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八佾》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而“二代”之夏易和殷易,二者又继承了上古不同的卦象体系,即伏羲氏《连山易》和神农氏《归藏易》。《周礼》:“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别皆六十有四。”[13]由此可知,《三坟易》代表了上古伏羲、神农、黄帝不同时期的易卦数理思想和意识形态。事实上,易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伏羲所画之卦,就是上古以艮为首的《连山易》。《连山易》的作用主要不完全是卜筮,而是治邦安民。“《连山易》是经纬天地人伦的典章。《人皇神农氏政典》说:‘昔在天皇,肇修文教,始画八卦,明君、臣、民、物、阴、阳、兵、象,以代结绳之政。出言惟辞,制器惟象,动作惟变,卜筮惟占。’”[14]《连山》代结绳之“政”,具有突出的历史贡献。
图2 连山易(www.xing528.com)
伏羲时期,陇中成纪地区的人们继有巢氏、燧人氏后,已熟练地掌握了造房和使用火的技术,人类开始自觉地按自己的思想来缔造文明,故《连山》以崇高之山来象征君上,君为邦国之“首”,其下有师、相、将、后、官等。当时“人们住在山地,下山便是水,生活离不开山,也离不开水,故以山为封,以龙为图腾”[15]。以秦安大地湾文化遗址的人类居住地遗址的分布看,古人生活的主要区域,以山脊梁峁为主要依托。根据《连山》对阴阳、五行与四时的认识,以崇、伏、列、兼、潜、连、藏、叠八卦象征君、臣、民、物、阴、阳、兵、象,再根据本山为内卦,向山为外卦的配卦原则,叠卦形成六十四卦。这与《罗经透解》之“七十二穿山”(以乾坤震巽艮兑坎离分别为内卦,再依次为外卦叠加,配成七十二卦)的配卦方式相吻合。其“导民婚配,及时嫁娶”的基本法则,也是以“生生为易”的人统思想为主导的,故有“夏得人统”的说法。其实,这种配卦方式,恰巧反映古代“女不落夫家”的婚育状况,即氏族对偶婚制。氏族对偶婚制是指两个氏族一组,建立相对稳定的、彼此对等的氏族外群婚关系,即此氏族的男子与彼氏族的女子互为群婚配偶,此氏族的女子与彼氏族的男子也互为群婚配偶。对偶婚制孕育在群婚制内部,是在母系氏族制度下,属于不同氏族的成对男女在一定的时期内过着对偶式的同居生活,男方趋从于女方,“夫从妇居”。这种偶居有两个鲜明的特征:其一,对偶虽然相对固定,但不受严格的约束,很轻易地便可以由一方或双方宣告解除。其二,正是由于它受特定历史环境的制约,故而具有脆弱性。每对配偶之间除了两性关系之外,并没有共同的经济基础,但部分原始人开始由神灵崇拜专为生殖崇拜,婚姻的禁忌,如像血缘婚姻,已经自觉被自然法则所禁止,男性开始关注自己的后代,参与哺育自己的下一代。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指出:“某种或长或短时期内的成对配偶制,在群婚制度下,或者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还不能称为爱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最重要的夫”。伏羲和女娲的年代距今有多长时间,现代的历史学家还给不出一个准确答案。据记载伏羲因风而生,为风姓。伏羲画卦,制定婚姻。俪皮为婚,男女各持一张,一则为婚姻,一则为孩子的姓氏凭证。按理说,尧的儿子丹朱,成年后也必须到其他部落进行婚配,所以,尧必须要把自己的女婿招进门。根据氏族社会的传统,其酋长的尊位、财产、女人(尧的少妻,即丹朱的后母)等,都必须由舜来继承。相反,舜的一切,则应当由丹朱的儿子来继承,包括天子尊位,财产和女人。《尔雅·释亲》:“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女子谓兄弟之子为姪”,也是两合氏族外群婚的遗习。在两合氏族外群婚制之下,本氏族女子所生之男,要“出”,即离开本氏族去与另一氏族之女“通婚”;在另一氏族所生之男,又“至”,即返回本氏族来“通婚”。“出”之子,生于外氏族,遂称“离孙”;而“姪”之子,生于本氏族,则称“归孙”。故我们通过考察上古易理和婚姻状况认为:“尧妻二女于舜”,即尧把娥皇女英姐妹同时嫁给舜,又把天下“禅让”给自己的女婿舜,并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行为,这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婚育继承制度的延续。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农业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连山易》所确立的婚嫁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舜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统治,不得不“窜三苗于三危”,进行了一场剧烈的社会大改革和大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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