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到大众化、社会化的发展阶段,学生事务工作出现了许多新内容、新情况和新问题,以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刚性管理为主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已很难满足社会发展、教育发展和学生主体性发展的需要。在当前以学生为主体的高校教育育人环境下,学生事务工作中,学生主体意识更加凸显,学生自我管理、自我规划的需求更加强烈。在这种背景下,国内外学生事务工作中都把“以生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实际的工作中。然而,在我国很大一部分高校,虽然也提出了类似“以生为本”的学生事务工作理念,但在实际的工作实践中,这种理念却仅仅存在于口头或者书面文字上,并缺乏有效的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如本研究在调研中就发现,一些高校学生事务工作者反映,他们也想真正做到“以生为本”,“但缺少一种有效的途径或工作机制让这种理念得以付诸实际行动,产生效益”。比如,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党支书记谢青就在其从事的一份调查中总结道[18]:
内地某大学学生处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管理理念。但是这种理念在具体工作中却并未很好地体现出来,主要表现如下:①并未以学生的真实需要为本,而是以学校认为的学生需要为本。学生工作在制定目标、开展活动、计划实施时,很少对学生的需要进行调研,而是从教育者、管理者的角度主观认为学生应该需要什么,造成学校开展组织活动时,学生参与面小、参与率低,表面上校园活动丰富多彩,轰轰烈烈,但是实际上,忙碌的都是相对固定的少部分学生干部;②学生在学校的主体地位并未很好体现。特别是校级与学生事务相关的职能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并未从学生的利益和便利出发,考虑的顺序首先是管理者、教师,其次是学生。例如,在大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三四千名大学生奔波于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校方的主要目的却是为了收取少数学生的赔款、欠款和回收各类证件。(www.xing528.com)
从其总结中可见,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生事务工作理念想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得以实现,关键在于需要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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