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为进一步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依靠科技进步,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引进资金,鼓励外商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到象州县投资,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引进人才技术资金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的规定》,鼓励外商、外资到象州投资办企业。对引进人才、技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到象州投资办企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管理费、税收等政策上的优惠。
1994年,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金、两套技术,开发象州县资源,发展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建设好城东新区、工业小区,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规定》,决定放宽投资开发范围。外商可以投资建设水电站、港口、码头,开发荒山、荒坡、荒水、荒滩;开发优质谷、水果、茶叶、桑蚕、甘蔗等11个基地;投资改造现有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利用重晶石矿进行深加工,开发化工系列产品,开发温泉旅游区和度假村等。鼓励外商重点投资基础产业和旅游服务业,开发建设钡盐基地和温泉旅游区。开发建设象江港口码头,允许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贸易、商业、旅游和第三产业。开发经济技术协作可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生产、补偿贸易、租赁、购买国有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承包等各种方式,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尊重客方的意愿,选择最佳方案。并在土地使用、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方面优先安排,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引进的人才、技术、资金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奖励。
1995年至2000年,象州县充分利用县内资源优势,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不断优化和改善招商引资软硬环境。全县招商引资的重点是蚕茧加工、矿石加工、甘蔗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和以象州温泉为龙头的旅游开发等。
招商引进的企业莲桂纸业(韦敏摄)(www.xing528.com)
2000年10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决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开放,提高象州县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实现“农业强县、工业富县、科技兴县、商贸活县、依法治县”的目标。决定实行“五个放开”:放开投资领域,放开投资方式,放开企业开办条件,放开经营范围,放开人才引进。此外,还落实信贷政策、落实扶持政策、落实户籍政策、落实奖励政策。当年,全县共引进项目33项,意向性投资4.93亿元,实现到位项目18个,资金7100万元。
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缫丝企业(韦旭航摄)
2000年至2005年,象州县累计招商引资项目305项,总投资额22.3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1.62亿元。2005年共引入莲桂纸业、桂粤服装公司、湖州丝绸公司、太粮米业等项目115个,其中投资额超1000万元的项目28个,投资超亿元的企业2家。意向引入资金12.63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4亿元。莲桂纸业、吉象锰业、桂粤服装公司、太粮米业、浙江湖州丝绸之路控股集团公司等10个企业列入“百企入桂”项目。佳绫公司、象州缫丝公司为蚕茧加工企业,是广西第一批国家桑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协作单位。两家企业为象州11个镇乡及周边县蚕茧生产基地的富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300多人安排就业岗位。以佳绫公司为龙头,在种桑养蚕较具规模的中平镇罗汉、仁义和中王三个自然村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102户农民签订蚕茧生产协议,由公司在蚕种、方格蔟和蚕茧回收等方面扶持蚕农推广标准化养蚕。2005年两家企业的蚕茧收购量占全县收购量的70%,年实现利税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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