发展树立了典范。“兰山建书院,各书院之本立。”[4]此后,甘肃各地纷纷创建书院。“雍正年间,命各省城设立书院,甘肃兰山书院因建焉,自是府州县俱仿行之”[5];“惟世宗宪皇帝敕直省各建书院,嗣是郡县守令亦仰承德意,所在创兴”[6]。
兰山书院作为省级书院,“为甘肃全省士子肄业之所”[7]。“书院之大者在省会,当道校诸郡县士而拔其尤。延名师董教之,日饩月廪,费在出公帑,泽甚渥也。”[8]通渭牛氏家族为当地科举家族。据牛树桃《思源录》记载:“五世曾祖鲁公,字多贤,岁贡生。陕西汉中府凤县训导,貤赠通奉大夫。公少孤,长嗜学。与四兄公,齐名省城。初立书院,称为皇学,檄州县考取咨送,本县惟公昆弟与焉。”[9]引言所及的书院应为兰山书院,当时被称为“皇学”,可见其地位之不同凡响。又,书院初立,时间当在乾隆初年,当时分配给通渭县的肄业名额为两名,均被牛氏兄弟所考取。兰山书院招生面向全省优秀士子,同时聘请名宿作为山长,并给肄业士子提供膏火银。“膏火银”类似于今日的助学金。传统教育机构大都具有养士功能,为肄业士子提供膏火银是书院的惯常做法。
乾隆十四年(1749年),牛运震主讲兰山书院。“维时,从游肄业者七十有四人”,“其籍:则东至空同,西极流沙,凡八府三州之人士,咸在焉”[10]。嘉庆朝时肄业兰山书院者达二百余人[11],道光朝时,唯“应课诸生”已到了三、四百人[12]。曾任兰山书院山长的武威翰林张兆衡就说:“士之文秀者,则往往聚于省城。”[13]兰山书院自创建以来,不断得到扩建和修缮。“乾隆三十年总督杨应琚、五十年总督福康安、嘉庆二十五年总督长龄、道光二十二年总督恩特享额、光绪元年总督左宗棠屡修。”[14]兰山书院以其规模宏大,藏书丰富,肄业人数众多而声名远播。围绕兰山书院,甘肃逐渐形成了一个文教中心。“兰山书院为陇右人文荟萃之所。”[15]这点尤应注意。
肄业兰山书院者被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如正课、附(副)课、外课,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应课诸生”。这一点最早见诸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总督吴达善所制定的兰山书院条规,其中就有“隆养诸生”条:“每名月给膏火银一两八钱,冬季三月加煤炭银三钱;附课月给与一半。”[16]据《道光三十年详定条规》可知,兰山书院的招生考试由总督主持,所谓正课、副课、外课等名色是依据考生的表现而评定的等级。等级不同,意味着他们拥有的待遇不同。正课、副课最优,不仅可以居住书院肄业,而且还享受一定数量的膏火银;其次为外课,虽不享受膏火,但可与正课、副课一道居住书院肄业。“应课诸生”只参与书院考课,他们既无膏火银,也不能居住书院。但同时正课、副课、外课也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处于不断变动之中,体现着书院严格的奖惩及激励制度。
拟请每年由宪台示期甄别,仍照旧额拔取:正课二十名、副课四十名,正课每月膏火银三两、副课一两五钱,以符原额一百二十两之数,此外酌取若干名作为外课,不给膏火。其余不取者,俱准按课附考。
书院设立静室,原为潜心用功之所。若滥行居住,势必引诱为非,燕僻废学。嗣后着落监院、教官严行查核,除甄别时考取正课、副课、外课者,准其居住外,其余不取者,但准随课附考,一概不准入院居住。(www.xing528.com)
甄别以后,无论官课、堂课,通同查核。正课连列劣等三次者,降为副课;副课连列劣等三次者,降为外课;外课连列优等三次者,升为副课;副课连列优等三次者,升为正课。[17]
清代教育是一种典型的应试教育,科举扮演着指挥棒的角色。书院作为清代的育才中心,在其日常教学中,考课占有重要地位。所谓“考课”类似于今日学校的模拟考试。书院的考课分“官课”和“堂课”,官课由地方官主持,考卷也由地方官批阅,堂课则由山长主持。兰山书院为省级书院,“课期每岁二月起至十一月止,甄别由总督择期。官课定初六日,由督、藩、臬、道轮试;堂课定十六、二十六日。每课四书文一篇,试帖一首”[18]。兰山书院官课课期在每月初六日,轮流由“督、藩、臬、道”主持。“督”指的是陕甘总督、“藩”为甘肃布政使、“臬”为甘肃按察使、“道”为兰州道,他们均驻节省会兰州。秦州王廷扬为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恩科举人,曾肄业兰山书院,其乡试硃卷的师承部分就对地方官参与书院考课的情况有详尽说明。何受轩夫子福堃,山西灵石人,丁丑进士,翰林院侍讲,前护陕甘总督,现任甘肃布政使,月课均屡蒙超取;胡玉畴夫子宗桂,安徽桐城人,按察使衔,前署兰州道,月课均屡蒙超取;潘少泉夫子效苏,湖南湘乡人,前甘肃按察使,现任新疆巡抚,月课均屡蒙超取;锡侯夫子崧蕃,满洲镶蓝旗人,乙卯举人,现任陕甘总督,月课均屡蒙超取。“屡蒙超取”不光是一种荣誉,还与书院膏火银的发放密切相关。会宁杨国培,光绪十一年(1885年)乙酉科拔贡,其选贡硃卷载:“曹吉三夫子秉哲,广东番禺人,乙丑翰林,二品顶戴,前署甘肃按察使、分巡兰州道。蒙延培至署内课读、饮食、教诲,渥荷栽培。”这里的问题是,一个普通读书人和一介地方大僚之间怎么会产生师生情谊?何况,清代按察使职掌一省司法监察,与地方教育并无多少干系。另据杨国培硃卷所载师承关系中有兰山书院山长的题名,这就表明他曾有在兰山书院肄业的经历。杨国培与按察使曹秉哲两人的结缘似可有一个较为合理的推断:杨国培在书院考课中的优异表现得到主持考课的曹秉哲赏识,进而受到特别的关照。曹氏为翰林出身,对一个来自寒素之家而又有前途的士子,表现出关怀、爱惜与同情,也并非没有可能。
同治十一年(1872年),总督左宗棠定正课40名、副课50名;光绪七年(1881年),护总督杨昌浚增副课10名;十三年(1887年),总督谭钟麟增副课10名;十四年(1888年)又增副课10名,共计正、副课120名,遂为永额。正课40名,每名月给膏火银3两;副课80名,每名月给膏火银1两5钱;外课无定额,不给膏火[19]。兰山书院提供给肄业士子的膏火银,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有比较之后才能得知。兰山书院有门斗2名,每年总共支付的“工食银共23两6钱8分8厘”[20]。兰山书院的课期每年为10个月,这样算下来,书院的勤杂人员每月的工食银就是1两多一点,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数字是一个普通人一月的生活费用。比较可知,肄业兰山书院的“正课”“副课”两类士子完全可以实现自养,待遇应该说还是相当优渥的。
兰山书院从雍正十一年(1733年)始建,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为甘肃省优级师范学堂为止,在17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究竟有多少名儒曾主讲于此,还不得而知。民国史志学者张维“尝欲考其学术门径及师友源渊”,但终因“苦病未能也”,只是提到其中最著者:“山长如牛运震、吴镇、张澍、吴可读、张国常诸人,皆一时硕学巨儒,善教流被,蔚为士风。”[21]据成书于乾隆年间的《皋兰县志》载:“兟自初设至今所延院长,率皆名宿。最著者为钱塘胡、常熟盛元珍、滋阳牛运震、武功孙景烈。40年来,肄业诸生成科名、贡成均者指不胜屈。”[22]邓明先生对此亦有考述[23]。遗憾的是,各家提供的信息也只是一鳞半爪。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前述张维先生曾萌生对兰山书院山长“学术门径及师友源渊”诸问题进行探讨的想法,就很有价值。今天,依旧可以以此为视角进行研究,这对于了解清代甘肃的学术传承以及学术风貌大有裨益。
光绪九年(1883年),总督谭钟麟、学政陆廷黻在省会兰州创立求古书院。自此,甘肃就有两所省级大书院,成为全省士子肄业之处。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时任陕甘总督的陶模就说:“兰州有兰山、求古两书院为各府、厅、州、县士子肄业之所。每科中式者,两书院几占其半。”[24]硃卷和同年齿录是两种重要的科举文献。硃卷必载士人的师承关系,部分会试同年齿录亦有这部分内容。从笔者收集到的有关甘肃士人的硃卷和部分会试同年齿录来看,其师承关系部分大多有兰山书院或兰山、求古两书院山长的题名,这就表明卷主曾有肄业兰山书院或兰山、求古两书院的经历。由此可见兰山和求古两书院在当时甘肃教育界的重要地位。
在陕甘分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甘肃乡试依旧与陕西合闱。甘肃士子应乡试要远赴西安:“计甘肃府厅州县,距陕近者平庆泾、巩秦阶两道,约八九百里[4]、千里;兰州一道,近者一千三四百里,远者一千六七百里;兰州以西凉州、甘州、西宁,以北宁夏,远或二千余里,或三千里;至肃州安西一道,则三千里或四千里,镇迪一道,更五六千里不等。边塞路程悠远,又兼惊沙乱石,足碍驰驱,较中原行路之难,奚翅倍蓰!士人赴陕应试,非月余两月之久不达。所需车驮雇价、饮食刍秣诸费、旅费、卷费,少者数十金,多者百数十金。其赴乡试,盖与东南各省举人赴会试劳费相等。故诸生附府厅州县学籍后,竟有毕生不能赴乡试者,穷经皓首,一试无缘。”[25]后经左宗棠奏请,光绪元年(1875年)陕甘分闱,甘肃乡试便在省会兰州举行。左宗棠“奏请分闱,添学政,益广文教,而皋兰人文蔚起,卓然为诸属冠。踵事增美,又非昔比”[26]。“分闱乡试以来,狄道文风日有起色。”[27]通渭“分闱以来,科目倍增,登贤书者较广”[28]。
清代,乡、会试共举行112次,甘肃产生举人1 535人、进士343名。以陕甘分闱的光绪元年为界,之前举行乡、会试99次,甘肃产生举人、进士分别为1 052人和230人;之后举行乡、会试13次,甘肃产生举人、进士分别为483人和113人[5]。分闱后,中额的增多、应试路程的缩短以及盘费的降低,大大激发了地方社会的向学热情,并最终推动了书院教育的发展。“兰山书院肄业者多至四五百人,各郡县亦多闻风兴起,或者自此人文日盛亦未可知。”[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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