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搜集众多信息的门户网站是Web 1.0阶段,搜索巨头的崛起是Web 2.0阶段,以社交网络(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SNS)兴起为标志的是Web 3.0阶段。在Web 3.0阶段,网民不光依靠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来获取信息,更作为网络主体创造和传递信息,依托场景打破原有信息壁垒,构建起全新的互联网人际关系网络。在此种网络形态下,烘托出具有动态性、互动性、关联性、分享性、参与性等特征的场景时代。在跨越时空的彼此相连、无时差对接的场景中,网络主体自发组织、敞开资源,共同创作新信息及互联网产品。概言之,Web 3.0场景时代为网络主体之间的语义关联、意义关联以及深层精神关联提供了可能,从而实现着网络主体之间的彼此赋能。所谓赋能(Empower),具有通过赋予行为主体合法权力(Power),从而帮助其得到自我实现(Self-Actuallzation)之意涵。在此意义上,赋能意味着网络行为主体选择权与行动自由权的拓展。
1.网络主体之间建构起语义关联
网络用户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用户作为使用者浏览系统,如人机接口互动(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虽然用户需求依靠此种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但实则它是消费者行为(Consumer Behavior)。网络用户还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客体),而非真正的网络主体。另一种是以使用者为观察点,强调以完成任务为导向,体现出网络主体的信息行为(Information Behavior)等。此种行为能有效地拓展网络空间,其意义不仅在于查询相关信息,还在于能够有效地利用相关信息拓展语义关联。
作为硬件和基础设施的互联网,终端或者机器的连接本身并没有赋能的功能和意义。但是在Web 3.0场景时代,网络主体通过互联网的接入和使用以及对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和获取,使互联网具有了赋能的意义。互联网的连接属性所带来的能力和能量,尤其是社交网络的普及和应用,个体、群体和社会组织的连接,进一步放大了互联网的社会意义,为网络主体的集聚效应开启了更多的可能空间。互联网专家提姆·柏纳李曾设想:语义网(Semantic Web)的扩展使得网络中所有的信息都具有语义,可以实现机器可识别语义的数据的自动存取和利用,以便于人和计算机之间的交互与合作。作为互联网新生态,Web 3.0助推网络主体利用网络勘探信息,以及拓展线上线下行动空间。这类似于维特根斯坦提出的“语言游戏”命题,认为想象一种语言,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形式:“不要说必定存在某种共同点,否则它们就不会被叫作‘游戏’了——而要睁眼看看是不是究竟存在着共同点。因为,如果你看一看这些游戏,你就不会看到所有游戏的共同点,而是看到诸相似之处和亲缘关系,以及整整一系列相似之处和亲缘关系。”[23]
语义网的构建,在仿佛“戏说”的话语方式中,为主体之间创造出新的关联形式,即语言在网络情境中以带有语义的方式被言说。进而言之,语言不同于言语:“‘语言’表述的是外在于个人的社会性存在,它作为制约人的存在的‘制度’而存在,作为人的存在的‘规则’而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是‘语言’占有个人,个人是历史的‘结果’。‘言语’表述的是历史性存在的个人的语言实践,它作为个人的物理的、生理的和心理的统一性活动而存在,作为个人活动而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是个人占有‘语言’,言语是语言的现实。正是在这种语言占有个人与个人占有语言的双重化过程中,人类意识超越了它的内在性、一极性、单一性和非历史性,获得了多样性的表现形态。”[24]语言是为了对话,是要在特定情境中被言说为话语。在语义网情境下,网络语言才成其为真正的“网络话语”。“沉默的大多数”不再沉默,而是以网络生存状态,作为网络主体“共在”。
2.网络主体之间赋予着意义关联
人之为人是“存在”(Being)。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之家。伽达默尔说:“能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然而在现代社会,工具理性的流行造成某种程序上与价值理性的背离,把多向度语言“清洗”成单向度语言。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一书中深刻指出:“当思想不再超越一种既是纯公理的(数学和逻辑),又是与既定话语和行为领域共有的概念框架时,思想便与现实处于同一水平上。”[25]Web 3.0场景时代,网络主体建构出思想的超越性维度,从而将网络世界融贯为意义世界。(www.xing528.com)
Web 2.0虽然方便了用户信息检索,并有一定互动功能,但是无法把握语境(Context)。而在Web 3.0时代,在计算机关联数据语言支持下,呈现了科技与社会之间复杂的关系。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中,对互联网的理解表现为技术性和社会性的双重维度,将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意义关联。对互联网赋能的考察,亦不能回避这两个维度的共同在场。在Web 3.0场景时代,“本体”虽然以“文件”的形式存在,却以计算机语言变革的方式,从深层架构起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以及角色意义,社会关系展现出意义关联之特质。一方面,网络空间呈现出信息传播层面上的概念空间(Conceptual Space);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网络空间又可迅速拓展为具有不同形式的数字互动与数字传播方式的意义空间。在此空间,文字、想象与声音融为一体,在交互作用中消弭了传统的二元时间论,创造出“真实的虚拟”与“虚拟的真实”,创造出无地理空间性状的新社会空间。
网络空间可以分为“表面网络”(Surface Web)和“深层网络”(Deep Web),“表面网络”是通过超链接可被传统搜索引擎爬取到的静态页面,“深层网络”则由可在线访问的数据库组成。与前者相比,它所包含的信息更丰富,更能代表网络的延展性意义。于是,互联网衍生出自我判定的权能,在技术性中抽离出具有多重意义的社会性。正如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所预言的,“后信息时代”不止于“数字化生存”,还有“良性关联”(Good Connections):“通过发掘符号的结构以及产生机理,我们将超越‘比特’的浅表外观。在模块构建的深层,我们会发现影像和文本的意义——这才是数字化生活至为重要的方面。”[26]在此意义上,网络主体在信息分享与话语沟通中,真正创造出属于人的意义世界。
3.网络主体之间架构起权力关联
提姆·柏纳李指出:全球互联网与其说是一个科技的发明,不如说是一种社会的发明。Web 3.0场景时代一个显著特点在于,信息在量级式累加的同时,还作用于互联网参与者的日常决策。网络空间中的数据正愈来愈被社会所重视,随着对大量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的方法、流程和工具愈趋成熟,海量数据的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在Web 3.0场景时代,一系列问题通过互联网参与者的信息渠道与行动词语表在网络空间被加以表达,这同时也是网络公共领域的权力建构过程。
网络自身是机器的关联。因此在网络时代,人容易被网络机器所“异化”。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未来人机系统是高度自动化、精确化的,但是如果人在丰富多彩而又往往模糊不清的情感世界中也自动化、精确化而缺少人情味的话,则会导致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他人及社会的幸福漠不关心。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交往的丰富性,被平面化、单调化和刻板化。”[27]因此,必须从机器的语言中解析出人的语言,建构出人的话语。而话语(Discourse)与权力(Power)相关,话语权关乎权力关系,但是网络话语深刻改变着传统的人际关系构型。米歇尔·福柯认为:“话语不再是与事物的认识相联系的,而是与人的自由相联系的……在我们定义语法的内在法则时,我们就在语言与人的自由命运之间结成了一种深刻的同源关系。”[28]具有意义关联属性的“网络话语”不仅变换着沟通媒介,更创造出人类彼此之间的“权力关联”。
正是在“权力关联”的场景下,互联网体现出对网络主体的赋能(Empower)意义。在媒介与网络主体对话过程中,在网络的开放空间中,非特定组织化的网络个体重构为多元对话的虚拟社区。媒介新技术带来的“去中心化”,使每一位参与者都成为平等主体,其传播与反馈相对不受限制,从而使资源共享和决策公开成为可能。因此,这里所赋之“能”,首要的不是政治权力,而应被理解为在网络日常生活世界中真实性、真诚性和合理性表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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