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后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他经营的中西制药厂,和其他与友人合资经营的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得到了改造。1958年他已63岁,便申请退休。60年代初在全国政协组织下,河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成立了旧报业组和社会生活组,刘霁岚和高辑五被吸收为成员。1964年,参加市政协,在桂林路30号内撰写文史资料,直到1966年“文革”期间,除被抄被斗外,还被打得鼻青脸肿,住房也由他的原住处贵州路赶到岳阳道六合里一间小屋里。1969年刘霁岚和高辑五二人被中西制药厂“造反派”组织扣留在厂内,责令交待他们个人的“罪恶史”达半年之久。刘霁岚的儿女们被迫散居各处,1970年他的老伴去世后,刘也因年老体弱多病,终于在1977年4月2日病逝,享年82岁。
纵观刘霁岚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他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年代,大半生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度过的。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的军阀混战,八年的日寇统治时期,以及日寇投降后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民族工商业者和全国人民一样,受三座大山的压迫,灾难重重。如何能够适应不同情况生存下去,确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刘霁岚秉承家教,继承了父业,以旺盛的事业心,发展了与人民健康有关的制药工业和其他工商业,热心从事慈善事业和教育事业,贡献人力财力,为贫苦的劳动人民造福,热心交友,排忧解难,为人民做有益的事情。
刘霁岚生前曾对他的子女们进行教导说:“我一生经营工商业,秉承家教,慈善为怀,虽然我结交了不少各种人物,但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而是扶持贫穷落后,为朋友排忧解难。我的做法是,对于解决矛盾要本着‘冤仇宜解不宜结’的宗旨,否则冤怨相报永无休止,不但与己不利,而且贻害后人。我虽然经营工商业,但未给你们留下多少财富,但也未给你们留下任何后患;我去世后希望你们遵循祖传家教,以慈善为怀,遵纪守法,为人民为国家努力工作,要‘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就是他的遗训。(www.xing528.com)
刘霁岚本人虽然没有继承他父亲刘秉彝的医学知识,但继承了以慈善为怀的品德,培养了他大女儿刘桐乡,继承了她祖父的医术而有所发展,更重要的是继承了以慈善为怀的祖传医德,无论亲朋、邻里等人,如患病时,都愿请她医治,她都热心义务为大家服务,甚至有些久病不愈的患者,大多数都能取得较好的疗效,因而受到群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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